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县社会治安管理中存在问题、原因及对策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城市建设的发展,我县社会各个领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人财物的流动量大增,流动频率加快,整个社会处于动态环境之中,犯罪活动日益动态化,特别是流窜犯罪和街面犯罪成为严重影响整体治安局面的突出问题。治安工作如何适应社会大市场、大流动、大开放的动态环境,直接关系到我县治安整体局面控制,已经成为改革和加强治安工作的重要课题。公安机关作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主力军,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严打重防促稳定是义不容辞的职责。如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严打促稳定,以严防保平安,切实为**经济建设发展保驾护航,现结合工作实际谈一下我县社会治安管理中存在问题、原因及对策。
一、当前我县社会治安形势分析
一是对敌斗争形势仍然严峻。“法轮功”活动仍没有根除,被打击处理的“法轮功”解教人员,部分人思想上仍没得到有效转化,甚至重操旧业,相互串联,煽动滋事,破坏稳定。同时又出现一个新的倾向就是“实际神”邪教组织在我县初露倪端。
二是各种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数量上升。今年仅1至6月份我县因各种矛盾引发的群众性事件就18起。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越级上访、围堵党政机关大门的群体性事件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
三是刑事案件仍然高发。命案隐积案件较多,杀人案件仍有欠帐;在逃人员底数大,居全市首位,占全市基数的四分之一。
四是抢劫、强奸等恶性案件时有发生,盗窃、伤害案件居高不下。毒品帽子虽已摘掉,但庙岔、姜寨等乡镇毒品违法犯罪依然突出,并且大要案增多,对抗性增多,侦破难度增大。
五是“黄、赌、毒”等违法犯罪问题仍没有得到很好根治,因赌博欠帐而引发的绑架、械斗案件也逐渐成为焦点;安全生产管理形势严峻,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仍居高不下,尤其是白庙的孟楼、张营的耿营等烟花爆竹重灾区仍然存在秘密生产销售,成为影响我县治安稳定的一大隐患。
六是青少年违法犯罪活动上升,呈现低龄化、集团化、暴力化的发展趋势。尤其是县城盗窃、抢劫、流氓伤害案件,作案人员平均年龄18岁以下,多是在校学生和辍学在家无业人员。
七是城区的流氓械斗、砍刀子、“两抢一盗”,乡镇集贸市场的欺行霸市、强买强卖行为屡禁不绝。以家族、宗族为依托的村霸、街霸横行乡里,插手基层政权、介入矛盾冲突,煽动聚众闹事,严重影响了农村地区的社会稳定。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是人口多与警力不足的矛盾,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公安工作的有效开展,削弱了侦察破案的力度。
二是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局面没有形成。开展严打整治、综合治理,应由政府牵头,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但此项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抓好社会治安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有关部门缺乏长期效应只追求短期成果,搞工作一阵风,只讲应付,不求落实。名则都在问,实则无人管,无人组织,无人协调,只有公安一家在唱独角戏,跳独脚舞。形成抓社会治安公安一家孤军作战的被动局面。
三是农村基层治保组织形同虚设。我县是人口大县、经济穷县,每年外出打工青壮年人员超过60万。留守家中多是老弱病残、妇幼儿童,防范能力较差。加之基层治保组织形同虚设,打更放哨、站岗巡逻无人组织。发生案件,不是积极主动去报案,去提供线索,而是自认倒霉,自己消化,法制意识淡薄,防范意识淡薄,给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助长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四是部分行政部门工作不力、部分工作人员素质低下,在执法过程中出现偏差、基层干部在处理土地问题工作不力、思想工作不到位,企业改组、改制,部分下岗职工因发放下岗费用少或没有就业门路及经济纠纷、医疗事故、乡镇干部工作作风不实、解决“三农”问题不力等其他原因引发群体性上访闹事事件。
五是学校、家庭、社会管理不力,使青少年犯罪活动增多。
三、解决对策
一是公安机关继续发挥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真正做到什么犯罪突出,就打击什么犯罪;什么治安问题严重,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哪里治安混乱,就重点整治那里,用什么方式有效,就采取什么方式。严密防范、严厉打击“法轮功”、“实际神”等邪教组织,强化命案,尤其是系列杀人案件的侦查工作机制,特别是对凶杀案件,不破案决不收兵。
二是各有关部门讲究方法,注重策略,妥善处理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各种群体性事件,把矛盾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避免因工作不到位、处置不及时引发矛盾激化。
三是构筑防范网络,把治安防范的工作落到实处。充分发挥基层治保组织作用,采取切实有效地防范措施,组织群众群防群治,强化自我防范意识,使盗窃犯罪分子钻不进来,无隙可乘。加强综合治理,形成齐抓共管维护社会治安的良好局面。动员组织内部单位,特种行业搞好治安承包,加强对内部单位安全防范的工作指导和检查,完善以110、巡警大队为龙头多警种配合的巡逻防控和快速反应机制,建立以派出所、交警、巡警为骨干,以管理防范巡逻控制为基点,以面上防、线上查、点上守为手段,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治安防控体系。
四是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公民法制意识。政法机关要采取多种方式,经常到单位、学校开展法制宣传,增强广大市民的法律意识,使群众克服“事不关已、高高挂起”、“各扫门前雪”的错误思想,使他们不但懂法、守法,而且敢于拿起法律武器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同时将典型的案例,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进行报道,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促使广大群众及时报案,积极提供线索,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开展工作,增强群众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积极性和责任心。
五是落实两劳回归人员社会帮教措施。对两劳回归人员实行社会、政府、派出所、家庭四位一体帮教措施,定期走访,定期找其谈心,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同时实行跟踪管理,外出登记管理,基本做到发现得了、掌握得准、控制得住、通过各种积极措施,使其重归正途,重新扬起生活的风帆,不再从事犯罪活动。
六是加强青少年管理。父母、学校、社会紧密配合,加强对未成年的教育管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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