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基层单位区域、警种之间各自为战格局,建立科学的警务协作配合机制,是解决基层警力不足的重要途径,是提升公安机关整体作战效能的根本出路。本文现结合**市公安局近年来基层协作机制的实际,就这一机制存在的问题与今后工作方向,作一浅显阐述。
一、基础警务协作机制实践的基本状况。
**市公安局现有民警*人,警力万人比全省最低,基层一线警力*人,占总警力的*%。在警力绝对数少,现有警力结构基本合理的前提下,市局党委抓住“三基”工程建设的有利契机,围绕向内部挖潜整合警力资源,创新基层警务协作机制进行了一系列不懈地探索。
1、科室联所。市局从便于工作协调和落实的实际出发,按照局党委成员分工联系范围,明确了机关*个科所队与*个派出所的对应挂钩联系关系。挂钩科室首先在人员上支持联系所,轮流派人到基层派出所工作,一次工作时间为3个月;其次在业务上指导联系所,各科室充分发挥业务优势,指导派出所开展了各有侧重的基层基础特色创建工作;三是在工作上帮助联系所,挂钩科室领导定期深入联系所了解情况和指导工作,从人、财、物等方面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挂钩科室民警积极参与联系所重大行动和重大案事件的处置。
2、区域联合。市局大力构建了区域协同作战工程,将全市27个派出所以公路、汉江为线合理划分为*个区域,实行联防联控,整体作战。联合派出所之间实现了警力互援,凡工作需要派人支持时,只要所领导之间协商同意,便可以获得其他所的警力支援;实现了信息互通,建立了动态信息通报制度和情报信息定期分析研判制度,联合所每月召开一次区域片会,及时通报、交流各自辖区高危人群、场所行业、发案特点等动态信息,共同商讨维护辖区治安稳定的措施和办法,有效掌握工作主动权;实现了工作互助,各联合所以信息通报情况为依据,实行轮流值勤,切实加大对重点发案地段巡逻和布控,形成了打击合力。
3、交警驻所。针对农村道路线长、面广、道路交通管控率低的问题,市局在全市推行了“交警驻所”工作模式,为没有设立交警中队的*个乡镇派出所,各指派*名交警驻所工作,并明确各派出所由一名副所长分管交通。驻所交警受派出所和交警支队双重领导,主要负责在辖区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开展巡逻勤务,纠正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轻微交通事故;协助办理摩托车牌证以及配合派出所开展日常工作。驻所交警充分利用派出所管理面广、情况熟、信息灵的优势,全面加强了乡镇道路的管理。
4、刑侦协所。市局要求各派出所明确*至*名民警为刑侦民警,逐一组建成立派出所刑侦警队,并为各派出所统一购置了照相机、现场勘查箱等刑侦技术设备,促进队所工作有效衔接。市局刑警大队各中队则打破机关化工作模式,将人员全部分派进驻派出所,全面指导辖区侦查破案,会同派出所社区民警、刑侦民警开展刑嫌调控、物建特情、阵地控制等刑侦基础工作,实现侦防互动。从去年*月刑侦协所以来,全市社会治安实现了刑事发案总量同比下降、八类暴力性案件发案同比下降、盗窃、抢夺等群众反映强烈的侵财性案件同比下降和打击处理人数同比上升等“三降
一升”的良好局面。
二、基层警务协作机制在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1、大局意识还不强。受长期以来,部门各自为阵思想的制约和影响,基层单位民警普遍大局观念不强,缺乏主动协作配合意识,往往是重视本单位、本部门工作,忽视相关工作,片面地割裂各部门、警种之间的内在联系。在日常工作中,民警不能有意识地收集、传递各类信息线索,没有将各项业务基础工作与协作单位打、防工作相融合,不能形成全局一盘棋,统一作战的观念,导致公安机关综合职能优势得不到充分发挥。
2、日常联系还不紧。实行所队联席会议制度是加强协作单位之间沟通交流、共同研判情况信息、确定工作重点、解决实际问题的一种有效形式,但在实际操作中,这一制度并未得到很好落实,没有形成一贯制,有时开,有时不开,存在形式主义。由于协作单位之间交流缺乏沟通,使双方业务工作中的偏差长期得不到纠正,双方因工作中产生的误解和矛盾也长期无法得到消除,长此以往,难免影响协作关系。
3、工作职责还不清。目前,科室联所、区域联合两种协作方式过多依赖于单位负责人之间的协商沟通,并没有形成严肃、细致的工作预案,对各单位警力联动的程序、方法和具体职责分工还没有明确规定,随意性强。交警、刑侦协所模式,尽管市局下发文件对驻所交警、刑侦民警主要职责做了规定。但对交通事故、刑事案件的接警处理、案件移交、协助工作还缺乏详细规范,实践中派出所与各职能部门还存在扯皮、推诿问题。
4、信息共享还不够。基层所队之间的协作配合能否成功运作、收到实效,信息渠道畅通与否是前提和基础。目前信息工作还存在三个突出问题:一是信息平台不统一。由于缺乏统一总体规划,各业务信息系统应用软件不统一、采用的技术规范不同,缺乏传输交换标准,系统间难以顺畅地进行互联,严重影响了信息共享和综合利用。二是信息录入不及时。受民警素质不高影响,对信息录入工作不重视,许多业务信息还是脑袋信息、口袋信息、本上信息,没有转变为网上信息,共享信息。三是基础信息不衔接。在实际操作中,派出所的行业管理、人口管理及复杂场所管理等治安管理手段没有与刑警队的特情建设、阵地控制、刑嫌调控等基础业务手段结合起来,未能实现基础工作的互相渗透和信息资源的共享,造成大量重复劳动和重复建设,内耗了合成作战潜能作用的发挥。
5、捆绑考核还不实。尽管全局普遍推行了岗位目标绩效考评制度,但是由于各业务科室和派出所工作重心的不同及职能分工上存在不可比较的客观因素,市局在确定责任目标、考核标准时很难将二者的利益捆绑,制定的考核办法中涉及部门的业务较多,而涉及协同合作的内容量小、分低,未能起到考核的激励作用,导致部分所队民警和领导对协作不重视,投入不够。
三、完善基层协作机制的几点思考。
1、统一民警思想,牢固树立全局观念,是健全基层协作机制的关键。思想是行为的先导。要坚持把政治思想工作贯穿队所工作的全过程,充分发挥其教育、引导、保障作用。有针对性地对民警开展思想政治教育,使民警深刻认识开展基层警务协作是缓解警力不足的有效办法,是提升公安战斗力的根本途径,是开展平安创建的治本之策。各队所自觉摆正关系,正确对待工作过程中的得与失,权与责,以全局一盘的观念处理好队所协作关系。
2、坚持联系制度,严格明确职责分工,是健全基层协作机制的纽带。要完善工作例会制度。联席会议是促进基层所队配合协作的有效途径,必须长期坚持。要强化局领导牵头负责制,分线管片局领导每月必须组织分管单位、区域派出所、刑警警队召开一次联系片会,互相通报各自的工作情况,交流各自掌握的信息,共同研究分析双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及时沟通工作中产生的矛盾和误解,使协作互助更相融,更有针对性。要完善各项协作工作制度。根据治安特点、发案规律、警务活动规模和紧急程度,对各协作单位出警支援的程序、方法、协助人员职责进行明确。要针对群体性事件、重大灾害事故、重大交通事故以及打击刑事案件等警务活动的规律、特点和需要,按照“照顾大局、通力合作、统一调度”的原则,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警务活动工作预案。要严格案件首问责任制的落实,明确所队在接报案和初勘现场上的共同责任,严格规范所队工作交接、协作程序,避免推诿扯皮,贻误战机。
3、加强信息建设,实行基础信息共享,是健全基层协作机制的核心。要抓好信息系统整合。要着力打破目前基层所队信息分散孤立状态,将刑侦部门的刑侦综合信息系统、在逃人员系统、被盗抢机动车系统,治安部门的人口管理系统、特种行业管理系统和交警部门的机动车及驾驶员管理系统、法制部门办案通系统等,最大范围地整合在一起,构建综合情报信息平台,提高信息共享程度。要强化基础工作对接。要将派出所实有人口管理、行业场所管理、治安耳目建设与刑警部门刑嫌调控、阵地控制、刑事特情建设有机结合,及时传递信息,提升打击、防范的精确性。要强化信息录入研判。要将计算机操作和信息化应用,做为基层民警培训的重要内容,50岁以下民警全部学会操作电脑,真正做到信息全警采集、全警录入,实时更新。各派出所要明确专门的信息联络员,对本单位收集到的各种信息进行归纳整体,有价值的及时交流。要利用好联系会议平台,对刑事案件发案和社会治安形势及时进行分析研判,提出具体工作对策,为基层所队实施精确打击与有效防控提供信息支持。
4、健全考评机制,实现捆绑结帐兑现,是健全基层协作机制的保障。实践证明,造成基层协作机制运转不畅的原因很大程度上在于基层协作单位之间的责任、利益不统一,只有建立科学的考核机制,将协作单位之间的责任、利益实行有效“捆绑”,才能从根本上扭转被动局面,形成战斗合力。要将派出所年终综合排名进行折算评分,纳入挂钩科室考核内容;将区域联勤情况,比如出警支援人(次)、协助破案、处理群体性事件等内容纳入派出所年终考核记分;要推行刑警中队与派出所双向结帐制度,凡是派出所提供线索,帮助刑警中队破案、追逃的,将战果计入各派出所进行年终考核;各派出所发案控制情况、破案追逃战果要纳入中队进行考核。年终考核结果,严格与单位评先创优、民警政治经济待遇相挂钩,从而使协作单位之间真正成为目标一致、功利相关、荣辱与共的责任共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