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公安机关如何善用媒体、巧对媒体
在全*县级公安局局长培训班上,国务委员、公安部党委书记、部长**同志强调区县级公安局局长迫切需要提高驾驭舆论引导的能力。当前社会逐步进入一个高度信息化,众声喧哗的时代。在这个多元表达的年代,普通民众利用法律自我保护的愿望空前强烈。你严格依法办事,执法为民是正常,没人会觉得你有功劳;可一旦有一件事做得不到位,有差错,你的“一世英明”、“光辉形象”就会因此蒙羞,甚至毁于一旦。
从这个角度看,公安机关如果不具备在现代传播条件下和媒体打交道的能力,不仅会削弱自身的权威性、公信力,不利于自身良好形象的树立,而且还会影响到警民关系,客观上削弱依靠群众、执法为民的实际能力。
就最近的“创平安、迎国庆”严打整治行动宣传报道工作来看,我分局很好地实现了与媒体合作共赢的局面,一个多月里我分局在**、**、**、**、**等多家省、市级新闻媒体刊登报道十余篇,这在一个小镇里面算是不错的成绩了。也正是通过这段时间与媒体打交道,我深深感觉到:封堵的时代已经过去,因为信息是捂不住的;沟通的桥梁轮廓初显,践行互动的努力令人鼓舞。信息化时代如何执法执政,信息化时代如何与媒体合体,善用媒体、巧对媒体是当前公安机关不得不思考和实践的问题。
一、弄清何为新闻价值
与媒体打交道,首先要有“本钱”,也就是准确预测和判断新闻价值所在,无价值不新闻。新闻价值——是新近事实或相应作品所含新闻构成要素的总和,它是传播者选择事实和接受者选择新闻的客观标准。
西方新闻界认为测定某一事件和某种思想所具有的新闻价值的因素有以下六个方面:(一)时间性:报道最近发生或正在发生的事实,时间愈近,价值愈高;(二)显著性:报道对象要有声望或出名,人、地、物等愈出名,价值愈高;(三)接近性:事实与读者在空间、关系等方面愈接近便愈能引起兴趣;(四)新奇性:冲突、异常、冒险、变动等能满足读者的猎奇心理;(五)重要性:能引起震动,影响很多人的事件;(六)人情味:悲欢离合、幽默、悬念等带有人情味的生活事件。在这诸多的因素中,“读者兴趣”是衡量新闻价值的唯一标准。我们在借鉴其合理性的一面时,也不能忽视这种“新闻价值观”导致的负面影响。
社会主义新闻学认为,新闻价值就是选择和衡量事实是否报道及如何报道的标准。它包含两层意思:一是事实本身所具有的价值,即事实本身的重要性、影响力和新鲜程度等;二是读者接受新闻后的受益程度,即新闻所引起的社会效果。前者是先决条件,但没有后者前者也失去了意义。
概括起来社会主义新闻学认为判定事实所具有的新闻价值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指导性与思想性: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二)重要性与显著性:内容重要,社会影响大;(三)普遍性与迫切性:反映群众呼声,关注社会热点;(四)知识性与趣味性:传播高尚的、健康的、大众的知识与情趣;(五)时效性与真实性:坚持新闻的“真”,突出新闻的“新”。
二、警惕“新闻价值”遮蔽人文情怀
公安机关在做到准确判断公安新闻价值时,要防止过于注重新闻价值的追求,警惕“新闻价值”遮蔽人文情怀,尤其是在对待灾难新闻、命案要案新闻的时候。在这情况下,过于注重新闻价值的追求,是对受害者尊严的忽略以及对人性的漠视。
美国学者罗恩•史密斯指出,传媒在处理灾难所带来的悲痛图像时应该权衡以下因素:照片是否有助于说明报道内容,公众是否有必要看到这些照片,同情照片中所摄人物以及公众的必要。从中可以看出,尽可能避免给受害者及其亲友带来新的伤害,是传媒应该遵循的人文底线。
由于灾难、伤害本身对人类生命破坏的残酷性,应更加重视人文情怀。不过,就现实来说,人文情怀的缺失是不争的事实。尽管灾难、伤害场景的反常性、刺激性符合新闻传播的价值标准,但这不是唯一标准,甚至可以说,不是最重要的标准。我们应拒绝血腥、痛苦、惨烈和扭曲的灾难、伤害信息传播,应充分考虑和顾及受害者及其亲友的痛苦感受和生命尊严,不顾生命个体感受而展示其痛苦的做法已经不是悲剧,而是赤裸裸的“暴力”。
三、慎防过于追求“民本效应”
笔者始终认为,警察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但别把警察当成万能政府。回想前些年,110民警为市民买早餐、扛煤气罐之类的事情在公安机关内部引发过热烈争论。时隔十几年之后,一些人依然对自身的职责定位迷茫不已,依然以为自己是全知全能的上帝。然而,“上帝们”在“舆论”、“生命”和“民生”之类的崇高字眼面前却往往手足无措,头脑发热,习惯被人牵着鼻子走。处在矛盾纠纷凸显、刑事案件高发、对敌斗争复杂的社会转型期,又正值警力不足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缓解。现在的媒体讲民本效应有点过了,警民关系稍有处理不当,各媒体争相炒作。
还有一些媒体,一味地放一些什么上老百姓家照相这样的事,我觉得警察这样做可能一时行,如果都这样那我们大量的工作都怎么去做呀?千万别让警察再去一味地做这些舍本逐末的事了。
还有一些什么为老百姓入了户口或是什么改了名字这样的事竟然被做为好事来宣扬,这不都是些户政部门的本职工作吗?给人家丢了户口或是写错了再加上或者改了也算做好事?这样的新闻一旦对外发表,只能落得个贻笑大方!
四、正确看待舆论监督,学会直面危机
伴随着网络技术的普及,中国目前已经进入“公民记者”的时代。“博客、BBS、网络即时聊天工具”都可成为公众传播的阵地。纵观之下,拥有全*影响力的新闻媒体至少百余家,新闻媒体记者初步形成相对稳定的圈子。一旦有突发危机事件,只需一个群发短信或网络留言,各地记者就会蜂拥而至。当事人的灾难也许就成为了记者的“狂欢节”。近年来的瓮安事件、躲猫猫事件、石首事件,引起国内外的高度关注。
在各种监督力量交织的时代,千万别把媒体逼成一个联盟,任何矛盾想掩盖几乎是不可能的,通过曝光积极纠改才是上策。比如发生在贵州的瓮安事件,媒体不仅曝光了事件的经过,同时也对当地政府正确对待事件,认真处理的态度进行了肯定。曝光的目的是督促解决问题,而不是跟被曝光者过不去。
在处置网络涉警炒作热点事件中,警方首先要转变思想观念,要有回应。要从不敢说,不会说,到说真话。*总理与网民在线交流时曾说过,“只要不说假话,我就不会紧张。”
五、应对媒体的三个方面基本技巧
最后,笔者认为应对媒体有三个方面的技巧:第一,了解媒体,对所接待、所面对的媒体的基本情况有尽可能充分的了解;第二,有备而来,对媒体可能要问到的热点问题,与之有关的问题,要有所准备;第三,临场的表现,媒体是不被控制的,有事情是突然发生的。临时发生的事情,更能看出你的应对能力。
在面对媒体时,第一个问题是了解媒体。当我们和媒体打交道时,特别是我们知之甚少的媒体,要对其尽可能详细的了解。其一,要明白所应对的这个媒体是不是合法媒体。其二,要明白是不是主流媒体;其三,是官方媒体还是民间媒体;其四,它是电视、报纸、期刊、广播、互联网还是手机媒体?
在应对媒体时,第二个大问题是:有备而来。具体而言,它包括以下三个不同的侧面。其一,联络媒体,平时应该主动联络媒体并与对方保持沟通,互相走动;其二,方便媒体,尊重有关传媒人员,提供真实无误的信息,在接待媒体时不管是有约而来,还是无约前往,都要为其提供方便,不要设置障碍和麻烦;其三,统一口径,每当与媒体接触时,应该保守秘密,统一行动,安排专业人士应对媒体,制作统一的宣传报道材料。
在面对媒体时,第三个大问题是:临场的表现。应对媒体的临场表现有两点要注意:其一,泰然自若;其二,谨言慎行。应对媒体时首先要有问必答。即便是不方便回答的问题也不能回避,可以巧妙的应对。首先,要检点举止言行。不说脏话、错话;不说有损国家形象、有损公安形象、有损国格人格的话;也不要做出少调失教、不修边幅的举止行为。其次,要跟记者进行友善的合作。要善解人意、方便对方、提供必要的帮助。最后,要注意及时补救。需要及时补救的一般有两种情况,第一是说错了话,表情动作出现了错误。第二个是报道出现了问题。当出现这两种情况时,必须及时采取行动进行弥补或纠正,以免扩大影响,引发不良后果,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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