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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法队伍要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当先锋打头阵

    时间:2010年10月10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推进落实好“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抓手,是推进作风转变、提高工作效能的有效举措。政法机关肩负着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责任。当前,我国正处在深刻变革之中,政法维稳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为主动适应新形势,着力解决影响我国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中央做出了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的重大部署,为政法工作的科学发展提供了一次难得机遇。为此,政法队伍要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转变作风,切实履职尽责,当好先锋,打好头阵,真正实现干警个个受教育,群众人人得实惠。

        第一,抢抓机遇,直面挑战,练好内功,强化自身建设,切实提高履职尽责的能力。通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增强广大党员的责任感、荣誉感和使命感,就能够把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工作优势,把工作转化为一种责任,脚踏实地办实事,扎扎实实创业绩,为履行好党赋予我们的重要责任提供有力保障。

        第二,破解执法不公难题、推动作风转变、提升维护稳定能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巩固扩大学习实践活动成果的现实需要,学习实践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都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明确要求。学习实践活动是党内集中教育,创先争优活动是党的建设经常性工作,两项活动紧密联系、有机衔接。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全市政法机关紧紧围绕“践行科学发展观、破解执法不公难题、推动作风转变、提升维护稳定能力,做科学发展的建设者和捍卫者”这一主题,解放思想、大胆创新、攻坚克难,解决了一批影响制约政法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党员干警的党性党风党纪方面明显增强。

        第三,要立足于中央和省、市委的要求及实施方案确定的方法步骤,严格落实各项要求,坚持按计划、分阶段、扎扎实实地推进。要着眼于解决问题,认真对照检查思想、工作、作风、生活上与科学发展观不相适应的方面,深刻剖析原因,切实加以改正。要着力于提高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能力,紧密结合“三项重点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各级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致力于发挥表率作用,在创先争优活动中争当勤于学习、善于思考的表率,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的表率,勇于实践、改革创新的表率,为基层政法单位和广大干警树立榜样。

        第四,要注重统筹兼顾。创先争优活动的成效,最终要体现在每一项具体工作之中,体现在每名党员干警身上。要把创先争优活动与深入推进干部作风建设和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抓好主题实践活动,促进作风转变。要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全面提升政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要把党员干警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焕发出来的热情引导到各项工作中去,用创先争优活动促进工作开展,用维护稳定和政法工作成绩检验活动效果,使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过程,成为优化发展环境、助推经济发展的过程,成为解放思想、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过程,成为回应群众的期待要求、服务和改善民生的过程,通过大力营造学先进、争先进、当先进的热潮,带动和促进全市政法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健康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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