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车管“黄牛”问题及其治理对策
长期以来,各地公安车管部门附近活跃着俗称"黄牛"的一批人,他们利用群众与车管部门信息的不对称,谎称"内部有关系、有熟人",帮助群众代理车管业务,获取非法收益。一些情节恶劣的"黄牛",夸大事实、招摇撞骗、欺诈群众,严重损害了公安机关执法形象,破坏良好警民关系,成为了群众投诉的热点问题。当前,公安机关大力推进"公正廉洁执法、社会管理创新、社会矛盾化解"三项重点工作,"非法中介"扰民问题成为其中一项重点工作,也是难点问题。下面,笔者就如何牵准"黄牛"的牛鼻,根除车管"非法中介",浅谈一些粗浅看法。
一、非法中介存在的巨大危害
(一)制造车管源头把关漏洞。车管业务办理的每道流程、每个关口、每条规范都是立足严把车辆所有人合法利益的。然而"黄牛"的出现,容易造成源头把关不严的现象,他们通过与某些车管民警的"熟脸面、近关系",将一些不符程序的事情变为合法程序,将一些违法车辆变为合法车辆。如一辆被盗抢机动车要来补行驶证,正常业务流程规定一定要检查补证人是否有车主的身份证和登记证书,没带登记证书来补办一定要车主本人才能办理,有车主的身份证复印件也不行。不过一些"黄牛"会谎称"车就是我朋友的,身份证复印件也有,帮帮忙,通融通融"。一些车管民警有可能因为错误判断而出现把关不严的现象。事实上,一些被盗抢车辆车主有可能丢车时刚好把身份证也丢在车里,如果不法分子利用身份证就把登记证书给补了,再过了户,车主就很难再找到这辆被盗抢的机动车了。
(二)损害办事群众合法权益。"黄牛"往往口若悬河、欺骗群众,在实际工作中发现,一些"黄牛"利用了群众和车管部门的信息不对称,经常虚报车管业务收费,谋取非法利益。如一辆免检车辆办理牌证一般收费不超过200元,"黄牛党"接到业务,至少要价300,甚至400、500。更有甚者,把免检车辆说成需检车辆,收取车辆检测费,欺诈群众,损害办事群众合法权益。无谓的费用支出是对群众经济利益的侵害,更加损害群众利益的是浪费群众时间,耽误群众正常办理车管业务,打乱正常的生活时间安排。
(三)削弱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黄牛"收钱的理由主要是找熟人、打点关系。为攫取高额利益,他们将小事夸大,无中生有,拐弯抹角,让群众觉得车管业务难办、非得找内部关系才行,结果群众原本能正常办理的事情,非得"黄牛"插手代理才能办成,最后公安车管部门背了黑锅,"黄牛党"赚足了钱。久而久之社会上就会形成车管所"没有好处不办事"、"没有关系办不成事"的恶劣影响,严重损害了公安机关的声誉,使群众面对民警时带上"有色眼镜",办任何事都抱有怀疑和不满,直接削弱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
(四)严重扰乱正常办公秩序。"黄牛"一般在车管所大厅门前或证照厅前候客,三五成群,伺机揽客,遇有群众来办事,便一哄而上,拉拉扯扯,他们"闲"时聚集,"忙"时则插队加塞,到处乱窜,更有甚者,遇有民警拒办业务,有时竟出言不逊,甚至以投诉相威胁,气焰极其嚣张,严重扰乱了公安车管部门正常的办公秩序。
(五)腐蚀公安机关车管队伍。"黄牛"在群众与一些心术不正的车管民警中间扮演着极其微妙的角色,民警不便于张口要的,"黄牛"可以帮忙实现间接"吃拿卡要";民警不便于说的,"黄牛"可以变身"传话筒"实现完成不见面的对话。"黄牛"为了达到自身赚钱的目的,经常会不择手段,寻找内线,施以小恩小惠拉拢民警或内部工作人员,步步为营,设下陷阱,让个别意志不坚定的民警,特别是临时聘用人员下水,走向违法违纪的深渊。"黄牛党"就想车管业务中的毒瘤,不仅侵害着办事群众,也毒害了健康的公安机关车管队伍。
二、非法中介的基本现状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类服务机动车驾驶人、车主的行业(例如汽车营销、修理、保险等行业)迅速壮大,同时也带着了更大业务竞争压力,他们为与客户建立良好和长期的营销关系,也加入了车管业务中介的队伍。与过去的非法中介相比,他们不以骗取群众钱财为为目的。根据当前各类参与非法中介人员的动机,可以将目前从事此项工作的人员分为三类:
(一)骗取钱财类。这些人多为社会无业人员,主要以办理车管业务收取钱财为谋生手段,长期在车管所内部活动,四处寻找欲办理车管业务的群众,甚至在车管所门前道路拦截车辆,在车主前来办事时,一拥而上,态度"热情","我帮你去跑"或"车管所有关系,我帮你找人",索要好处费,能骗就骗,想方设法,故意夸大办理车管业务的难度,把原本与"公告"相符的大货车,说成车辆尺寸不符,本来自选如意号码说成找人选好号等手段,利用群众不熟悉车驾管业务骗取钱财。这种类型的非法中介,危害最大,影响最坏,投诉率最高,整治难度最大。
(二)服务客户类。主要是机动车保险、维修、销售、美容等单位的人,为揽取业务,增加效益,通过开展代办车管业务,吸引更多的单位和个人参加保险、修车、购车、美容、交易,一般不收取费用,只为增加市场份额,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这种中介比较正规,以服务为主,省去了群众不懂业务多跑冤枉路,没有损害车主的利益,只是未办理相关工商登记手续。
(三)熟人帮忙类。有的是车管民警或工作人员的亲戚朋友,有的是原车管所的临时工作人员,因经常到车管所办理业务或从事过车管业务,对车管业务比较熟悉,而成为车管所的常客,他们人熟、业务熟,顺便帮朋友办事,有的纯粹是帮忙,有的赚取吃喝,有的时间长了,找的次数多了,便以打点费为名收点好处费。这种类型的中介,主要是以熟人为对象,侵犯的目标窄,基本无人投诉。
三、非法中介长期存在的根本原因
(一)机动车、驾驶人数量快速增长。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机动车进入千家万户,机动车和驾驶人数量迅速增长,随之而来的是各类机动车、驾驶人业务量的巨大增长。然而,于此对应的是公安车管部门整体警力的不足,车管部门一定时间内所能接纳的业务量远远满足不了群众的巨大需求,一些车管所经常会出现"排长队、人拥挤"的现象,一些群众不愿排队、费时间。这时,非法中介应运而生,巨大的车管业务量构建了非法中介的市场基础,提供了利益来源。这是外部环境原因。
(二)群众消费理念转变催生存在空间。随着信息时代的来临,群众获取各类公共服务更加便捷高效;随着工作压力的加大、生活节奏的加快,群众消费各类服务、购买各类商品更加讲究效率和品质,他们不愿意将过多的时间用在排队上,宁愿花钱买方便,花钱买清闲,这种消费观念的转变催生了各类中介代理行业的兴起,车管"非法中介"也是其中之一。有些群众道听途说,认为车管所办事难,必须有熟人,因此存有畏惧心理,所以产生了委托他人代办的念头,从而大大增加了"黄牛"赚钱的机会,造成"非法中介"市场"生意兴隆"。
(三)车管工作政策性、业务性较强。车管业务相对群众办理一般业务更为复杂,一些群众不知晓、不熟悉相关业务常识。尽管车管部门已花大力气,不断推出便民举措,方便群众,但仍有部分群众仍然不明就里。一些群众一般到了大厅不事先询问,碰见窗口业务繁忙的时候,更是乱了方寸,慌了手脚,不知从何办起。怕难、怕繁情绪油然而生,这也造成"非法中介"有"代理"的机会。
(四)部分车管部门内部服务不到位。非法中介的存在与车管部门内部服务和管理不到位有一定的联系。一是宣传不到位,宣传手段单一,目前车管业务手续和流程还只限于在车管所的大厅利用大屏幕和刊板公开业务流程和手续,没有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群众知晓率比较低,大多数不熟悉车管业务。二是服务不到位,窗口设置过少,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机动车数量的需要,群众排队时间过长,业务流程复杂,手续比较繁琐,群众办理业务摸不着头脑。三是管理不到位。极少数车管所内部工作人员不能严格标准,不坚持原则,对"黄牛"绿灯常开、提供方便,相对于普通办事群众存在"脸难看,事难办",这也是造成"黄牛"滋生蔓延的重要原因。
(五)打击非法中介缺少有力的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申请各项机动车登记和业务。代理人申请机动车登记和业务时,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车管部门只有依据这一条审查代理业务,只要中介持有所列手续,就必须给予办理,就其内幕交易,车管部门也无权审查。除这一条规定外,再无任何关于代理、中介的规定。非法中介收取的钱财数额基本不大,一般不够千元,况且是车主的自愿行为,就算是骗取的,也不够治安和刑事的立案标准,导致公安机关难以有效打击。
(六)进入非法中介行业的门槛低。从事非法中介门槛低,没有经营成本,打着"有内部关系"这样的旗号,凭着一张游说的嘴,取得群众的信任,便可收到一定的钱财。同时无需办公场所,办理业务无需任何成本,只要熟悉了解相关的业务,懂得办理程序,跑跑腿,排排队,就可以开展中介活动,致使一些游手好闲的群众从事非法中介活动。
四、根除非法中介的措施
(一)开展联合整治,形成打击合力。长期以来,对"非法中介"的治理主要由公安车管部门来进行,但往往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治标不治本,打击非法中介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整合社会力量齐抓共管,公安、工商、城管等相关部门因联手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对不听规劝,企图阻挠执法人员正常执法的人员,强行进行驱散和带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厉打击。
(二)健全法律法规,提供执法依据。当今社会是法治社会,如果没有一定的法律法规作为执法依据,很难对非法中介人员给予有效管理和处罚,仅凭当前劝说、批评教育、自定规定治理等手段,达不到治理效果,非法中介还将长期存在。主管部门制定一套关于依法打击处理非法开展车管中介行为的法律法规或指导性意见,作为对非法中介行为的管理和处罚依据,便于对非法中介固定取证,就可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对合法中介作出一些违法违规欺骗顾客的行为,有关部门可依法严肃查处,暂扣或吊销营业执照,直至取消资质,使车管中介步入法治化轨道,整治非法中介行为有法可依。
(三)坚持疏导结合,规范中介市场。对经过工商部门登记,具备中介服务机构资质的,允许其进入车管所从事中介服务工作。同时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标准、中介机构名称、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及中介机构管理制度上墙公示,做到公开、公正、公平、透明。要求服务人员统一着装、挂牌上岗。具体办理机动车及驾驶证业务咨询、引导、填表、拓号等事项。同时通过制定规章制度、定期召开会议来加强对中介服务人员的管理,切实强化中介公司的管理与监督。
(四)强化内部管理,挤压违法空间。一是加强工作人员管理,尤其是服务大厅和检测线的民警和工作人员,坚决抵制非法中介介入车管业务,杜绝与非法中介的不正常来往。二是完善科技管理设备建设,在业务大厅和检测线安装电子监控设备,实时监督窗口业务办理和机动车检测,及时发现和制止违规办理和非法中介介入。三是加强办公秩序管理,严格对门卫的管理和督促,要求他们对进出大厅的人员多加辨认、检查和防范,严禁非法中介进入大厅。
(五)完善便民措施,提高服务水平。全面落实"一窗式"、"一站式"、"限时办结"、"延时工作"等项便民利民措施,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为办事群众提供最大的方便,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进一步扩大流动车管所、车管服务站、车管分所的服务范围和覆盖半径,让群众少走冤枉路、多得真实惠;进一步推进车管业务权利下发,减少中间流程,提高服务效率;进一步推进摩托车、电动车、汽车带牌销售,提高车管业务便捷程度;进一步完善网上车管所服务功能,顺应信息时代大趋势,满足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缩短车管业务办理时间和提高工作质量。
(六)广泛业务宣传,提高防范意识。通过公示相关法律法规、设立民警提示栏,公布业务收费标准和有关便民措施,提醒办事群众不要与非法中介接触,防止上当受骗。同时在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多渠道、多途径地向社会广泛宣传车辆管理规定和办理业务的具体程序,并设立咨询热线,使群众对各项车管业务流程了解和熟悉,不再受"非法中介"蒙蔽,不给"非法中介"以可乘之机。
(七)落实警务公开,加强业务监督。向社会公开咨询、举报电话,认真落实执法执纪监督员制度,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中聘请执法执纪监督员,通过定期征求意见,走访、汇报等形式,及时了解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车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随时随地接受群众监督,以达到防微杜渐,改进工作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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