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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浅议规范化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时间:2010年09月30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执法是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最基本的工作,执法行为是交通民警最基本的工作行为。抓好执法工作,是增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执法能力和公信力、树立公安交警队伍良好形象的根本保证,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关键环节,是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让交通违法行为人口服心服、促进和谐交通的重要举措。在当前公安交通管理实践中,交警执法问题依然是群众反映最多的问题,执法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境。如何争取人民群众对交警执法的理解与支持,将执法工作与和谐警民关系有机融合、相互促进,是摆在各级公安交管部门面前的一大课题。下面,笔者就如何时一步认清形势,端正思想,以规范化执法提升执法公信力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一、当前公安交通管理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执法理念出现偏差。一是执法思想不端正。少数交警在执法活动中依然“以管人者自居”,存在“冷、硬、横、推”等现象,“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认识模糊。二是宗旨意识不强。不能正确处理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的关系,导致重处罚、轻教育,重管理、轻服务,重实体、轻程序,严重影响了执法效果。三是执法目的不明。部分民警在执法工作中,不是结合事故预防与秩序管理有针对性地实施执法活动,而是片面追求执法数量和任务的完成,“避重就轻、纠易不纠难”,对违法行为只管处罚到位,不管事后监督,对当事人只管开罚款单据而没有为当事人考虑善后工作,容易激化矛盾。

        (二)执法水平参差不齐。一是执法形象不佳。少数民警的警容不整,精神不振,举止不文明,动作不规范。二是自由裁量权运用不当。少数民警依法行政观念不强,执法随意,该拘留的不拘留、该吊销的不吊销、降格处理或变更违法项目处罚,甚至不处罚,容易引起群众不满。三是业务能力不强。部分民警因工作繁忙而疏于学习。由于法律和业务知识生疏,对法规的理解不透彻,制作法律文书不规范、适用法律条款不当等现象时有发生。四是执法艺术欠缺。少数民警不会做群众工作,在处理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工作中,执法方式简单机械,缺乏工作经验和执法技巧,在执法对象感情冲动时,不能有效控制自我情绪,不能有效控制场面化解矛盾,导致双方矛盾激化。

        (三)执法环境日趋复杂。当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分配的多元化使执法难度进一步加大。一方面,随着处罚面不断扩大和处罚量的不断增加,群众对交警执法表现的不理解、不支持,恶意投诉、无理取闹、恶意中伤甚至暴力抗法现象不断增多,民警生命安全受到威胁;另一方面,人情风愈吹愈烈,正常执法活动受到严重干扰,造成当前执法环境整体不佳,交警秉公执法受到严峻挑战。三是有少数民警经受不住物质、金钱的诱惑,为某些违法行为人充当保护伞,攫取好处费。

        (四)非现场执法存在弊端。非现场科技执法手段,在弥补警力不足、提高管控效率,扩大管控范围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同时,其固有的弱点也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一是非现场执法回避了交警对发现的交通违法行为应及时纠正的义务;二是非现场执法传递信息滞后性的特点,使得违法当事人在得知违法行为时,很难回忆当时具体情况,所以陈述和申辩也就无从谈起。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剥夺了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的权利;三是非现场执法记录的是车辆违法的事实,而不能认定具体违法的行为人,因此在非现场执法过程中,经常出现“代人受过”现象;四是相应的宣传和告知环节跟不上,容易出现虽然已有多次违法,但驾驶人不知情的情况,而一旦发现自己有多次违法记录和累计巨额的罚款后,则会产生较大的抵触情绪,甚至会引发一系列连锁反应。另外,过度依赖非现场执法还会使民警滋生惰性,弱化现场执法,对眼前发生的、现场能够纠正或处罚的违法行为不管不问,拍张照片上网。这些问题如果解决不好,就会使非现场执法工作背离立法初衷和执法目的。

        (五)执法权威受到质疑。法律规定、纪律约束、舆论导向、领导态度,导致民警执法顾虑重重、缩手缩脚。加之对人性化管理与严格执法认识上的偏差,使“人性化”在少数民警心里成了“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代名词,在社会上形成许多负面效应。民警执法权威受到挑战,已成为当前公安交通管理执法工作面临的一个现实问题。长此以往,势必造成管理上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而不作为或消极作为。一些群众尖锐地指出:“交警连执法权威都没有,还怎么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民警遭恶意投诉、恶语中伤后仍需写出详尽的反馈情况。这本身就是对执法威严的极大侮辱,是对执法环境的极大破坏,是对执法公信力的极大挑战,这一问题得不到彻底解决,民警执法公信力就难以提升和保证。

        (六)执法监督不力。一是监督目的有偏差,总是认为执法监督就是案卷检查,不能有效的把定期检查监督和日常检查监督相结合,造成出现执法质量问题后、再去监督纠正的被动局面。二是执法监督不彻底,对执法考评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普遍存在的问题,督办整改力度不大,造成一些问题反复出现。三是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不到位,对出现执法质量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因未造成严重后果而没有较真,起不到警示教育作用。

        二、加强和改进民警规范化执法的措施

        (一)以人为本,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一是树立“执法为民”思想,大力培养民警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教育民警在执法过程中正确处理好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处罚与教育的关系,过好亲情关、友情关和人情关。二是要延伸服务手段,创新服务功能。把服务理念贯穿于所有执法工作当中,把机动车上牌办证、年检审、违法查询、法规咨询等服务手段延伸到最方便群众的领域;完善非现场执法系统,对违法信息要以多种形式公诸社会,方便驾驶人查询,不能以违法记录多少为限定是否告知的标准;在一线执勤民警和窗口单位要广泛开展规范执法用语、严格执法程序活动,全力防止出现执法执勤态度生硬、方法简单、方式粗暴等问题,力求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

        (二)强化考核,健全内部长效监督机制。以警务管理考核为抓手,不断完善执法质量考评制度,并以此为基础建立健全执法内部监督机制,努力构建交警执法工作的管理机制、自律机制、惩戒机制和防范机制。一要建立和完善案卷质量检查制度,把好执法文书和交通事故案卷质量关;二要建立和落实民警个人执法档案,规范执法基础工作台帐,做到日清周结;三要进一步规范案件审核、审批工作,落实“谁审批、谁负责”等原则;四要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加大内部监督和责任追究力度,强化执法责任的落实。

        (三)深入宣传,架设警民关系沟通桥梁。大力开展警营开放日、走进直播间活动,高度重视行风评议整改和市长公开电话,落实警风警纪监督员制度,定期走访社会各界人士特别是事故当事人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倾听意见建议,让群众了解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了解交警执法程序和规定,进而理解支持公安交警执法,增强规范执法的社会认同。当前开展的“双述双评”工作就是一座警民联系的桥梁,是一条警民鱼水情的情感纽带。建立交通管理重大事项新闻通气制度,借助现代传媒手段,多角度、全方位地扩大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在事关群众出行交通安全的各项规定、措施出台前,要召开听证会,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最大限度地争取人民群众的理解和配合。

        (四)保障到位,维护民警执法权威。一是法制保障。参照国外一些做法,建议在《刑法》中增加袭警罪,增加暴力抗法者的违法成本,保护公安交警部门正常执法活动不受干扰和侵犯。二是机制保障。交警执法遭遇暴力袭击,其他警种应及时增援,迅速查处违法闹事者,树立执法权威。三是惩治保障。对交警遭遇的恶意投诉、人身攻击等恶劣行为,交警纪检部门要迅速查证,对恶意投诉乃至诬告者严肃处理,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实施侮辱、谩骂、围攻的,要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四是心理保障。对民警做必要的心理辅导和精神抚慰,引导民警正确看待执法难问题,开展丰富多彩的警营文化活动,缓解民警的工作压力。

        执法公信力的建立和提高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我们只有立足本职,认清形势,端正思想,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以更加完善的制度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开创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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