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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学习中思考、在思考中实践、在实践中提升

    时间:2010年09月28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近期,**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刑警总队长**同志参加他所在的刑警总队一处党小组组织的政治学习。**同志结合当前刑侦工作畅谈了他对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体会,深刻阐述了学习、思考、实践三者的关系。

        一、从更高起点上加强学习,进一步提升理解力

        当今世界处于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之中,这种变革、调整是前所未有的。在这样的背景下,传统安全因素与非传统安全因素相互交织,我们不仅要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军事安全,还要维护国家经济安全、金融安全、信息安全,不仅要预防和打击传统意义上的犯罪活动,还要预防和打击网络犯罪、跨国跨境犯罪、暴力恐怖犯罪等新型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涵发生了新的变化。特别是随着国内经济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社会利益关系的复杂性、价值观念的多样性、人财物的流动性、信息传播的便捷性都在进一步发展,影响经济和社会生活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多;随着我国民主法治建设的逐步深入,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权利意识日益增强,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的力度进一步加大,对我们的执法活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这些都给公安工作带来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这些问题的应对、化解与处置,对公安机关来讲、已经不再是传统的打击与防范的范畴,而是新时期面临的新课题,因此,刑侦部门作为公安机关的第一业务部门,立足时代和战略的高度,要适应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特征,要应对履行责任的新风险、新挑战,要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要促进公安事业的新发展、新进步,刑侦部门的领导和民警通过不断加强学习提高理论、政策和知识水平,进一步加强能力建设是大势所趋,也是职责使然。

        公安刑侦部门的知识和思想水平决定着公安刑侦工作发展的深度和广度,我们要在深刻变化的历史进程中与时代前进的步伐合拍,通过建立健全学习型组织机制,大力倡导全警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不断保持良好的学习习惯,引导广大民警把学习作为实现自我超越、改善心智模式、建立共同愿景、提高思维层次的必修功课,要把学习当作一种责任,重视学习;把学习当作一种习惯,勤于学习;把学习当作一种乐趣,孜孜以求,苦学不倦;把学习当作一种能力,善于学习,善于把丰富的理论变为推动工作的方法,善于把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矛盾变为工作中掌握的规律,善于把成功的经验变为制度和机制。

        另一方面,刑侦部门日夜奋战在打击犯罪、维护稳定的第一线,平常工作十分繁忙,也十分辛苦,要促使“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

        着重提升在纷繁复杂形势面前的理解力。要抓紧一切机会向书本学习、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广泛学习从事刑事侦查工作所必需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知识,学习政治、哲学、历史、优秀传统文化,学习现代市场经济、现代国际关系、现代管理等方面知识,学习做好本职工作所必需的各种新知识、新技能,切实增强自身修养和素质,不断树立和培养宽广的世界眼光,不断提高分析复杂形势的战略思维水平,不断提高从事刑事侦查工作的基本功,不断提高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能力,努力成为品德高尚、意志顽强的新时期刑警,成为眼界宽广、视野开阔的新时期刑警,成为思维前瞻、理念先进的新时期刑警,成为知识丰富、业务精湛的新时期刑警。

        二、从更高层次上深化思考,进一步提升破解力

        孔子认为:“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西方的哲人康德也曾说过“感性无知性则盲,知性无感性则空”,两者在强调学习与思考相结合的重要性上,可以说是不谋而合,可见人类在知识的认知和获取上,不论地域、种族如何差异,其根本性的原则往往是惊人一致的。因此,我们在强调提升学习力的同时,不应也不该忽略思考力,唯有如此,我们才能不断适应时代发展的客观需要,承担起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的重任。

        对于如何锻炼思考力,我想应锻炼四种思维方式:一是系统思维方式。用整体性观点观察分析事物,通过上下、内外、左右等不同角度、不同方位的系统思维,认清事物的全貌,力求以更新的视角、更广阔的视野来认识、理解和谋划公安工作和刑侦工作,制定正确的发展战略。二是辩证思维方式。用对立统一观点进行理性思维,把握事物的内在矛盾,反思公安刑侦工作不适应的方面和问题,努力在规律层面探索刑侦工作发展新途径,实现不断突破和创新发展。三是逆向思维方式。突破对客观事物的某些习惯性思维,反其道进行换位思考。换向思考,以此推动刑侦部门从传统落后的固有模式中解脱出来,破解长期困扰刑侦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实现科学发展,全面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四是超前思维方式。立足于客观,着眼于微观,洞悉现实和潜在的问题倾向,按照客观规律,准确预见各类事物的发展趋势,未雨绸缪,超前施措,牢牢把握刑侦工作主动权。

        从当前社会稳定的形势看,我国正处于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和对敌斗争复杂的时期,刑事犯罪的职业化、跨区域化、智能化趋势越来越明显,在这样的背景下,要实现维护稳定的目标,刑侦部门必须灵活运用系统思维、辩证思维、逆向思维、超前思维等多种方式,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看待和思考影响稳定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系统研究落实解决的措施和办法,破解实现全面的稳定;用动态的眼光看待和思考稳定,及时跟踪解决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不稳定因素,破解实现动态的稳定;用统筹兼顾的办法看待和思考既治标又治本的措施,大力推进刑侦三年规划的顺利实施,大力推进刑事科学技术的建设发展,大力推动刑侦信息化建设,实现可持续的治安稳定。针对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给刑侦工作带来的新要求、新挑战,各级刑侦部门要广泛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深入研究刑事犯罪新情况、新特点,切实加强对“打击犯罪新理念”、“打击犯罪新机制”等事关刑侦工作战略性、全局性、前瞻性问题的调研,加强对当前刑侦工作中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的调研,加强对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黑恶犯罪、命案等严重暴力犯罪和“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的趋势特点和打击对策的研究,要选择一批有针对性的项目列为研究课题开展工作,有效推进刑侦工作的发展。今后,总队的工作要侧重于对基层的服务和指导,通过不断学习和总结,提高指导工作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权威性,努力为基层的刑侦工作提供有效支持。设区市刑侦支队也要加大刑事技术和信息工作的人员比重,适时派出专家和专业人员指导基层大队的工作,努力健全完善

        “总队围绕着支队转,支队围绕着大队转,大队跟着警情走,精确打击、保平安”的警务运行机制,从更高水平上充分履职,不断提升打击犯罪、维护公共安全水平。

        三、从更高水平上丰富实践,进一步提升操作力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指出:“党的先进性和党的执政地位都不是一劳永逸的、一成不变的,过去先进不等于现在先进,现在先进不等于永远先进;过去拥有不等于现在拥有,现在拥有不等于永远拥有”。从投入和产出的角度来看,学习是投入的过程,而实践就是产出的结果。改革开放30年来,我们党在实践上的每一个重大发展、在理论上的每一个重大创新、在工作上的每一个进步,都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创新、真抓实干的结果。因此,我们必须始终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坚持用时代发展的要求审视自己、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提高自已,不断推进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

        在讨论确定**刑警核心价值观时,我们广泛征求意见并反复思考推敲了很久,最终确定为“忠诚、善战、创新、刚正”八个字,其中“创新”二字,获得大家一致认可和通过,可见

        “创新”在刑侦工作中的意义非同一般。近一年,我们相继组织了全省刑侦部门领导座谈、全省县级公安机关刑警大队长教导员推进落实“三项建设”专题培训班、赴浙江参观考察等不少学习培训和考察活动,这些活动,是对书本知识、对他人成果的一个吸纳过程,光吸纳还不行,我们要善于“拿来”,更要善于“创出”,要以创新的观念审时度势,以创新的勇气面对困难,把创新的精神融入工作之中,对省厅党委和总队出台的工作部署,善于创新,善于操作,积极转化形成自己的新思路、新办法、新措施,并创出自已的特色。在组织大家到浙江参观考察后,我有一个很深的感触,向人家学,学什么?在感受到刑事技术和信息化建设达两项基础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及与浙江相比之间的差距后,我们的当务之急是刑事技术和信息化建设迎头赶上,但这种学习仅仅是浅层次的实践而已,我们最根本的是要把学习浙江精神与当前各项刑侦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大力弘扬**公安刑警精神、优良传统和独特优势结合起未,把学习浙江经验深深地融入到今后的工作中去,学其智慧、学其精髓,学习其先进理念、学习其优良作风、学习其科学机制,紧紧围绕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主题,紧紧围绕打击犯罪、维护稳定这一主业意识,围绕为民、亲民、爱民这一根本警务,深入实践确保稳定、改善民生、促进和谐这一公安工作中全局性、根本性的永恒课题,研究提出创造性的新思路、新举措,努力推进公安刑侦工作的时代性、规律性、创造性,实现刑侦工作的新发展。

        当前,我省刑事犯罪仍处在高发时期,尤其是以盗窃案件为主的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居高不下。据统计,**年、**年、**年盗窃案立案数分别为**、**和**起,分别占全部刑事立案数的**%、**%和**%,占了*/*强,其中入室盗窃案件占盗窃案件的比例分别为**%、**%和**%。从命案的情况来看,**年全省命案发案**起,破案**起,只有*%左右的命案没有攻克,这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由入室盗窃案件转化而成的抢劫杀人案件。从这个意义上来看,影响我省打击犯罪工作的突出问题是以盗窃案件为主的多发性侵财犯罪。然而,由于我们过去惯用的手段就是组织开展全省性的专项行动或者专项斗争,我们的一些同志将侦查模式停留在的“由供到证”的传统侦查模式上,忽视了现场勘查,忽视证据的收集和完善,造成打击多发性侵财犯罪的实际效果不明显。多破案、快破案、办好案是刑侦部门的职责所在,全省刑侦部门要以正在开展的痕迹物证串并案会战为契机,切实履行职责,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尽快探索出一条打击多发性侵财犯罪的新路子出来。要高度重视现场勘查工作,尤其注重生物检材、现场指纹、工具痕迹、鞋(足)印等痕迹物证的发现、提取和应用,努力从过去的“由供到证”的传统侦查模式转变到“由证到供”为主,两者有机结合的现代侦查模式上来。同时把现代手段和传统手段相结合,充分运用现场痕迹物证信息、犯罪嫌疑人活动轨迹信息、手机、互联网等电子信息、涉案物品信息以及审讯深挖过程中反映出的人员、案件信息和“大情报”系统反映出的犯罪嫌疑人生活信息、高危人员信息等各类信息资源,发挥指纹自动识别系统、DNA信息系统和现场勘验信息系统,以及“天网工程”等现代高科技手段的作用,在“精、细、实”上下功夫,大力开展串并案工作,不断扩大战果。通过在实际操作过程不断总结经验,逐步探索形成一套适应**刑事犯罪规律特点的打击多发性侵财犯罪的新机制和新战法,有效提升全省刑侦部门打击犯罪工作的水平。

        当前,公安刑侦工作已经步入快速发展的“黄金期”和大有可为的“机遇期”,当然更是一个不进是退、慢进也是退的“关键期”。希望同志们牢固树立善学习是能力、善思考是水平、善操作是成绩的理念,牢固树立“既要破大案、又要管小案”“以诉讼为中心”、“以人民满意为根本标准”等工作理念,处理好“立学”、“立言”与“立行”的关系,做到“思成于学、思见于行、行见于效”,统筹兼顾当前正在开展的痕迹物证串并案会战和其他各项工作,确保省厅党委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实现,确保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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