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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进一步完善民警绩效考核制度的思考

    时间:2010年10月26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考核是公安机关调动民警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公安机关长效机制建设,实现公安队伍管理的正规化、标准化、制度化的一种管理方式,建立科学完善有效的公安机关民警考核评价机制是实现公安业务和队伍建设双赢的前提和基础,也是实现公安机关与时俱进,全面发展的有力保障,抓好民警考核评价工作,事关公安机关事业的成败兴衰。

        一、目前民警考核评价机制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公安机关大力提倡民警考核制度,通过探索和实践,不断完善考核评价工作,对于加强队伍管理、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工作效率起到巨大的激励作用。目前,许多单位已经建立了较为规范的民警考评机制,也有的单位只是借助于一般制度、政策、纪律等手段加强队伍管理,或只针对每项具体业务工作进行奖惩,没有建立系统考评机制。现有的考评机制也或多或少存在一些问题。

        (一)考核对象缺乏全面性。一是“重”考整体,“轻”考个体。有的分局或派出所作为一个整体参与同级政府考核,不能有效体现民警之间“干多干少”的差异性。二是“重”考领导,“轻”考民警。个别单位片面认为“一把手负责制”就是管好领导就行,忽略对民警的直接管理。三是“重”考民警,“轻”考领导。一些单位多有针对民警的考核标准与内容而少有对领导的考核设定。

        (二)考核的标准不科学,缺乏可行性。一是考核项目分值权重的设定不科学。分值权重的设置具有政策导向的作用,必然会引导民警的行为,因此,考核项分值权重设置的是否科学合理,将直接影响到考核工作能否顺利实施。应当坚持突出中心工作,科学合理地设置考核项分值权重,使每一阶段的工作重点和重心都体现在量化分值上。二是考核的内容不完善。首先,考核内容的设置上“一刀切”,不能很好地突出不同警种岗位职责的特点;其次,单纯强调岗位职责而忽视了共性职责;再次,对民警个人的考核内容缺乏与公安全局工作的联系。

        (三)考核运行机制不科学,可操作性不强。一是考核组织机构不规范,许多单位并未建立专门的考核常设机构,而是采取由各部门出人临时组成考核小组的方式进行考核。考核人员不固定,执行尺度也就不能保证统一,从而影响考评结果的公正公平;二是考核监督机制不完善,考核结果随主性大:在执行考核过程中,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考核透明度不高,考核效力得不到体现,这样,就会失去考核杠杆的有效激励作用,直接影响了考核的权威性。

        (四)缺乏公正、有效的考核激励机制。一是考核结果没有及时兑现,或只作为领导激励手段中的一个参考依据,考核结果与单位、民警评先、岗位调整、职务晋升等方面相脱钩,大大减弱了考核激励机制的激励力度,也极大地挫伤民警工作的积极性;二是对考核结果运用不足,对考核结果处于前列或末几位的,没有制定具体的奖惩规定,民警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直接影响了考核指挥棒指挥效能的发挥。

        二、对完善民警考核评价机制的思考

        (一)全面谋划,进一步建立健全民警考核评价体系。民警考核的内容非常丰富,既包括综合素质考核又包括公安业务考核,既包括定期考核又包括日常考核。对民警绩效考核体系应进行全面规划,确保其完整性。一方面要通过合理确定考核主体、考核时期、考核内容、考核侧重点的异同,把民警日常考核工作与民警晋衔考核、年终等级评定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和谐地把民警日常工作绩效考核融入到整个考核工作的体系之中。另一方面民警考核工作要合理安排考核的周期、科学使用考核结果,把民警阶段性考核与年度量化考核有机统一起来,建立健全民警绩效考核体系。

        (二)分清主次,确保民警绩效考核内容及标准的科学。民警绩效考核内容及标准设置得是否科学,直接影响到考核工作能否顺利实施。在确定考评内容时,应坚持宜粗不宜细的原则,不宜面面俱到,要在增强针对性和操作性上下功夫。对民警考评而言要从最能突出该岗位特点和民警能力的角度出发进行制定。同时,考核项目分值的设置应体现主次性。为解决本职工作与加分的冲突问题,避免民警为单纯的追求高分而影响本职工作的现象,在考评工作中,我们应分清主次,合理设置项目分值,通过考评加扣分值的区别,引导民警抓住工作重点。

        (三)改变方式,进一步完善考核运行机制。一是健全考核机构,设立考核专门办公室,落实专门人员负责日常考核事务管理,并加强对考核人员的教育,树立客观、公正、对事不对人的考评观念,改变过去临时性抽调人员随机性的考核操作。设立常设性的考核机构,既有利于考核的连贯性、统一性,也更有利于对考核经常性的分析和研判,进一步推进和完善考核工作。二是科学安排考核时期,推行日常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重日常性考核、轻突击性年度一次性考核。年度一次性综合考评由于时间紧、考评内容多,往往难以考全考细,所以,民警考核工作应推行月考、季考、半年考、年终考相结合的方式,把日常性的考核分值也计入年度的成绩。通过日常有重点的考核,能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有利于公安工作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以网络信息平台为依托,推行民警网上考评。目前,大部分已建立和有待建立的民警考核体系是停留在人力、物力和财力基础上的。显而易见,这种费时、费力、费财的弊端必将阻碍它的进步。在当今信息化高度发达的时代,开展网上考核应是今后考核的发展方向。网上考核以其操作简便,工作效率高和方法灵活,统计客观等优点必将为各单位所接受。变手工考核为网上考核是大势所趋。

        (四)“阳光考核”,确保考核过程和结果的公平公正。考核程序是否规范、科学、合理是考核工作能否长期得以实施的保证。要做到对每一位被考核民警一视同仁,保证考核公正公平,必须建立健全考核监督评估体系,推行“阳光考核”。在考评中所涉及到的指标、内容、方式、结果应及时予以公开,坚持公示、复议等原则。同时,转变关门考警为开门评警,从内部封闭转向内外兼评,积极采纳群众评议意见,扩大群众评议的广度。

        (五)奖惩兑现,确保考核结果的正确运用。绩效考核结果运用是考核权威性的具体体现,而能否有效运用考核结果,关键是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建立考核激励机制要充分体现五个挂钩:与经济利益挂钩,与政治待遇挂钩,与立功受奖挂钩,与评先评优挂钩,与单位集体荣誉挂钩,正确引导、奖惩适当,以最大效能发挥考核激励机制在当前公安队伍管理中指挥棒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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