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经侦部门要做到“三个零”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的十七大以来提出的宏伟目标和活动纲领,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具有重要的战略指导意义。公安机关是和谐社会的建设者、保障者、促进者,构建和谐社会需要公安机关的积极参与和有力支持。作为专门从事打击经济违法犯罪,保障社会稳定发展的经侦部门,如何在工作中发挥职能,履行职责,构建好和谐警民关系,自觉服从服务于和谐社会建设,是摆在我们面前必须认真思考的问题。结合新时期经侦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经侦工作实践,笔者认为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经侦部门要做到“三个零”。
一、构建和谐警民关系,要在感情上与群众保持“零距离” (一)要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意识。心中有民,方能为民,心中有法,方能执法。当前,社会经济形势越来越复杂,工作任务越来越繁重,人民群众期望越来越高,要构建好和谐警民关系,必须把维护人民的利益作为工作的根本宗旨,办案不分熟人、生人,不分大案、小案,只要侵害群众正当利益就坚决查办,只要损害群众合法财产就伸张正义,坚决做到公字当头,立足本职、实事求是,讲法律、讲政策,真心诚意为群众排忧解难,办事办案,确保不发生消极因素,确保不发生不和谐因素。 (二)要深入开展爱民实践走访活动。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我们党始终坚持的群众路线,也是从一个胜利走向另外一个胜利的宝贵经验。要继续深入开展爱民实践大走访活动,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工作目标,将走访作为问民意、访民情、解民难的长效举措,放下架子,扑下身子,真心与群众交流,实心为群众办事。通过走访,切实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掌握做好群众工作的方法和技巧,拉近与群众的距离,真正实现心与心的交流,情与情的汇融,切实担负起促进和谐社会的重任。 (三)要不断创新经侦宣传工作。经侦民警作为公安部门的“白领警察”,因为工作性质原因,在社会面和群众中存在一定的“神秘感”,甚至有很多人不知道有这个警种,表面上不如刑警、交警、巡警等警种风光,工作成绩也往往囿于案件性质不便宣传,在与群众交流中易形成“瓶颈”。为此,经侦部门要进一步创新宣传方式,拓宽宣传领域,增强宣传实效,充分利用电视、报刊、互联网、移动通讯等现代媒体资源,运用电视新闻、报纸专版、张贴宣传画、制作公益广告等广大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形式进行宣传,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对经济犯罪的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着力发挥经侦宣传工作“震慑犯罪、防范风险、教育公众、树立形象”等综合效能,进一步打消与群众的陌生感和隔阂感。 二、构建和谐警民关系,要在执法办案中实现“零差错” (一)要在提高执法效率和保证办案质量上实现统一。当前,经济犯罪态势严峻,经济犯罪案件多发,而受经侦部门警力、人员素质等牵制,每一起新型、复合型经济犯罪案件的办理都会给我们提出严峻考验,都会对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形成一定障碍。对此,经侦民警要切实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干中学,学中干,学会从书本中学习,善于从实践中学习,在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的同时,不断提高侦查办案的效率,同时要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认真落实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议案制度和案件执法质量层层把关制度,确保把每一起经济犯罪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考验和人民评判的铁案。 (二)要在遵循实体正义和保证程序合法上实现统一。在办理经济犯罪案件中,既要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又要强化依法收集证据和严格遵守法律程序的意识,还要认真落实受理报案、立案侦查、案件告知等有关规定,对报案人进行换位思考,心中常想“假如我是报案人,我是受害人怎么办?”结合经侦办案实际,严格落实案件情况回告制度,让被害人及时了解案件的办理情况、犯罪嫌疑人的到案以及涉案财物的追缴情况,避免当事人因不了解案件的实际情况而多方信访、投诉,产生影响社会和谐的“隐患”。从强化程序意识、更新执法观念入手,进一步规范民警的执法行为,牢固树立“严格执法、精确执法、严谨执法、细致执法、文明执法”理念,以经侦执法规范化建设推动和谐警民关系构建。 (三)要在维护法律权威和实现社会效果上实现统一。在办理经济犯罪案件过程中,不仅要注意把握好法律和政策尺度,还要因案而异、讲求策略,力求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对有的案件既要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还要尽最大努力挽回受害者的经济损失,避免当事人对嫌疑人的到案却又未能挽回经济损失,从而对经侦部门执法办案的效能产生消极心理,甚至形成投诉、信访;对有的案件既要严厉打击犯罪,尽可能挽回经济损失,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又要讲求策略,在办案过程中充分考虑企业生产经营、职工正常工作等因素,尽最大可能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和经营秩序,确保不因办案发生差错而引发新的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 三、构建和谐警民关系,要在情报信息建设中保证“零缺位” (一)要主动做好预警防范工作。要正确处理好打击经济犯罪与主动服务经济建设的关系,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改进工作作风,努力通过日常执法办案活动,及时发现本地区经济领域出现的新手法、新特点、新动向,帮助公司企业查找在生产经营和风险防范工作中的疏漏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建议,及时堵塞漏洞,积极指导、帮助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努力从源头上减少或防止经济犯罪活动的发生。特别要对以工程承包为手段进行合同诈骗、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进行集资诈骗,以及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进行重点关注,切实做好预警提示和防范宣传工作,提醒广大群众谨慎投资,规避风险。 (二)要加强情报信息研判工作。经侦作为公安部门的一个新警种成立也仅10余年,情报信息工作基础相比刑警、治安、派出所等部门相对薄弱,特别是经济文化保卫工作职能重新调整后,经侦情报信息源头相对萎缩,为此,经侦部门要大力加强经侦情报信息的搜集、分析、研判和运用,进一步拓宽情报信息搜集的领域和渠道,及时发现和分析因经济因素引发的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尤其对于涉及房地产、金融、财*、证券、商贸等领域可能出现的经济犯罪动态或可能引发的社会群体性事件,要及时研究、提出对策,充分发挥服务党委、政府决策的参谋作用。并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化解矛盾,努力将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牢牢掌握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主动权。 (三)要努力构建情报信息大格局。利用工作职能优势,通过设立联络员、建立信息通报和联席会议制度等措施,主动加强与工商、*、海关、银监等部门联系,及时掌握经济违法活动的规律特点,预测经济犯罪活动的发展趋势,有针对性的研究制定防范打击措施,掌握开展经侦工作的主动权,力争遏制经济犯罪案件的上升势头。充分发挥刑警、治安、派出所情报信息资源优势,通过设立经侦信息员、经侦工作室等人员和场所,进一步广辟信息资源渠道,力争对经济犯罪案件线索早发现、早经营、早打击,提升经侦部门主动进攻能力和预警防范能力。 总的来说,与群众保持零距离的感情是基础,在执法办案中实现零差错是方法,构建零缺位的经侦情报信息是保障,作为经侦部门,工作中坚持做到以上几点,在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中定会大有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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