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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论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的侦破

    时间:2010年10月25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是一种性质和后果极其恶劣的行为。交通肇事逃逸案给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造成极大的经济损失,侵害了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破坏了正常的交通秩序,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造成很大的困难。迅速地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对于维护法律的尊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遏制交通肇事逃逸案的增长具有重要的意义。近几年来,

        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而与此相反,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的侦破率却呈下降趋势。因此,开展对道路交通事逃逸案的侦破策略的研究就显得越来越迫切。

        一、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的新态势

        进入**世纪,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快速发展,交通运输更加繁忙,作为交通活动负面现象的道路交通事故也变得日益复杂,尤其是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出现了一些不可忽视的新情况、新动向。这些新情况、新动向是研究制定侦破对策时必须予以考虑的重要依据。

        (一)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的数量呈不断上升趋势

        据统计,****年全*共发生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起,****年为*****起,****年为*****起,到****年则上升到*****起,它严重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对广大人民群众的财产和生命安全危害极大,造成了很坏的社会影响。

        (二)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的原因呈现多元化

        传统的观点都倾向于认为,发生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的原因是经济因素。近几年来,引发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的原因则由原来的单一化逐步向多元化转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肇事车辆驾驶人逃避追究法律责任。发生事故,特别是发生交通死亡事故,驾驶员在畏罪心理的驱使下,为了逃避法律的追究而驾车逃逸,这是主要原因;第二,肇事车辆驾驶人法制观念淡薄,职业道德水平很低,抱着侥幸心理,能跑则跑;第三,无证驾车、私自出车、牌证不全……等,怕肇事后事情暴露,而驾车逃逸;第四,打击不力。由于人力、物力、手段的落后,侦破不力,再加上对逃逸驾驶员的处罚有时较轻,加重了驾驶员的侥幸心理。但是,

        通过调查研究发现,许多直接诱发交通肇事逃逸的各种“理由”,仍然直接或间接与经济因素有关。因此,我们认为,虽然目前引发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的原因呈现多元化趋势,但经济因素仍然是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高发的最根本的原因。

        (三)智能型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日益增多

        在上个世纪,大多数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只是单纯的逃逸,无其他行为方式,并没有改变交通事故现场,也没有运用什么手段和计策,所以比较容易判断事件的性质,因果关系也不复杂,因而容易破案。而近几年来,情况日益复杂,智能型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日益增多,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移尸灭迹的逃逸案比例明显上升,这些都加大了侦破的难度,甚至使一些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无法侦破,成为悬案。

        (四)非职业驾驶员制造的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日益增多。

        近几年来,驾驶人员的结构出现许多新的变化,尤其非职业驾驶员的数量越来越多。这些人员由于种种原因,驾驶技能不高、身份特殊、私家车、手续不全、“五小”车辆、无牌无证等等。无证驾驶车辆者,在畏罪心理驱使下,易发生逃逸行为。从年龄分布看,逃逸案中青年驾驶员居多,尤其集中在**~**岁之间,因为他们顾虑较多,侥幸心理特别重;既容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也极易导致道路交通肇事逃逸。

        (五)交通肇事逃逸发生的气候、时间、地点特征

        交通肇事逃逸案多发生在阴雨、雾天和雪天,因为在这样的气候条件下,车辆、行人稀少,可见度低,难于发现,使逃逸者认为有机可乘,这是气候特点;发生的时间多在夜间,事故一般发现较晚,肇事车逃离现场,人证、物证缺失,致使调查取证困难;地点多发生在乡间公路和偏僻的公路,人车稀少,有利逃逸;外地过境车辆驾驶员,易抱有侥幸心理,肇事后逃逸。但是近几年来有个新的动向值得注意,各地都不断发生了光天化日下而肇事逃逸的案件,有的甚至在城区繁华街道强行逃逸,以致引发了重大恶性案件。

        二、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的要求

        (一)快速

        侦破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贵在一个“及时”,它要求反应迅速,以快制快。因为交通肇事逃逸者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逃避交通事故责任,因此必然会迅速逃逸,千方百计逃避公安机关的围追堵截。作为侦破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的公安机关,必须在接到报案后,迅速赶赴现场,及时判明案情,确定侦查方向,立即采取追堵措施;必须及时走访群众和目击者,果断地综合运用各种侦查技术,抓住特定的肇事工具——车辆这个中心环节,广泛、深入地获取线索和证据。

        (二)协同

        所谓协同,就是在侦破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中,各方要相互配合、相互协作。它不仅强调人与人之间的配合与协作,更强调单位与单位、地区与地区之间的配合与协作。根据目前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流动性大、涉及面广、消失快的新态势,公安机关与其他有关单位加强协同作战、共尽义务,联合侦破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已势在必行。

        (三)信息

        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也必然寓有各种信息。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中所寓有的各种信息会不断地向外界传递。侦破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必须强化信息意识,建立和完善侦破工作中信息的采集、整理、存查机制。

        (四)科技

        “科教强警”是提高公安工作效率的战略决策。装备各种先进的包括诸如高性能计算机、闭路电视监控系统等各种精密科学仪器设备,应该是提高现代交通管理水平的必由之路,也是大大提高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破案率的必由之路。

        三、侦破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的基本策略

        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具有复杂性、突发性、隐蔽性以及侦查工作的后行性等特点,因此,要侦破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必须在深刻剖析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的性质及其基本规律的基础上,按照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的要求,认真研究有关侦破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带有全局性、战略性的基本对策。

        (一)建立科学、高效的侦破机制。

        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能否及时侦破,不仅关系到受害群众的切身利益,而且关系到公安机关的形象。同时,由于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涉及面广,流动速度快,为此,必须建立一个科学、高效的侦破机制,以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相互协作,形成合力。针对肇事者的快速逃逸,必须具备反应迅速的协查机制,建立实体的资源共享、信息实时快速传递的通讯网络以及反应有力的协查实体,组成跨地区的侦防体系,树立全*一盘棋的意识,发挥整体协作优势,提高整体侦破水平。就目前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的侦破机制来看,普遍存在不科学、缺乏活力和效率等现象,这是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率之所以不高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因此,目前应围绕提高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的侦破率,以最大程度地控制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为中心,来调整、改革现行的交通肇事逃逸案的侦破机制。科学、高效的侦破机制应当包括竞争激励机制、责任制约机制、效率效益机制和协作参与机制。

        (二)建立以道路交通监视系统和车辆数据库为中心的信息网。

        实践表明,许多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目击者或伤者只能提供车型、车种等信息,而最重要的车辆牌号往往难以提供。在一些关键路段设置电视监控装置,就可以通过录像资料来查找道路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目前我国的道路网大都是以国道为中心、地方道路为辅助的道路网络,而大量的收费站都是建立在路网的交界处。因此,我们可以利用收费站来建立监测点,对所有过往车辆进行全天候录像监视。加强基础管理和内外横向的联防协作建立完善的机动车资料数据库。利用计算机逐步建立起各种机动车(包括国外)的车种、车型、颜色、油漆、玻璃以及轮胎花纹、轮距、轴距的技术资料档案。将不同车种类型车辆的特征数据,编成相应的数据库,为侦破工作提供可靠的技术数据。通过对现场资料的分析,对确定可疑车辆,缩小侦察范围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此外,还可通过联防网络系统的建设,展开网上排查。建立车辆数据库,就是将一个地区乃至于全*的车辆的外形、颜色、主要部件、出厂日期、主要用途等汇总起来,然后进入计算机网络。各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通过互联网或局域网访问该数据库,查找相关信息。

        (三)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侦破队伍。

        一流的公安业绩,要靠一流的公安队伍来创造。要快速、高效地侦破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离不开一支高素质的侦破队伍。就目前的现状来看,侦破队伍整体素质不高,远不能适应形势的需要。为此我们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一要选调政治素质好、思想作风过硬的同志从事这项工作。实践中,之所以有许多逃逸案件未能侦破或未及时侦破,与侦查人员缺乏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有很大关系。由于工作的马虎草率,不负责任,结果错失了许多良机,许多应该捕捉的信息未能捕捉到。二是提高侦破技能。应通过岗位练兵、业务培训,迅速提高侦查队伍的业务技能,这是保证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被快速、高效侦破的关键。这里尤其要特别指出的,作为侦查队伍的负责人,必须选择那些熟悉公安业务、具有较高法律水平的同志担任。他们不仅应该是侦查队伍的组织者,更应该是掌握侦破技能的高手。三要实行公安交通事故处理部门与公安刑侦部门联手合作侦破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的侦破体制。这样做能充分发挥各自的长处,形成合力,提高侦破效率。

        四、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的侦破手段

        侦破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的基本对策主要是从宏观战略上去研究探讨的,而侦破一个具体的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时,不能仅仅停留在这个层面上,还必须更进一步地探讨侦破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的手段问题。目前,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的侦破手段主要包括:

        (一)现场勘查

        侦破道路交通逃逸案件,认真开展现场勘查是极其重要的一个方法或环节。交通肇事逃逸现场在许多情况下是惟一的侦查对象。因此我们必须十分重视现场勘查工作。然而,实践中由于种种原因,现场勘查的价值功能未能得到很好的体现,因而丧失了很多侦破良机。总体来看,目前主要在痕迹物证的寻找、提取等方面存在不足:一是侦查人员工作不细致、不踏实,甚至马虎,责任心不强;二是侦查人员的技能和采痕取证的仪器设备较差,有些事故处理部门甚至连一些最基本的诸如静电板、放大镜等工具都不具备。因此交通肇事逃逸案的侦查人员必须具备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细致的工作风,熟悉常见交通事故痕迹物证的性质和特征;,了解物证检验、鉴定的一般常识,

        熟悉现场勘查的方法,具备痕迹物证的提取技能。交通事故处理部门与公安刑事侦查部门应加强协作,尤其在现场勘查的采痕取证方面,要充分发挥刑事侦查部门的技术和设备优势,为侦破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服务。交通事故处理部门应购置必要的仪器设备。这里还要特别注意的是:采痕取证时,不但要注意一般的痕迹物证,更要注意逃逸车辆的轮胎花纹痕迹。因为通过路面上遗留的肇事车辆的轮胎花纹痕迹,能够帮助我们判断车辆的逃逸方向、车种、车型,能够为堵控肇事逃逸车辆提供方向和路线,也能够为确认逃逸车辆提供证据和做同一鉴定时提供必要的条件。

        (二)分析研判

        分析研判是在对交通肇事逃逸现场进行初步勘查后所实施的一个具体的侦查手段。它对于采取紧急措施确定侦查方向和范围,及时追缉和堵截逃逸车辆尤为重要。根据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的新态势,对交通肇事逃逸案的临场分析研判,必须坚持以快制逸的指导思想,把现场勘查、分析讨论、采取紧急措施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分析研判的指导作用。分析研判的内容主要包括:分析研判逃逸时间、分析研判逃逸方向、分析研判车种、车型等等。作为侦查人员平时应注意学习研究这方面的知识,它对于侦破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肯定是大有裨益的。

        (三)追缉堵截

        追缉、堵截是查缉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一项紧急措施。在侦破过程中,追缉和堵截往往同时适用。追堵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时,必须统一指挥,相互配合,高度警惕,积极稳妥地做好现场控制、当场处置等查控工作。侦查人员必须根据伤者及目击者提供的肇事逃逸车辆的车型、颜色、车辆特征、车辆牌号、肇事逃逸人特征等情况作出分析研判后,时追缉逃逸车辆。同时根据查缉预案,通过通讯网络,控制出口,设卡堵截。追堵必须迅速部署,行动神速,不给肇事逃逸者更多的逃逸时间。

        五、侦破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的突破口

        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形形色色,情况各不相同,在侦破具体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时,就存在从哪个角度或哪个方向着手进行侦破,即突破口的问题。实践证明,突破口的选择,直接关系到破案速度和破案效率,常见的突破口有以下几种:

        (一)以逃避现场的痕迹物品为突破口开展侦查

        现场勘查中获取的痕迹物品是侦查的重要线索,从痕迹物品形成的有价值的有关案情入手进行分析判断,可以为我们确定案件性质、判定逃逸方向、划定侦查范围,选择侦查思路、适用侦查手段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从现场访问,了解逃逸车辆为突破口开展侦查这主要是根据伤者或目击者目睹的肇事逃逸车辆的车型、牌号、颜色等信息,获得线索,进行侦查破案。

        (三)利用大众媒体公布案件情况为突破口开展侦查

        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公布有关案情,造成强大的社会舆论压力,以迫使交通肇事逃逸者投案自首。此法在城郊结合部和广大的农村地区因摩托车等车辆肇事逃逸的尤为适用。

        (四)从对尸体进行法医损伤学鉴定为突破口开展侦查

        由于肇事逃逸车辆的撞击、刮擦、碾压等,很有可能在尸体的损伤处或其他部位遗留有逃逸车辆的一些痕迹或微量物证。因此,可以通过对尸体的勘验检查来获取一些有价值的线索。同时,可以根据法医鉴定推断出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等有价值的线索。

        (五)以交通肇事逃逸者的主观心理因素为突破口开展侦查

        目前,交通肇事逃逸已从单纯性逃逸向智能性逃逸演变。有的破坏现场,有的伪造现场,有的将伤者遗弃不顾,有的移尸灭迹,有的串通知情者,制造伪证。这一切都要求侦查人员要善于从主观心理因素的角度,把握肇事逃逸者的心理和行为规律,理清侦查思路,为侦破肇事逃逸案提供条件。

        需要说明的是,侦破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的突破口多种多样,在侦查过程中还要注意选择最佳的突破口。既可以选择一个突破口,也可以选择几个突破口同时进行,并随着侦查工作的深入,适时变换突破口。总之,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这应该是选择突破口的最高准则。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提高交通肇事逃逸案的侦破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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