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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0年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要点

    时间:2010年06月09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2010年,**公安分局反腐倡廉工作要在市公安局党委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纪委五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推进公安“三项重点工作”和“四项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健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为重点,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着力解决影响公正廉洁执法、公安队伍形象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优良警风,为各项公安保卫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和纪律保障。

        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从严治警。

        1、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意识。认真组织民警学习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纪委五次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当前反腐倡廉形势,明确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要求和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自觉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识。

        2、加强组织领导。分局成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加强对反腐倡廉建设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为副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科队所支部书记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加强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和推进落实。

        3、严格责任追究。 分局纪委要对各单位贯彻执行廉政建设的情况进行考核,督促各单位领导既抓好业务工作,又抓好廉政建设。对不认真履行“一职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问责任追究,督促落实整改。

        二、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切实做好廉洁自律工作。

        4、狠抓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将反腐倡廉理论学习纳入到分局教育培训计划,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领导干部“五个严禁”》等,促使领导干部和民警廉洁从政、廉洁从警,自觉做到把握“三关”(即人情关、金钱关、美色关)、净化“三圈”(即生活圈、娱乐圈、社交圈)。

        5、强化对领导干部和民警行使权力的监督制约。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讨论决定重大决策、事项。认真加强对领导干部和民警廉洁从政、廉洁从警情况监督,落实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廉政谈话等制度。

        6、加强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认真梳理权力运行过程中容易出现问题的廉政风险点,重点是管理人、财、案的重点岗位,要针对风险点的特性采取有力措施,加强风险防范;健全完善党员干部思想状况定期研究分析制度,切实加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预警干预。

        三、围绕公正廉洁执法,狠抓各项教育、监督措施的落实,促进公安机关正规化建设。

        7、扎实开展廉政教育。深入开展廉政纪律、爱岗敬业、法治理念和正反典型等“四项教育”,不断筑牢民警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深入推进多种形式的廉政文化建设,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廉政警营氛围。

        8、健全完善执法规章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紧紧抓住容易发生违法违纪问题的执法办案重点环节,健全、完善各项执法办案基础性制度。同时,不断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9、狠抓重大警务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专项督察。围绕分局中心工作,不断强化对工作执行力和落实力的跟踪督察。继续坚持对压发案、社会面巡控、“七小场所”、“黄赌毒”、“休息时段见警”等专项工作不间断地开展督察、通报,确保警令畅通,工作落实到位。

        10、深化创建“群众满意基层所队”活动。以群众满意为最高标准,对影响和谐警民关系建设的“110”接处警不及时、不认真、不到位和接待群众“冷硬横推”以及办人情案、关系案等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不断加大倒查追责的力度,提升群众满意度。着力对影响公安形象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加大明察暗访、核查举报力度,严肃查纠执法不作为、失职渎职、充当保护伞等问题,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11、严肃各项警纪条规。坚持明查暗访,不断强化对贯彻执行“五条禁令”、“五个严禁”的专项督察,确保不发生各种违纪违令问题。坚持内务常规检查,切实整改公安机关内务“脏乱差”和枪库、候问室不安全隐患,促进管理规范,保障内部安全。严格执行车辆管理规章制度,着力解决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

        四、强化信访维稳工作,促进和谐警民关系。

        13、继续深入开展队伍建设“零”发案活动。要克服“干事越多,投诉越多”的消极思想,辩证对待群众投诉。要定期对民警执法执纪情况和群众投诉问题进行分析,找出投诉形成的原因,健全管理制度,最大限度地减少群众投诉。

        14、认真受理核查群众投诉。按照“问题不查清不放过、事情不解决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的原则,及时受理、核实群众投诉。对投诉查实有全责或部分责任的民警,要严格按照绩效考核予以追究,以警示和教育其他民警。要保持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办以下四类案件:①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②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案件;③违反政治纪律纪律的案件;④为“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⑤影响公安机关形象的其它案件。对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包庇袒护的,将严肃追究所在单位领导的责任。

        15、全力做好涉警稳控工作。要严格落实涉警重点人员的稳控工作责任制,按照“内紧外松、密切关注,掌握动态、提前预警”的工作原则,扎实落实各项稳控工作措施,确保不发生因涉警案(事)件进京或赴省非正常上访等问题。要高度重视涉警舆论引导,妥善处置应对,防止形成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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