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经侦所队协作机制建设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经侦工作正面临新的挑战,如何深化经侦所队协作机制,充分发挥派出所的基层基础作用,提高经侦部门驾驭和控制经济运行安全的能力,将是我们需要思考的问题。近几年,我经侦大队坚持按照上级经侦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协作机制,取得了良好绩效。
一、最为突出的问题是对经侦所队协作认识不到位。
这一问题始终影响着经侦所队协作的前进和发展。表现为对所队协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够。有的经侦民警往往习惯于闭关自守,只顾单兵作战,忽视强强联手,造成对经济犯罪发现不了、掌握不到、打击不力的情况;有的经侦民警把经侦所队协作一分为二,片面认为经侦部门只要把打击破案抓在手上就行,没有充分发挥派出所在提供线索、预警防范、基础工作等方面的优势,忽视了经侦所队协作本是一体,两者不可分割;有的经侦民警甚至错误地认为经侦所队协作是替他人做嫁衣,劳而无功,往往不愿主动出击,而是被动应付,造成协作效率低、效果差,难以发挥作用。
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经侦工作的打和防是两大重要职能,并无主次轻重之分,必须抓好所队之间的协调和配合,实现经侦部门与派出所的互动。既要发挥经侦部门打击经济犯罪的主力军作用,也要调动派出所参与经侦犯罪侦查破案的积极性,强化派出所开展经济犯罪防控的主动意识,要把经济犯罪的侦查破案、预警防控、情报信息、基础工作的目标分解到派出所,把所队的警力资源整合起来。
二、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是经侦所队协作机制落实不到位。
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形成一套相对统一具体的经侦所队协作机制,多是在口头上强调所队协作,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却依然沿袭老一套的工作方法和套路,侦管、侦防、侦控脱节现象仍然存在;同时缺乏具体的监督措施和考核机制,往往使所队协作流于形式,难以执行。
我们必须着力建立一套长效的经侦所队协作机制,切实解决协作工作形式化的问题,真正把经侦协作落得实处。一是要建立交流制度。由经侦业务部门牵头,所队协作工作涉及的部门要定期碰头,及时通报经济犯罪案件的发破情况,总结规律和特点,为打击破案和预警防控提供依据。二是建立线索传递制度。经侦部门要加强与派出所的联系,最大限度地挖掘经济违法犯罪线索。派出所要充分发挥人头熟、区域熟、情况熟的优势,积极发现经济犯罪线索并提供给经侦部门。三是建立责任倒查制度。经侦部门通过打击破案,可以倒查派出所落实开展预警防控、情报信息、人口管理等项工作的情况。四是建立捆绑考核制度。经侦、派出所等部门在开展协作工作中采取双向记分,实行连带责任,同奖同罚,确保经侦所队协作机制健康运行。
三、值得注意的问题是民警队伍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经侦工作已不再局限于打击破案或基础防控等单项公安业务,它要求派各民警既要了解掌握财会、金融、贸易等经济方面的专业知识,也要学会深入社区、企业、单位,学做群众工作,抓好基础防范。目前,有的同志业务素质明显不能适应工作需,呈现“一条腿”走路的现象。
我们必须认识到提高队伍素质对于促进经侦工作的积极作用。一是民警要充分发挥传帮带的优势,加强相互指导,相互学习,取长补短,都能“会办案,会防范,会做群众工作”。二是要注意新老民警的搭配,注意民警的知识结构、工作经历的互补,把有经验的民警与刚走上工作岗位的新同志配对,使他们人人达到“懂法律、懂经济、懂侦查”,在协作工作岗位上迅速找到自己的位置。
四、长期坚持的问题就是抓好对经侦所队协作的考核到位。
今年,根据市局绩效管理考核的要求,我们也坚持以开展信息导侦为重点,以强化经侦基础工作为抓手,严格认真地实施经济案件归口管理制度,将开展经侦基础、打击破案、预警防范等指标列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
我们对民警的考核坚持抓大放小、抓主放次的原则,把考核的重点放在如何延伸经侦破案触角、扩大经侦工作视野方面。一是抓好各民警提供经济犯罪线索和案源,抓获经济犯罪嫌疑人及查破经济案件的考核;二是抓好利用情报信息、经嫌调控、阵地控制、经侦特情等基础工作为打击经济犯罪服务的考核;三是按照上级公安机关部署开展各项经侦专项行动的考核和经济案件执法质量考核。
五、当前要抓的问题是基础工作薄弱导致经侦所队协作缺少发展后劲。
随着“三基”工作的开展,公安基层基础工作虽然有了很大改观,但与实际需要相比,还有很大差距;有些工作还停留在规划上,没有具体落实。基础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所队协作的开展,基础工作薄弱的问题必须引起重视并迅速加以改善,以促进协作的长远发展。
要推进和加强经侦工作,我们认为要抓好以下“三个结合”是关键。一是要抓好经侦特情与镇地控制结合。经侦部门的特情与阵地建设要互相利用和补充,这样既可以解决经侦部门建情不足的问题,也可以不断扩大侦查视线,收集更多经济犯罪线索。二是要抓好阵地控制与场所行业管理的结合。对于辖区个各单位、企业、场所加强管理,为阵地控制提供资料,使阵地控制和场所行业管理呈现合力态势。三是要抓好经嫌调控和重点人口管理的结合。经侦部门对打击处理的人员,既要及时立为经嫌对象进行调控,也要反馈给派出所立重。对派出所掌握的重点人口要心中有数,能及时为经济案件侦破工作提供相关嫌疑对象,这样才能使我们在防范和打击经济违法犯罪活动中始终掌握主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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