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流动人口群众工作的对策建议
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进步,人们的价值观念、生活方式、交往形式、社会心态等方面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虽然近几年公安机关通过开展队伍正规化建设和“三基”工程建设,整体实力有了很大提高,但在一些地区,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认同感和满意度却不断降低,警民关系逐渐生疏,这在流动人口中表现得尤为突出。对此,笔者认为当前要做好流动人口群众工作就必须从以下三方面下功夫。
一、要具备平民情怀、“草根情结”的群众感同意识
随着改革的深入发展和社会利益格局的深刻变动,社会结构划分发生了新调整。公安民警在做流动人口的群众工作时,如果要深入群众之中,就必须具备平民情怀、“草根情结”的感同意识: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想问题、办事情,要把群众的意愿、要求和利益作为出发点和归宿。作为人民警察,无论身为何职、手握何权,无论服务对象收入高低、生活优劣,都应该始终牢记自己的根本,敬人民为父母,爱群众如手足,自觉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服务人民,回报群众。
公安工作的根本宗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而平民情怀、“草根情结”的实质就是关心普通百姓、关爱弱势群体,二者不谋而合,殊途同归。只有真正树立起平民情怀、“草根情结”的群众感同意识,才能深刻领会“群众利益无小事”的道理,变“在上”为“向下”,到群众中去,虚心全面地听取群众意见,从流动人口中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切切实实解决群众困难,在与群众的沟通互动中增进理解、增进感情,做好工作、推动和谐,把服务于流动人口作为公安机关服务群众、理解群众、满足群众、赢得群众的重要途径之一。广大民警内心要珍“情”,珍爱对群众的感情,牢记人民群众是我们的衣食父母,不忘公仆身份,对待群众真心真意、全心全意;工作要动“情”,把群众需求作为第一选择,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听民声、察民情、解民意,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满腔热情为群众提供服务。
二、要树立警风优良,执法规范的形象认同意识
流动人口的群众工作是做打动人心、调动人气、激发人力的工作,但前提是取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以良好的素质形象和执法规范的工作作风取信于民,是公安工作的基本要求和根本保证,是公安机关改善警民关系,构建警民和谐的前提和基础,更是全方位赢得群众认同的最有效方法。但实际上,在做流动人口的群众工作中,我们队伍还存在执法为民思想不够端正现象,特权思想没彻底解决,处理矛盾官僚化、衙门化,执法行为不规范,工作做法不适合,伤害了群众感情,影响了群众对公安机关良好形象的认同感。
笔者认为,执法规范、警风优良的形象是我们公安机关的无形资产,它必须靠每位民警来塑造和维护。比如,办理居住证业务时与流动人口打交道最频繁,面对每天的人来人往,很多民警会感慨“办不完的证、忙不完的活”,但对流动人口来说,很多人可能也就因为办一个居住证才接触民警,群众看到的不是你天天有多忙,看到的只是办理业务警察,或许这短短的时间你的态度就成为他们对警察长期印象。公安民警要树牢形象认同意识,就必须加强自身道德素质、业务素质的修养,杜绝"说不过、追不上、打不赢"等现象;必须强化执法规范化标准,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自觉把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要求落实到每项具体执法活动中。要想提高群众对公安机关的信任度,就要在良好的警风形象和执法规范的作风里融洽与群众之间的关系,只有这样才能切实提高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体现在具体工作中,就是要端正对群众的态度,说话和气、态度和蔼、办事热情、服务周到、考虑细致、始终保持良好的文明举止,遇到与群众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时,要多从自身找原因,真心实意地接受群众监督;要善于宣传和表达,能说会写,及时、准确地向群众传递有关信息,向群众宣传公安民警执法为民、无私奉献的职业精神和良好形象;要注重规范执法,情、理、法三者结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
三、要培养服务至上,警民和谐的沟通协调意识
公安民警在零距离地触摸社会矛盾脉搏和感知群众情绪的同时,如果能够及时沟通协调,了解群众的所思所想,觉察不和谐的因素,主动及时地应对,就会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公安机关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就决定了警民关系是一种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这种关系决定了我们在做群众工作时,决不能以管理者自居,简单地采取单方面的命令、压制的方式,而必须以服务者的姿态,通过平等的沟通和协调来加深彼此之间的理解和信任。随着人民群众民主意识的增强,公开、对话、沟通、协商已成为时代发展的潮流,在这种社会条件下,我们做好群众工作,和谐警民关系别无他途,唯有通过有效的沟通和协调来达成,这就更凸显了沟通协调意识在群众工作中的价值和意义。要达到警民关系和谐发展的境界,公安民警必须强化沟通协调意识,积极主动的与群众沟通和交流,实现群众与民警的情感相融,为流动人口群众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环境。工作中,要讲究沟通的语言艺术,努力学习群众语言,注重说话对象,让群众不但听得懂,而且听得习惯、听得舒适,听后舒心,增强亲近度;要拉近与群众的距离,深入群众中,坐得住、听得进,缩短心理距离,杜绝“一次性”和“电话走访”的走访方式;要畅通群众表达意愿渠道,开通网络联系、短信平台、电子信箱等倾听民生的通道,紧紧依靠单位、社区街道、居委会等集体组织的力量,深化工作开展。
总之,作为人民警察,就是要做到“警有为、民受益”。在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中,与群众的关系搞好了,群众就会支持配合,工作就会如鱼得水,左右逢源;与群众的关系搞僵了,群众就会唱反调,工作就会处处碰壁,寸步难行。笔者通过近期调研深刻感悟到,只要你带着浓厚的情感,就能走进群众心里;只要你心里装着群众,群众心里就会有你;只要你根植于群众之中善解民意,体察民情,群众就会与你有亲和力;只要你为民办实事解难事,就能建立和谐的警民关系,这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最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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