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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谈监狱纪检干部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的三要素

    时间:2010年09月06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中共中央制定颁发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中明确指出:各级纪委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协助党委抓好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主要任务的分解和落实。笔者认为:纪检干部的能力、职权、品格是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的三要素。监狱纪检部门应从自身入手,注重以人为本,切实提高纪检干部各方面素质和能力,科学合理的履行职权,保持过硬的政治品格,才能在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深入推进监狱反腐倡廉工作的有效开展。

        一、能力是前提,提高纪检干部整体工作水平。

        ㈠源头抓起,把好“进出关”。制定出从事纪检工作的工作人员的必备素质条件,对于进入纪检部门工作的工作人员本着高标准、严要求的原则,择优录用;要进一步配齐配强纪检干部队伍,从各单位、各部门选调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求真务实的优秀人才充实纪检队伍;对不适合从事纪检工作的人员及时进行清理,防止影响纪检队伍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㈡自身抓起,提高个体能力。学习和实践是提高个体能力的有效途径。纪检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各个领域,这就要求监狱纪检干部要自觉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不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法律、管理等方面的知识,深入了解相关部门的具体工作机制,从而有效地进行查漏补缺。同时在具体工作中还要注重实践,学以致用,边学边干,不断提高各方面的能力,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㈢组织培养,增强整体合力。一是教育培训。进一步加大教育培训的力度,经常性地分期分批组织纪检干部进行相关知识的学习培训,并严格考核,此外,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纪检干部外出学习,更新观念,开阔视野;二是轮岗交流。要定期将纪检干部进行轮岗交流使用,使纪检干部在不同的岗位上都能适应工作,成为业务精通、知识全面的多面手,从而增强纪检干部的整体素质;三是“传帮带”。组织经验丰富的老纪检干部开讲座、做交流等,并在实际工作中进一步做好“传帮带”工作。

        二、职权是保障,充分履行职权发挥组织协调作用

        ㈠正确理解组织协调的内涵与工作定位。

        “纪委组织协调”是党委统一组织下的协调,是协调基础上的统一组织指挥。组织协调和组织指挥,是纪委作为一级领导机关的重要职能之一,也是党中央赋予各级纪委的重要职责。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党中央赋予各级纪委新的职责。监狱纪检部门应该深刻领会这一职责的科学内涵,积极主动地承担起这项职责。要理直气壮地行使组织协调的职权,将执纪执法机关及相关部门有效地协调起来,加强各个方面的协同配合,进一步形成反腐倡廉的整体合力。

           ㈡怎样履行职权,提高组织协调能力? 

        一是准确定位,明确抓什么。就监狱纪检部门而言,要协助党委通盘谋划党风廉政建设和惩治预防腐败工作的战略任务,针对全局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出对策和建议;抓好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的部署和任务分解,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积极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督促相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能开展工作等。就纪检部门内部科室、纪检干部而言,也要根据科室职能、岗位职责明确在组织协调中应该主抓什么。

        二是掌握方法,知道怎么抓。(1)搞好调查研究,作好组织协调预案是基础。要围绕组织协调的目标和任务,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展开调查研究,在此基础上作好组织协调预案,预案内容主要包括协调目标、任务分工、措施和手段、对协调效果评估等。(2)争取领导,协调各方是关键。搞好组织协调,最关键的是要“争取领导,协调各方”。“争取领导”:纪检部门协调的是事关一个监狱全局性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事项,就要争取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重视、支持和理解;纪检干部要就组织协调事项争取分管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大事多请示、多汇报,使我们的工作引起重视,列上议程、定期研究、具体指导。 “协调各方”:就是主动牵头,平等协商,明确各自职责,把任务和责任分解到有关部门或科室个人,发挥各自优势,齐心协力完成相关任务。(3)建立健全组织协调制度是长效之计。制度带有根本性、稳定性、约束性和可操作性。对一些带有稳定性、长期性又涉及各个层面的工作要建立健全组织协调制度。

        第三,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应把握的几条原则

        一要顾全大局、全局。确保监管安全、生产安全稳定是监狱工作的大局。纪检部门在协助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协调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中要把握这个大局;在谋划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战略任务,制定并落实反腐倡廉政策措施工作中,要时刻注意服务和服从这个大局。纪检干部在组织协调工作中,经常会碰到局部工作(利益)与全局工作(利益)的矛盾,在这种情况下,一定要坚持局部工作(利益)服从全局工作(利益),眼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

        二要有一定的灵活性。 在反腐败工作中,尤其是在执纪量行中一定要坚持原则,严格执纪,不能拿原则作交易。但是在具体的组织协调工作中,涉及到工作措施、方式方法,则要从实际出发,讲究策略,讲究灵活。所以,我们在组织协调工作中既要坚持原则性,也要有一定的灵活性。

        三要讲究程序。 按程序办事,按程序组织协调,事情就顺畅。否则,就会人为地增加组织协调的难度,甚至引发不应该有的矛盾,同时也容易陷协调者于两难境地。当然,在讲究程序的同时,还要注意针对新情况,从实际出发,灵活机动地处理好组织协调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第四,要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一是建立责任机制,按照权责分明的原则,落实责任分工,明确工作规范。二是建立督查机制,定期检查,推动工作。三是建立奖惩机制,实行奖优罚劣。四是建立测评机制,搞好科学分析,使反腐败工作更有预见性。五是建立保障机制,在人员、经费等方面给予保证。

        三、品格是关键,严格锤炼做表率。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有一个不断改进、充实、完善的过程,这就要求纪检干部必须具备“公正无私、刚直不阿、不徇私情、敢于碰硬”的政治品格,在这个艰辛的过程里率先垂范,身体力行,才能保证组织协调的有效性和权威性。过硬的政治品格必须经过严格的锤炼,应从以下三方面加以努力:

        一是要以学习教育为基础。培养纪检干部的政治品格,要从加强学习,加强党性修养入手,增强纪检干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党性观念。一要紧紧围绕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这个核心,进一步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坚定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始终坚持在党的领导下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在任何复杂纷繁的形势下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站稳脚跟,经受住各种风浪的考验。在工作中,要模范地按照党章赋予的职能,按照监狱党委和上级纪委的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二要倡导秉公执纪,不徇私情的工作作风。要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纪为准绳,公心为本、公正为准、公开为重、公论为上。三要加强自身的修养。政治品格的修养是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改造、自我提高和自我完善的一个漫长的过程。作为执纪者的纪检干部,既要坚持从严治党、严格执纪,又要模范地遵守党的纪律,做廉洁自律、干净干事的标兵。要自觉接受监督,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抗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顶得住压力,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干事,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是要以落实制度为保障。制度本身是一种刚性约束机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反腐倡廉的各项任务得到全面贯彻执行,避免纪检干部脱离群众,滋生官僚主义、以权谋私、以案谋私的可靠保证。它对培养纪检干部的政治品格有着极大的促进作用。反过来,制度建设也必须以思想建设作基础。制度是由人制定,靠人执行的,没有人的政治品格作保证,制度建设就无法顺利进行,难以达到预期的目的。要把培养纪检干部的政治品格与制度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在实际工作中,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纪检部门内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办案纪律、保密纪律和组织纪律等,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运行,通过制度的合理设计和制度的真正落实,培养起纪检干部的政治品格。

        三是要以管理监督为手段。培养政治品格的关键,是要通过管理和监督等一系列手段,把政治品格转化为从政行为,也就是要通过艰巨复杂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使纪检干部树立起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政绩观。实践证明,平常从严要求,从严管理,从严监督,针对队伍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部位,不断健全和强化管理监督机制,关口前移、防范在先,对于培养纪检干部的政治品格,增强纪检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提高纪检队伍的整体素质,都是非常必要的。同时,还要敢于正视纪检干部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勇于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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