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位置:公安文秘网 >> 办公文秘 >> 理论调研 >> 浏览公安
  • 浅谈如何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促进交管工作

    时间:2010年09月30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在交通管理领域,由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交通需求与落后的交通条件之间的矛盾日趋尖锐,交警的管理和执法工作面临更加严峻的考验。实施人性化执法、构建和谐交通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交警作为公安机关的窗口部门,交通管理工作如何在构建警民关系中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充分发挥保驾护航的作用,是我们每个公安交通民警必须深刻探讨的话题。

        一、当前影响和谐警民关系的主要问题

        (一)缺乏正确的执法理念。

        少数民警有“我执法,我说了算”的心理存在,工作态度 “冷、硬、横、推”。对违法的群众时刻以管人、管车者自居。个别民警在执法中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倾向,不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不听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受人情风气的影响,有时对于同一种违法行为,会出现多种不同的处罚结果,没有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因为缺乏正确的执法理念指导,导致损民、扰民、坑民的事时有发生,严重影响到了公安队伍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二)有的民警执法水平低、执法能力差。

        一些同志执法为民思想不牢固,执法水平一般,执法形象、执法态度不好,执法语言不文明,执法方式方法简单,服务群众能力差。主要体现在:一是执法不合法。在执法实践中,有不少民警都是平时缺少学习,特别是对新颁布法律法规的钻研,对新时期、新思想掌握不透,导致在执法中乱用条款进行处罚,导致警民关系紧张。二是缺乏执法艺术。个别民警在执法过程中没有很好进行换位思考,没有带着感情去执法,完全不顾及交通违法人员的感受,态度生硬、方法简单,不能耐心听取违反交通管理当事人的申辩,也没有对交通违法行为危害性进行教育指正。因此,使得交通违法行为继续延续。

        (三)与群众互动和沟通力度不够。

        本身交警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很多人一听到有什么交警的负面新闻,就人云亦云,有的甚至夸大事实,添油加醋,给警民关系造成不可估量的影响。这些事在一些杂志、报刊、网络中最为常见。但我们在这方面的沟通与回应工作力度不够,特别是网络上的一些评议,有的地方甚至认为网络的跟帖只是一个虚拟空间,完全不予理会,导致警民的误解越来越大,损坏警民关系。

        二、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应采取的主要措施

        上述问题的存在,不仅影响了公安机关的形象,影响了和谐警民关系,我们必须切实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一)转变执法观念,规范执法行为。

        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首先要从根本上转变民警旧的、不规范的执法观念、执法习惯和执法方式。要在态度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行动上爱护群众,强化基层交警为民服务的意识,坚持“服务在先”的理念,文明执法,秉公办事,摆正自己“公仆”的位置,树文明形象。要通过人民警察职业道德、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等系列教育,帮助民警提高自身的道德品质,规范执法行为,逐步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要将职业道德建设与奖惩机制挂钩,促进交通警察职业道德建设,从根源上治理交通警察的不文明执法现象。针对执法过程中的各个方面,制定出明确的、操作性强的执法制度和程序规范,并要求民警严格遵守,切实解决民警执法不规范、不统一和执法随意性的问题。通过转变观念、教育培训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在人民群众中树立执法公正、作风正派的交通警察形象。

        (二)坚持政治建警,努力打造服务型交警队伍。

        第一,要抓好交警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大力开展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教育活动,严肃队伍纪律,严格队伍管理,增强队伍纯洁性,维护交警队伍的良好形象。要教育民警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明确我们的权利是人民赋予的,消除以管人者自居的特权思想。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第二,要坚持不懈抓执法教育培训。所谓执法必须先懂法。所以,必须要建立一套有效的教育培训机制,组织对一线民警的全员培训,重点学习新修订的部令和工作规范,讲授执法方法、执法技巧,进一步提高民警对程序规定及各项执法环节的全面掌握、正确运用的能力,提高执法艺术和水平。通过有效地培训和教育,全面提高民警路面执法能力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服务理念,做到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 不断提高民警服务群众的意识。在执勤执法工作中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树立爱民为民新形象,避免因民警执法不当引发警民冲突和群体性事件。

        (三)创新执法理念,最大程度增加和谐因素。

        每一项交通违法行为都有具体的处罚标准,但对一些困难群众,一些轻微的违法行为,有时采取教育的方式也是可行的。目前的我国交通参与者交通意识与先进国家对比差距比较大,在强调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我们也要尽量营造一个比较宽松的社会环境,处罚的面还要过宽。要把路面刚性管理与柔性管理有效地结合起来,努力做到“多一点教育,少一点处罚”,让广大交通参与者了解我们路面的执法工作不是单纯为了罚款而执法的,而是为了路面更加畅通有序,化解社会矛盾,密切警民关系。

        (四)借助媒体和网络的搭桥,实现警民互动。

        我们公安交警部门管理点多、线长、面广,是公安系统与人民群众接触最频繁,接触面最广的警种,也是警民矛盾比较突出的一个警种,改善执法者与被执法对象之间的关系显得特别重要。但如何改善是一门学问、一门艺术。随着社会和咨讯的发展,对规范执法的要求越来越高,执法的难度越来越大,既要预防事故,又要让群众基本满意,既要严格管理,又要理顺群众情绪。执法稍有不慎,就可能成为媒体或网络炒作热点。新闻媒体和网络是联系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与广大交通参与者的纽带,是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的重要载体,如何与之建立良好的共赢关系,更好地发挥新闻媒体和网络的信息传播作用,是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一条重要途径。

        第一,要实事求是,敢讲真话。我们的交通民警每天面对不同层面的群众,引发的不和谐也不可避免,因此,我们就要实事求是地反映客观事实,敢讲真话。要知道,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有问题,或可一时捂住,但不能长久。如果我们对待媒体持有不愿讲,不敢讲,不会讲的态度,会使我们的工作越来越被动。所以,我们只有及时将事件的真相、采取的应对措施、处理的进展情况有序地传递给公众,使他们不道听途说,捕风捉影,才能更有效地争取社会的理解和支持,提升公安交警在事件处置中的主导地位,掌握“话语权”。

        第二,要主动出击,积极与媒体加强沟通。交警部门是社会舆论热炒的对象,我们要主动利用各种媒体进行正面宣传,化被动为主动。加强与媒体的沟通。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公安机关与媒体之间既不是敌对关系,也不是朋友关系,而是伙伴关系,只有与媒体之间形成理性互动的关系,利用媒体的传播渠道,达到双赢的效应。所以我们要正视问题,善待媒体,要找准公安交警与媒体之间的最佳结合点,要恰如其分地表述民警的正常履行职责的行为,通过媒体的力量把警察队伍的良好形象宣传出去,让群众更加了解我们工作的辛苦、更支持和配合我们的工作。

        (五)提高执法艺术,提升队伍素质。

        和谐警民关系是门艺术,执法过程同样也需要艺术,如果我们用艺术的眼光来看待提高执法水平,那么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似乎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样困难重重。要学会用一颗平常心去对待处理问题——每个人在交通过程中都不可避免地会有违法行为,作为交警也不例外,因此,对于交通参与者的违法行为,如果我们能以平常心去面对,就像对小孩子、小学生那样,认为只是他们偶尔不小心为之,委以耐心的说服教育,这样的效果会比教训、刻薄的语言对他们来说记忆更加深刻。另外,与群众交流的语言运用方面,也是需要我们在执法过程中多加注意的,由于我们面对交通违法者是形形色色、因其社会地位、人文背景的异同,其法制观念强弱不等。因此,在对待不同的违法者时既要坚持原则也更要灵活多变,语言或委婉、或直白、或幽默、或浅显,或直奔主题、或循序渐进。重要的是要通过恰当的语言,使他们明了其违法事实和对其处罚的依据,并正确、恰当地向违法当事人开展宣传教育,化解交通违法者与民警之间的对立情绪,达到教育的目的。

        总之,只要我们真心实意地为群众服务,我们就能够拉近警民之间的距离,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就能够让群众对我们的工作有更多的理解和支持,从而有效地促进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 关 键 词:
  •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资料来自于作者发布、网友推荐和网络收集整理而来,本站文章仅供学习写作参考,请勿原版抄袭、发表!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您联系我们,我们将尽快更正。
  • 上一篇:浅谈如何如何推进交通管理信息化建设
  • 下一篇:浅谈交通陋习产生的原因及治理对策
  • 相关文章

    我有话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