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警务室民警工作职责
为进一步明确社区民警的工作职责和要求,使社区民警能紧紧围绕“抓基础、抓防范、抓管理、抓服务”开展工作,努力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特制定本工作职责。
一、做好社区人口管理工作。
1、常住人口管理。掌握辖区实有人口底数,熟悉常住人口的基本情况及时填实有人口登记薄及相关的社区民警工作手册。做好信息情报收集、分析上报工作。做好辖区内出租屋的管理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资料齐全。
2、暂住人口管理。熟悉居住在辖区内暂住人员的基本情况,了解和掌握暂住人员以往及现实表现,为现实斗争服务。建立暂住人口登记薄,登记率90%以上,办发暂住证,办证率95%以上。及时将暂住人口信息输入计算机进行管理。做好“三无人员”的清查收容工作。加强外来人员的法制宣传和教育,提高暂住人口遵守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减少外来人口犯罪率。
3、重点人口管理。按公安部《重点人口管理工作规定》,对有危害国家安全或社会治安嫌疑人及时给予列管、控制和帮教。定期对重点人口进行考核,谈话教育并做好谈话记录。做好重点人口的情况通报、反馈工作。
4、五种监管对象和劳教所外执行人员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被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犯罪(含保外就医)的监督管理工作,落实监管措施。
5、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员管理。对社区内的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员,应按照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员的具体规定加强管辖。
6、境外人员管理。掌握社区内购、租、借房的境外人员底数和情况,做好境外人员户口申报工作,熟悉常住境外人员的基本情况,对重要境外人员的住地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二、做好情报信息基础工作。
建立覆盖社会面的情报信息网络,搜集治安、国内安全保卫信息,核实、比对社区人口中的违法犯罪信息围绕社区的重点部位、复杂场所、特业、重点单位和重点对象、物建信息员、建立治(安)保干部、治安耳目、信息员、治安积极分子等组成的覆盖社会面的群众性情报信息网络。定期排查涉及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不安全因素和治安热点问题,依靠有关部门积极做好处置工作,防止重大群体性事件发生。
三、做好社区治安防范工作。
1、搞好社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发动社区群众和社区单位,组建专群结合的群防群治队伍,构筑社区群防群治网络。加强对群防群治队伍的检查、指导、建立培训、考核、奖励等制度提高队伍战斗力。
2、积极开展“创无案社区”和“无毒社区”活动。在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和领导下,结合社区实际,积极开展创建安全文明小区、安全文明社区、文明单位、文明住户等活动,大力推广技防措施,,不断提高社区的安全防范能力。把辖区建成“无案、无毒”社区。
3、做好社区安全防范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社区的宣传阵地,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及安全防范知识,提高社区群众的防范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增强群众自防意识。
4、协助调解治安纠纷。主动做好治安纠纷的调处工作,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化解矛盾,预防因纠纷引发治安或刑事案件。
四、做好社区治安管理工作。
1、积极做好社区场所、特业、危险物品、出租(借)房屋的管理工作。场所、特业、危险物品管理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有关要求进行管理。出租屋管理要建立工作台账,掌握出租(借)房屋的基本情况。出租屋的办证率要求达到100%。
2、做好社区消防管理工作。对辖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辖区内的消防重点单位、高层建筑、综合楼宇、住宅要制度消防安全制度,督促落实各项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确保社区安全,对重大发现的火险隐患要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3、查处治安(行政)案件。本着抓源头的指导思想,积极做好发生在社区内治安(行政)案件的查处工作,做到案件事实清楚,运用法律正确,法律手续完备。
4、协助侦破刑事案件。发生在社区内的刑事案件,应及时赶到现场,保护现场,协助刑侦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访问,积极提供破案线索。积极协助、配合外单位需要协助侦察或抓捕犯罪嫌疑人。对辖区外的情报信息,破案线索要及时转送有关部门处理。
五、做好社区群众服务工作。
1、受理群众报警、求助。接到群众报警和派出所处警指令,应按接处警规定及时出警。接到群众求助应及时尽可能帮助解决、处理,如不属公安本职范围的,应向群众说明情况或联系有关部门处理。
2、为社区群众和单位办理社区民警职责范围内的有关证明、证件,并提供咨询服务。受理暂住证、边防证、出租屋许可证、户口、身份证申请等业务,手续完备的应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办结后及时通知当事人。
3、立足本职开展便民服务。对社区内的孤寡老人、残疾人员、烈军属等有特殊困难的人,提供上门办证、送证、户口迁移、更换户口薄等服务,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毕。及时受理群众通过警民联系箱、联系薄要求办理的事项和咨询服务,将办理结果及时反馈给居民群众。
六、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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