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
为巩固和扩大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向广度和深度发展,激发市局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民警生机活力,更好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干事创业,根据中组部、中宣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精神和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现就市局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突出“服务推进跨越发展、建设平安和谐**”主题,立足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实际,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争创引领科学发展示范点、争当践行科学发展带头人、争做服务科学发展惠民事,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实践中建功立业,为实现**更大突破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二、主要内容
创先争优活动,以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和争当优秀党务工作者为主要内容。
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要努力做到“五个好”,即领导班子好,科学发展意识强、发展思路清晰实在,符合基层实际和党员群众要求,班子团结务实、有较强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党员队伍好,党员综合素质高、为民惠民意识强、先进性作用发挥突出;工作机制好,经常性学习教育措施落实到位,联系服务群众和民主建设制度机制规范健全;工作业绩好,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能及时解决,主动为群众兴办实事好事,推动和服务科学发展的成效比较突出;群众反映好,党群关系和谐,民主测评的满意度高。
争当优秀共产党员,要努力做到“五带头”,即带头学习提高,自觉坚定理想信念,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创新、创业、创优,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带头服务群众,乐于帮难解困,积极兴办实事好事,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带头弘扬正气,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争当优秀党务工作者,要努力做到“五个强”,即党性观念强,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经得起各种考验;能力素质强,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有较强的宣传教育、组织协调和群众工作能力;创新意识强,能立足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极探索新时期党务工作的有效方法和途径;工作作风强,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全心全意为党工作、为党员群众服务;自律意识强,清正廉洁、公道正派,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三、方法措施
坚持有利于活动开展、有利于党员参加、有利于取得实效以及简便易行、各具特色、力戒空泛等原则,按照有计划、有节奏持续推进的要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2010年“七一”前,组织开展“三月一表彰”活动,即党组织和党员好事实事“竞赛月”,建国前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关爱月”,普通党员入党誓词“重温月”,表彰一批党建工作先进典型。2011年“七一”前,着重围绕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抓好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切实兑现向群众作出的承诺,建立健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长效机制;开展“学标杆、见行动、展风采”主题活动,大力宣传和选树一批学习践行科学发展观、积极投身创先争优活动的先进典型,掀起比学赶超的热潮;结合庆“七一”,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2012年“七一”前,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开展“创佳绩、强堡垒、铸先锋”主题活动,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更加出色的工作业绩,向党的十八大献礼。
各基层单位党组织要通过以下方式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
1、公开承诺。基层党组织制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党员提出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围绕优化环境、服务发展、依法行政、心系群众、和谐文明、遵章守纪等方面,以及如何加强三项重点工作和深化“三项建设”,做到基层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作出承诺、党员向党组织作出承诺、党组织和党员向群众作出承诺。承诺的完成情况要定期公示,“党组织惠民实事”和“党员好事实事”按季度公示。
2、领导点评。上级党组织负责人适时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点评,实事求是肯定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问题和努力方向。
3、群众评议。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适时组织党员、群众进行评议,并及时反馈评议意见建议。
4、成果展示。通过现场观摩、举办图片展、研讨会等多种形式,集中展示活动成果,特别是展示活动促进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成果。
5、评优表彰。市局将结合党建工作年度考核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民警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检查考核,适时进行评选表彰,每年“七一”前评选表彰部分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2012年“七一”前后,市局对创先争优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并做好上级有关表彰的推荐工作。
四、工作重点
创先争优活动要主动服务促进当前公安中心工作,突出打处绩效全省第一方阵、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全省第一方阵两大目标,突出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个重点,以社区单元警务改革、“大平台”深度应用为抓手继续推进“三项建设”、“三基”工程,力争在机制体制、队伍建设上取得更大的突破,为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1、严厉打击、严密防控,着力增强群众安全感。通过着力强化社会矛盾化解、情报信息和网上防控工作,确保全市政治稳定;始终保持严打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深入推进反盗抢“一0行动”,进一步强化打击犯罪的主业意识,牢固树立对违法犯罪“零容忍”的理念,着力遏制多发性、侵财性犯罪,积极推进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治安志愿者队伍建设,坚持不懈增强群众安全感。
2、全警动员、全力以赴,着力提高群众满意度。在七一前集中开展“党组织惠民实事”和“党员好事实事”竞赛月活动,深入开展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春风行动,大力推进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深入帮扶帮教对象家中上门开展慰问帮扶工作。各支部(总支)和党员民警兴办实事好事项目、措施和成效,请于6月25日 前上报市局机关党委,联系电话:2032。
3、重心下移、强基固本,着力深化“三基”建设。继续深化社区单元警务改革,深入推进社区单元警务“三个计划”实施,创新社会管理,加强安全监管。进一步发扬创新精神,增强创优意识,以创新推进创建,以创优打造品牌,积极推进公安工作形式、内容、方式、方法创新,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的改革创新,增强公安工作发展潜力和后劲。
4、强制入轨、强力推进,着力加强公安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大平台”建设应用,以基础工作信息化、人员管控动态化、研判预警精确化、警务机制规范化、应用发展一体化为目标,全面推进信息警务机制改革,不断增强公安工作的核心战斗力、社会治安的动态管控力、提升各类源头数据的采集传输率,更好地服务和保障平安**建设的需要,全面提高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可持续发展水平。
5、创新理念、多措并举,着力提升执法公信力。深入开展执法大培训、岗位大练兵活动,着力提高基层干警运用法律政策能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能力、规范执法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处置突发事件能力、信息化实战应用能力和舆论引导能力。规范执法行为,按照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要求,积极推行说理执法工作。推进廉洁执法,针对多发、易发的执法问题,认真落实禁止性执法行为规范,让公正文明廉洁执法成为民警的自觉行动。
五、组织领导
1、落实领导责任。市局成立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由副市长、市局党委书记、局长刘亚军任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局机关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机关党委。各单位、各部门主要领导是本单位、本部门学习创先争优活动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责任,加强领导和指导。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活动,充分发挥表率作用。
2、抓好指导督查。市局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单位、各部门创先争优活动的检查和督促,编发简报、交流情况、总结经验、抓好进度,引导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指导基层单位结合警种实际和岗位特点精心设计活动载体,并与学习实践活动的实践载体有机衔接,保持稳定性、连续性。
3、鼓励探索创新。尊重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民警的首创精神,鼓励基层党组织创新活动手段、丰富活动形式、拓展活动内涵。各基层党组织要树立品牌理念,立足警种特点,着力加强亮点工作的筛选培育和宣传推广,打造一批具有鲜明时代特点、党员群众普遍认同、对外知名度较高的公安党建工作品牌,以品牌工作带动整个活动不断上水平。
4、强化舆论宣传。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以及公安内网和手机短信平台的作用,及时宣扬各基层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经验做法。要创新方法手段,采取喜闻乐见的形式,增强宣传引导的针对性、生动性和实效性,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为创先争优活动的健康开展营造良好氛围。要深度挖掘和大力推广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民警队伍中的先进典型,力争推出1至2个在全市、全省乃至全*有影响的重大典型,不断扩大活动的对外影响力。
5、注重统筹兼顾。各单位、各部门要正确处理工学矛盾,统筹兼顾、周密安排,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公安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使争创的主题更鲜明、目标更具体、措施更实在,切实把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引导到市局党委重大决策部署中来,坚持做到创先争优活动和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形成凝心聚力促发展、真抓实干求突破的生动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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