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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县精神病患者肇事问题的调查分析与预防对策

    时间:2010年09月28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近年来,精神病患者肇事肇祸问题不断发生,特别是一些精神病患者杀人案件,手段残忍,危害严重,直接威胁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严重影响到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成为一种潜在的不安定因素。笔者通过对**县精神病患者的现状进行调查,力求找到一些预防对策,以供商榷。

        一、精神病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的主要特点

        据统计,**县现有精神病患者***人,其中:男性***人,女性**人;一般***人,“武疯子”**人;**岁以下**人,**岁以上**人。

        自****年以来,全县共发生精神病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起,其中:命案*起,致*人死亡、*人重伤,占四年期间命案总数的**.*%。具体情况为:****年,共发生肇事肇祸案(事)件*起,其中:命案*起,致死*人、重伤*人;****年,共发生肇事肇祸案(事)件*起,其中:命案*起,致死*人;****年,共发生肇事肇祸案(事)件*起,其中:命案*起,致死*人、重伤*人;****年,共发生肇事肇祸案(事)件*起,其中:命案*起,致死*人、重伤*人。

        以上数据表明,精神病患者有肇事肇祸行为的,占全部精神病患者的**.*%,每年均有数起性质恶劣、危害严重的案件发生,治疗和预防看护工作不容忽视。其主要特点为:

        一是具有极强的暴力攻击性,往往造成严重的危害后果。由于精神病患者发病期间思维偏执、性情狂燥,对自己行为不能控制,特别是一些中青年患者一旦肇事,具有极强的暴力性和攻击力,不择手段,危害严重。如****年**月*日夜,土门镇关帝庙村*组患者**(男,**岁)发病后,操起家中砍刀朝熟睡的父亲**(**岁)、母亲**(**岁)及堂妹**(*岁)乱砍,致**、***人死亡,**重伤。

        二是侵害对象具有不确定性,多数系患者家人或周围邻居。精神病患者一旦发病会失去自我控制能力和对周围人或物的辨别能力,任何人(物)都有可能成为其攻击或侵害的对象。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家人、周围邻居与患者长期生活在一起,疏于防范,最容易成为被侵害对象,导致悲剧发生。****年以来,因精神病患者肇事致死*人、重伤*人中,有*人是患者家属,*人是患者邻居。如****年*月**日下午,**镇**河村*组患者**因病情发作,持斧头将邻居吕大菊头部砍伤,民警赶赴现场制止时,**又挥舞斧头朝民警乱砍。

        三是精神病患者肇事具有突发性和盲目性,令人防不胜防。精神病患者在发病期间,容易产生幻觉而失控,只要稍微受到刺激便随时有可能引发肇事行为,行凶前往往没有任何征兆,具有突发性和盲目性,令人防不胜防,多数受害者就是在毫无防备、来不及反应的情况下惨遭不测的。如****年**月**日凌晨,羊尾镇大院村*组患者**(女,**岁)与其母亲黄朝梅同床睡觉时发病,持铁锤将黄的头部连击十余下致其死亡。

        四是精神病患者肇事肇祸行为多发生在农村地区。受经济条件等诸多因素影响,农村地区群众对精神病患者的看管重视程度远远低于城区,疏于防范,弱化看管,给精神病患者肇事肇祸创造了条件,****年以来精神病患者作下的*起命案均发生在农村地区。

        二、精神病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的成因分析

        一是受家庭经济条件制约,精神病患者得不到及时治疗,缺乏有力监护。精神病患者不仅给家人带来了严重的精神负担,而且也给家庭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尤其是经济条件较差的家庭,无力承担繁重的医疗费用,致使其长期处于患病和放任状态,随着时间的推移病情越来越严重,肇事肇祸的概率也就越来越高。

        二是患者家属及周围邻居思想麻痹,防范意识不强,导致案件时有发生。据调查,精神病人患病初期,周围邻居具有一定的防备心理,但随着时间的推移,邻居往往淡化了对其危害性的认识程度,特别是患者家属见惯不惊,思想上逐渐放松警惕,不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家里的菜刀、镰刀、斧头等锐器随意放置、触手可及,为患者发病作案提供了便利。

        三是政府部门对精神病患者肇事危害程度认识不高,缺乏综合治理机制。精神病患者病发期间肇事肇祸后,尽管导致了严重后果,但司法机关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只能提出治疗或监护看管的建议,而大多数人觉得精神病患者肇事是无法预防的、是必然的,放任自流,听之任之,使精神病患者的管理几乎处于空白状态,被动管理,被动治疗,不能很好地对患者给予人道关爱,不主动送往精神病院治疗,特别是对经济困难的患者家庭未从经费上给予援助,缺乏有效的保障和管控机制。

        三、对精神病患者肇事肇祸的预防对策

        (一)政府要统一领导,加大经费投入,建立管控体系。精神病人肇事肇祸是威胁社会治安、扰乱社会秩序的一大隐患,而精神病患者在法律上又具有免责的特殊性,如果处理不当,容易使群众认为政府职能部门放任精神病人为所欲为,从而引发群众对政府的不满。为有效预防精神病人违法犯罪,政府应将预防精神病人肇事肇祸提到重要议事日程上,责成有关部门制定相关管理制度,逐级落实责任,及时采取措施,建立和完善管理体系。同时,由于精神病的治疗费用较大,相当一部分患者家庭无法承担,需要政府部门加大经费投入,在财政预算中设立专门款项,或者设立专门的精神病患者救助基金,统筹解决精神病人的医疗费用。针对有暴力倾向的精神病人犯罪率高的特点,要充分发挥政府职能作用,尽可能将这类精神病人集中管理、治疗,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危害。

        (二)社会职能部门要综合施策,形成齐抓共管合力。精神病人肇事肇祸的预防和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社会的各个方面,工作面广量大。因此,只有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社会积极参与,进行综合治理,方能取得实效。一是卫生部门要积极做好精神病的防治工作,从医学层面降低精神疾病的患病率和复发率;县级地区应开设精神病专科门诊,便于患者能够及时就医和治疗。目前,**县已率先启动精神病专科系统工程建设,各项准备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二是政法部门要加强对精神病患者管理工作的指导,预防和减少精神病患者行凶杀人案件的发生。三是民政部门要积极关心精神病患者的生活和就医问题,为精神病患者的康复和就医尽可能创造条件。四是乡镇、村组等基层组织对精神病患者,尤其易肇事肇祸的“武疯子”要登记造册,逐人建立监管小组,落实监管责任,特别是监管工作人员要坚决杜绝产生“不出事不管、出了事不得不管”的心态,督促和帮助患者家属把监护工作落实在平时;对于家庭条件较好的患者家属,要责令其及时将患者送往医院治疗,做到主动医治,治在平时,防患于未然;对于经济条件较差的患者家属,要向民政部门争取专项经费进行救助。

        (三)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防范意识。要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防治精神病人肇事肇祸的重要性,特别是对农村地区,对患者家属和周围群众,更要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让其意识到有暴力倾向的精神病人随时对他人人身安全构成威胁,使其提高警惕,注意防范,避免受到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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