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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专题教育个人查摆剖析材料

    时间:2010年10月31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在这次“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专题教育和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学习活动中,经过学习教育和深入思考,我个人对立警为公、执法为民观念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有了更深的理解,通过深入地查摆剖析,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也有了进一步的认识。现在对照工作实际,作如下剖析: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认识水平还不够高。在“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教育”专题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初期,我对“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认识存有偏差,态度不够端正。反映在教育活动中片面地自我满足,只学习一些基本理论,没有完全深入地了解开展教育的重大意义和“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深刻内涵,认为自己工作、平时表现比较好,无违反“五条禁令”行为,没有什么问题需要自查自纠。同时觉得自己虽有缺点,但问题不大,都是小毛病,对转变作风的责任感、危机感认识不足。

        (二)对部队工作部署多,检查少,指导不力。虽然在工作中没有特权思想和以权谋私的问题,在干部的选拔任用和基层决定的一些工作中没有违反工作程序和纪律的问题,但同时也有一些不足之处,具体表现在:对待下属和群众不能始终保持热情的态度,态度不够和蔼,如遇到需重复解释的问题和自己不满意的事情时,显得没有耐心,不能合理调整自己的情绪。平时忙于机关日常事务,下基层少,没有实现同官兵打成一片,不能及时了解官兵疾苦,为基层官兵解决思想问题和实际困难不到位,服务基层的思想还没有真正树立起来。深入基层科队开展调研工作不够,对官兵的心声,思想动态,部队建设中存在的个性问题不能及时掌握并加以解决。

        (三)业务知识钻研不够精。表现在:对待工作有时不够主动、积极,只满足于完成上级机关和领导交给的任务,在工作中遇到难题,常常等待领导的指示,说一步走一步,未把工作做实、做深、做细。不注重业务知识的全面性,等到问题的出现再想办法解决。有时由于工作的重复性,图个省事,照搬照抄,只要按时完成工作就算了事了。在工作中遇到繁琐、复杂的事情,不是自己力求寻找对策,而是等待办法自己出现,缺乏一种刻苦钻研的精神。

        (四)开拓创新的精神不强。作为支队主官,虽然过去在自己的本职工作中没有什么差错,但工作过于稳重、平淡,没有很好的思考工作中的创新与发展,有一些工作都是想做又不敢做,缺乏果断和胆量。特别是到支队工作后,在自己的分管工作中认为自己业务知识弱,基础差,工作难度大,以致曾出现畏难情绪,工作只是按部就班的开展,没有针对消防工作发展的新情况而主动地去谋划更新、更好的做法。

        (五)对少数干部执法不廉等问题不能及时制止。客观地讲,尽管上级机关采取多种措施规范消防执法行为,但在我支队个别干部身上依然存在执法不廉、以权谋私、染指消防工程、为亲友指定施工单位和消防产品等错误行为。身为支队政委和纪检书记的我,对这些错误行为采取了一种消极回避的态度,不能正视问题的存在,并加以制止,从而使有些问题在社会上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

        一是理论学习不够。对政治学习“走过场”,停于形式,敷衍了事。平时虽然经常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但思想上未引起高度的重视,学习目的不够明确。在平时的学习中,钻研理论的自觉性不高,没把理论学习作为一个系统的工程来抓,有时虽然学了,但与实际结合的不好,使自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与实际脱钩,没有发挥理论的指导作用,只是为了学习而学习,使学习变得形式化、教条化。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理论学习的深入,也影响基本素质的提高。

        二是为群众服务意识的淡薄。近年来,通过参加各类主题教育活动,自己在宗旨意识方面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但仍没有深刻体会“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实质。在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相冲突时,往往考虑个人得失较多。在执法思想上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和执法工作的新要求,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理解的不够深、不够透,一些陈旧、落后的思想和观念在还根植于自己的头脑中。

        三是业务水平和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虽然在任支队政委以后,在业务方面学了一些内容,但距工作实际需要还存在一定差距,学习业务知识的计划还不够完善,特别是在消防监督执法知识方面还有一定的不足。在日常业务工作中认为上有领导指示、下有下属汇报,存有一定的依赖心理,没有完全塌下心来工作。有时认为把自己份内的工作做好就可以了,没有站在全局的高度思考处理问题。

        三、今后的整改措施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要继续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等科学理论,精读有关重点文章和领导讲话,及时学习领会党的文件精神,用先进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修养,坚定自己的政治信念。认真学习“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有关知识,深刻领会其中内涵,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进一步增强执法为民观念,增强公仆意识。要把公仆意识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在实践中使自己的公仆意识不断强化和升华,继承和发扬公安机关艰苦奋斗的光荣传统,比风格、比奉献,永葆劳动人民本色。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增强纪律意识,自觉地加强党性煅炼,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高度的责任感、事业心,以勤勤恳恳、扎扎实实的作风,以百折不饶、知难而进的勇气完成各项任务。

        (三)加强自我改造,自我完善,努力提高综合素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要继续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对学习业务知识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自觉、刻苦地钻研业务,夯实基础,灵活运用合理的方法和措施。热爱本职工作,干一行爱一行,虚心好学,遇到问题多看多问多想,多向周围的同志请教。无论在何时何地都要老老实实做人,认认真真做事,努力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真心实意的为基层和人民群众办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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