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加强和完善执法监督工作
在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工作中,公平、公正执法是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执法工作的好坏将直接影响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将严重影响着警民关系的和谐。公安机关如何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切实提高刑事和行政执法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确保严格、公正、文明规范化执法,以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促进社会和谐,已成为摆在我们公安机关的重要课题。
为了切实提高执法办案质量,加强执法监督作用,各级公安机关执法部门相继建立了执法监督制度和法治监督员制度,使执法监督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完善,然而法治监督员制度毕竟是新生事物,从建立到完善还需要一个过程,让执法人员能够从按规定被动地接受监督到自觉主动接受监督需也要有一个适应过程。就目前而言,刑事案件中,有些立案、采取强制措施、呈请逮捕和移送起诉等程序虽然规定了由法治监督员审核,但是有的办案人为了省事直接找有关领导审批,事后再找法治监督员补签审核意见,即然已经即成事实了再审核已失去意义,即使执法出现问题再去纠正,所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将是无法挽回的。所以我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加强和完善法治监督员制度:
一是教育广大刑事执法民警要提高刑事执法监督意识,认清执法监督的作用和重大意义。执法监督工作是执法工作的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就刑事执法而言,执法过程中涉及到的“立案、传唤、采取强制措施、移送起诉”等环节,每个环节都容易出现问题,由法制监督员来审核把关,才能从根本上减少和杜绝执法不严和冤假错案和一些问题的发生、在执法监督工作上要让民警认清监督工作和执法工作不矛盾,不是执法工作的阻力,相反它是执法工作的准确和顺利的保证,让民警们从被动接受监督到主动接受监督从执法观念上得到彻底的转变;
二是各级领导在审批上一定要把好关,无论案件多急,时间多紧,都要按照审核程序办理,一定要把住审批关,没有经过法治监督员审核意见的一律不能通过审批,从根本上理顺审核和审批的关系,尊重法制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
三是法制部门要严把审批和办理法律手续关,在案件审批和办理法律手续上彻底转变先办理后审核的现象,没有经过法治监督员审核并签署意见的一律不予审批并办理法律手续,才能彻底扭转民警们在办案中对审核工作不正确的认识,才能真正提高办案质量,才能提高法制监督员在执法工作中的地位,才能真正发挥执法监督员在执法工作中的作用;
四是法治监督员要加强对法律的学习,努力提高自身法律水平和公安业务素质,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只有自身素质过硬,才能准确把握好案件审核和监督关,在执法监督和案件审核过程中认真严肃地对待每一起案件每一个执法环节,不走形式、不走过场,并进行严格的审核把关,真正发挥执法监督在执法工作中的作用,才能确保执法各个环节的规范和正确,才能确保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的提高。
五是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加强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既是提升公安机关执法能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也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加强宣传教育,强化法治意识。思想是行动的指南。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首先必须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其次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法环节是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方面。"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大力推进制度建设,不断完善法律法规,细化执法标准,是有效推进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必经之路;再次健全执法考评机制。要进一步改进考评方法和内容,加强随机性考评和个案考评,开展明查暗访和个案剖析,强化领导干部法律素质测试和执法重点薄弱环节考评;对发现的突出问题要狠抓督促整改,使执法质量考评确实起到执法监督的作用。同时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加大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的力度,对符合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情形的,及时开展执法过错责任认定工作,并根据有关规定,法制、纪检、督察、人事部门或责成所属单位追究相关责任人执法过错责任。
只要我们按照上级公安机关要求,积极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我们的办案民警、主管案件审批领导、法制部门和执法监督员认真履行职责,在执法中积极的发挥作用,我们的执法办案水平才能得到不断的提高和完善,我们的执法工作才能做的更好,警民关系才能更加和谐。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