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一直是公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它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声誉、地位和形象。如何正确有效地开展公安信访工作,推进公安机关规范执法行为,全面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立山分局党委对公安信访工作始终高度重视,为进一步加快社会管理创新步伐,分局以增强“三个意识”为切入点,全面创新信访工作体制。
一、创新工作方式,切实增强民警关心群众意识。
以往公安信访工作都是在办公室坐着等待群众来上访,才进行调查取证,解决息访。群众经常来回奔波,而且还易导致群众不满意,形成疑难案件进省、进京上访。为改变这一现象,分局决定开展以“进百家门,知百家情,解百家难,暖百家心”为主题的进门入户解疑排难“下访”活动。变群众“上访”为民警“下访”,由民警主动走进百姓家中与当事人面对面,倾听群众心声,关心群众疾苦,了解具体事由,民警向派出所领导汇报,具体的解决办法由民警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群众反馈,如派出所解决不了的,上报分局“信访案件调解委员会”,由分局集体研究解决办法,并由派出所主要领导将结果反馈给群众。对解决办法不满意的,由分局主要领导亲自接访,直到群众满意为止。这样,既免除了上访人来回奔波的辛苦,也极大提高息访的办事效率,进一步降低涉法访案件的发生。
二、创新工作方法,切实增强民警服务群众意识。
一是要求民警对所有上访者做到“三个一”,即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请坐,一杯茶水暖心;二是要求民警在接待上访群众时,做到“三声、四心”,即来有问候声,诉有安慰声,走有告别声;接待群众要热心,答疑解惑要耐心,查办案件要细心,如实回告要诚心,为民排忧要真心。能解决的事及时为居民群众解决,不能解决的事及时向领导汇报,预约解决。三是变被动搪塞为主动疏导。针对有的民警在接待群众来访时存有敷衍塞责现象,要求民警要严格做到“五不准”,即:不准对上访人态度生硬;不准对群众的意见敷衍搪塞;不准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待上访;不准随意将矛盾上推下卸或转移;不准随意拖延办案时间。以此,进一步增强民警服务群众的意识,要让人民群众带着不满火气而来,带着满意笑容而归。这样,既能够有效地控制上访人的情绪,进而稳定事态局面,又能够与上访人以良好氛围进行沟通,尽快息访,进一步减少越级访的发生。
三、创新奖惩机制,切实增强民警办理案件的质量意识。
一是建立执法考核制度。把民警信访工作纳入到公安机关绩效考核,将信访工作的好坏与民警的实绩挂钩,与单位和部门的评先创优挂钩,提高考核的有效性和权威性,增强了考核的约束力,通过考核全面带动信访工作责任制的落实。二是建立执法奖惩制度。将信访工作的奖惩与公安机关的其他业务工作配套同步,与侦查破案、治安管理和队伍建设等工作同奖同惩,以此来激发民警做好信访工作的动力。对按期办结息访的个人进行物质和精神双重奖励;同时,还对重大情报信息进行奖励,对工作中发现重大上访情报信息并及时拦截劝返的单位和个人,由控申科把关按照成本换算进行奖励。三是建立执法追究制度。在建立一系列信访工作责任制度的基础上,强化信访工作的严肃性。凡发生群众上访告状问题,经核查属公安民警不作为或违法违纪行为等工作原因和人为因素造成信访的案件,要坚决纠正,并追究单位领导和办案民警的责任;对信访对象态度粗暴、推诿扯皮、徇私枉法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绝不袒护。四是建立执法监督制度。邀请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人士组成执法监督队伍,通过推行警务公开、开展执法大检查等手段,严把刑事、治安案件质量关,杜绝执法活动中的失误和漏洞,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