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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谈如何抓住机遇做好经保工作

    时间:2010年06月20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做好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也使公安经保部门指导、检查、监督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有了“标尺”,能够促进经保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并且《条例》的颁布实施对维护单位内部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建立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预防、控制和减少犯罪,更好地服务于振兴**老工业基地的需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作为**市公安经保部门,如何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加大经保工作力度,为振兴**老工业基地提供良好的治安环境,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亟待解决的课题。就此,笔者结合实际,从回顾工作、探索思路等两个方面浅议如下。

        一、对近年来我市经保工作的回顾

        (一)始终把维护单位内部的政治稳定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狠抓情报信息工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情报信息网络和重点人员监控系统,为上级提供了大量的深层次、预警性、内幕性的情报信息,在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中协助单位做好矛盾转化工作,使群体性事件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几年来,妥善处置了九台营城煤矿、**国贸中心、煤气公司等单位发生的群体性上访事件。

        (二)大力强化安全防范工作,实现了列管单位不发生有影响的案件和事故的目标。充分行使业务指导、检查和依法监督的职能,切实加强了金融、要害、商贸单位的安全防范工作,使我市金融防范系统综合达标率为**%,曾在全省金融系统安全防范工作评比中荣获第一。五年来我市金融、要害和大型商贸单位没有发生有影响的案件和事故。

        (三)拓宽思路,努力为企业单位提供优质服务。在新时期做好振兴**老工业基地服务工作中,先后配合供电、供水、输油等部门开展了打击窃电、窃水、盗油专项整治工作,处理违法犯罪嫌疑人**人,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余万元。配合政府有关部门查处重大生产责任事故***起,处理***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余万元。

        (四)强化素质,队伍建设水平明显提高。几年来,多次举办法制、业务培训班,《条例》颁布后,认真组织进行了系统性的学习,提高了经保队伍的整体素质水平。

        二、贯彻落实好《条例》,加大经保工作力度的思路

        在加快振兴**老工业基地的进程中,企业改制重组、人员下岗分流,大量的不安定因素增多,使得新形势下经保工作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维护企业单位内部稳定与安全的任务更加繁重而艰巨。因此,我们必须以贯彻实施《条例》为契机,从维护稳定、服务于经济建设的大局出发,加大经保工作力度,以确保**经济“快跑”、“领跑”的顺利进行。为此,今后的经保工作,应着力在“提高四个水平”上下功夫。

        一要全力提高经保队伍自身在服务“振兴”经济中的能力水平

        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经保队伍是贯彻执行《条例》,做好经保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当前重点应抓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方面,要提高经保民警素质。教育民警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和奋斗目标,永葆先进性,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与时俱进,“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增强新形势下做好经保工作的危机感、使命感和责任感。要牢记*总书记对公安机关提出的“提高四个能力”的要求,努力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要进一步深入学习《条例》,深刻领会《条例》的立法本义,准确把握《条例》的实质内涵,真正达到全面掌握、熟练运用。适时进行专题辅导和培训,以提高岗位业务技能,熟练掌握办理案件的基本程序和要求,提高在复杂情况下处理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达到提高政治水平和业务能力水平的目标;另一方面,要加强单位内部保卫干部队伍建设,把撤并的保卫组织重新恢复起来,提高保卫人员素质。要按照《条例》要求,对单位内部治安保卫队伍和企业单位保卫机构建设的指导,研究建立单位内部治安保卫人员的职业资格管理制度,积极开展治安保卫人员业务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单位内部治安保卫人员的整体素质,为在振兴**老工业基地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要提高维护企业单位内部稳定工作的水平

        在经济加快发展中出现企业改制重组、人员下岗等情况在所难免,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密切注视经保单位内部不安定因素,超前工作,掌握工作主动权,提高预警效能,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同时加强情报信息工作,进一步完善信息网络平台建设,确保信息渠道畅通,保证维护稳定信息的实效性。重点在收集苗头性、超前性、深层次情报信息上下功夫,对列管单位的情况信息要做到不迟报、不漏报、不误报、不发生情报信息“倒流”。全力做好列管企业单位不安定因素排查工作,及时报告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积极妥善处置直接列管单位内部的群体性事件,要达到“动态能掌握、苗头能发现、事态能控制、力争不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目标。

        三要全面提高经保单位安全防范工作的水平

        《条例》对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职责做出了具体规定,同时对经保部门指导、检查、监督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因此,我们应以建立单位内部治安防控体系为重点,坚持打防结合,加大对单位内部一般刑事案件的侦查力度,严厉打击侵犯企业法人、职工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最大限度地减少案件的发生,实现发案少、秩序好、内部稳定、职工群众满意的目标。

        四要努力提高为企业发展服务的水平

        为企业发展服务是公安机关职能的要求,是经保工作的根本职责所在。首先要按《条例》规定依法行政,积极推动企业单位保卫工作有序开展,大力支持单位保卫人员开展工作,认真帮助解决遇到的实际问题,以适应我市经济发展的需要;其二,应转变观念,从服从服务于“振兴”的需要出发,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寓管理于服务之中。要由过去的静态等候服务,向动态跟踪服务转化,坚持经常深入企业查找经保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积极为企业提建议、献计策,热心为企业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其三,坚持打击就是服务。严厉打击破坏电力、电信、煤气、输油管线等设施的犯罪活动,适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斗争,坚决依法查处重大生产责任事故,有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其四,拓宽服务范围,努力构建非国有企业经济保卫工作体系。要从保卫非国有经济发展,有利于服务市场经济建设出发,积极探索和研究民营企业保卫工作的新思路,逐步构建出非国有企业保卫工作基本框架,达到全面提高服务水平,有效保护我市经济顺利实现“快跑”、“领跑”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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