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当前交通民警自身安全保护
据近日公安部交管局下发的《关于交通民警在执勤中牺牲的情况通报》(公交管[**]*号)显示,今年以来,全*交通民警因公牺牲**人(*月份以来共有*名交通民警在执勤中牺牲)。其中,在执勤执法和勘查事故现场时牺牲各*人。他们奋战在抗雪救灾、奥运道路交通安全攻坚战第一线,不辞劳苦,以身殉职,令人痛惜。我们在深感痛惜的同时,亦要深入思考,涉警事故不断发生究竟为什么呢?奥运会赛程虽已过半,但接下来的是残奥会的召开,奥会安保工作任务尚艰巨,交通民警尚需努力履行自己的职责,确保奥运会的圆满结束。但民警在执勤时,也要为自己的生命负责,为国家和家人负责。
一、出现安全问题的原因
近年来,涉警事故不断,许多民警倒在执勤岗位上。出现事故的原因有主观,有客观,有外因,也有交警部门自身存在的一些问题,这需要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
1、对执勤中的安全防护工作不重视。很多交警部门,从支队领导到民警,特别是基层一线的执法民警,自上而下,对在执法执勤过程中的安全防护工作都不够重视,随意性比较大,麻痹大意,这是造成交通民警出现伤亡的主观原因之一。
2、各种工作任务繁重。在日常工作中,各类交通秩序专项整治繁多一项接一项,大小警卫也不少;尤其是当前,奥运攻坚战和安保任务重、工作时间长,导致一些民警在执勤时思想松懈、麻痹,精力不集中,对执勤过程中存在的风险缺乏应有的警惕性,这就有可能导致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别是在路口岗点执勤的民警就有可能被交通违法行为所伤害。
3、业务水平不高,安全防护意识不强。有些民警在执行任务时不按照规定穿反光背心、不在事故现场安装防护装置、不设立警戒区、不开启警灯和警报。在执勤中,有很多民警遇到突其如来的事故,缺乏必要的安全防护技能和应变技能,不知如何应变,导致事故发生。
4、交通参与者素质低,法律意识薄弱。民警在查处交通违法和处理交通事故现场时,所遇到的交通参与者的素质参差不齐,甚至有些交通违法者对交通民警存在偏见,或者怀恨在心,脾气暴躁、容易冲动,对执勤民警进行报复行动,或者恶意伤害;或者交通安全意识单薄,造成交通违法,从而危及民警自身安全。
二、保护民警自身安全的对策
在我们全力奋战奥运攻坚战和安保工作的时候,必须时时刻刻的保持高度警觉,抓好工作的每一个细节,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不忘自身安全保护。
1、提高自我安全防范认识。“生命诚可贵”,针对上述血淋淋的案件、活生生的数据,从支队、大队领导到一线民警,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执勤中的安全防范工作,要本着对党对人民对民警对家属高度负责的精神,把提高民警的执法技能和应变技能作为必训内容,认真落实。民警在执勤执法中,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不能麻痹大意,要严格按照公安部的有关规定去规范执法。对上级组织的执法技能和应变技能应本着学习锻炼的心态,认真贯彻落实,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2、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技能。交警部门在加强业务理论知识培训的同时,也要加强技能培训,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工作实际的培训方案,通过岗位练兵熟练掌握各项警务技能,如检查车辆、现场控制、车辆拦截、夜间巡逻和追缉嫌疑人、车辆的技巧和方法等,提高民警的实战应变能力,预防和减少民警在执勤过程中发生事故。
3、配齐配足安全防护装备。安全防护装备是交警执勤执法的物质保障,各级交警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给每位民警,特别是一线执勤民警配备反光背心、锥筒、停车示意牌、警示标志牌、反光棒、肩灯、照明灯、现场警戒带、安全头盔等装备及限速、警告等标志;一线民警更要完整配备单警装备,为民警的执勤执法增加安全因素,提供生命保障。
4、加强督查。有制度必须有落实,上级交警部门必须加强对下级的督查,特别是一线执勤民警的执法装备检查,以及对执勤民警进行明查暗访,加强督查力度,对不按规定规范执法的民警进行处罚,形成一种震慑作用,使执勤民警形成一种规范执法自觉性。
5、建立长效的安全防护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快速联动反应机制,各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一旦发生民警执法权益受侵害情况,应及时协调指挥后续警力支援,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民警受到伤害。二是上级交通管理部门要把安全防护教育和知识培训建章立制,把提高民警的安全防护和应变技能作为一重要教育内容真抓,每年定期开展培训、考核,不走形式,形成长效机制。三是各级交警领导要明确职责,加强督察,逐步建立责任追究制,一级抓一级,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交警伤亡事故的发生。
6、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交警部门要认真深化奥运道路交通安全集中宣传和“五进”工作,积极利用社会资源,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和文明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出行,尽可能地减少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这同样可以预防和减少民警在执勤中出现伤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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