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交通管理科技发展规划
随着社会经济不断的发展,鉴于交通管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全市公安交通科技管理工作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城区道路特别是山区国省道和乡村道路事故频发,事故源头管理有待加强,尚缺乏切实有效的科技手段以提高事故预防能力和水平;二是城市交通供需矛盾突出,指挥调度科技手段缺乏,路面管控和指挥协调能力薄弱,缺乏应对拥堵和突发事件的有效处置机制,造成城市交通拥堵,严重影响市民出行,从而制约**市国民经济发展,必须通过有效的科技手段,从城市交通设施、城市道路建设和设计、城市交通运行组织与管理、城市道路交通协调指挥、城市道路应急处置机制、城市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等方面,增强城市交通运行效率,切实提高城市畅通工程水平;三是城市静态交通发展和管理滞后,城市停车难问题突出,与**市汽车的迅猛发展趋势相比,停车设施和停车管理管理科技手段发展明显落后,静态交通问题没有得到较好的解决,已经影响了**城市动态交通的运行;四是公安交通管理执法水平相对落后,执法手段单一,缺乏有效的执法科技手段,执法效率以及执法的公正性有待加强;五是公安交通管理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无法提升公安交通管理和决策水平;六是科技投入相对较少,科技装备落后,无法提高民警战斗力;七是民警科技应用能力水平参差不齐,不能有效发挥先进的科技装备和计算机管理系统的作用。科技人才匮乏,高、精、尖人才比例低,无法适应全市科技水平的整体要求;八是缺乏科技建设长效机制,科技建设普遍存在重建设、轻管理,重应用、轻维护的情况,日常维护和监督机制不健全。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目标,牢牢把握 “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工作重心,深入贯彻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全面推进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深入推进“三基”工程建设,着力提高执法质量、执法水平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以“科技强警”为要求,坚持服务实战、服务基层、服务社会,提升全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科技含量、警务效能;坚持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全面推进全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现代化进程,创造更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2、总体目标 未来五年,全市交通管理科技发展总体目标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积极探索交通管理长效机制,切实提高科学管理水平,不断开创交通管理工作新局面。公安交通管理信息化应用水平进一步提高,实现主要业务系统的网上办公和处理;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综合应用水平不断提高,为交通管理科学决策提供依据;进一步利用科技手段提高执法水平,提高执法效率,提高执法公正公平性;利用科技手段,提高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能力,使交通事故三项指数进一步下降,道路交通环境明显改善;加强道路监控、指挥中心建设,提高路面管控能力和指挥协调能力;加强公安交通管理软课题研究,提高道路交通科学组织和规划能力。具体完成如下目标: (1)积极推进全市交警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交通指挥中心、交通管理信息中心以及各级分中心。 (2)深化以四大业务系统为主线的公安交通管理信息化建设,建成科学规范、满足实战、监管严密、保障有力的交通管理信息系统,提高管理工作效率和社会化服务水平,强化交通管理信息的拓展和挖潜应用,为交通管理决策和大公安应用提供保障。 (3)强化城市、国(省)道主要路段(口)、省际公路电子监控科技系统的建设和应用,建成与全省道路监控系统联成一体的道路监控网络。 (4)加强城市道路交通工程科学设计和规划,加大以信号控制系统为主体的城市智能交通建设,建成集路面监视、控制、指挥、调度、信息发布为一体的城市交通管控体系。 (5)加大民警科技装备投入,提高民警指挥交通、路面执法、处理事故的能力。 (6)优化化公安交通管理机制,建成科学合理、实用可行的交通管理科技工作考核评估体系。 (7)强化全市交通管理人员素质培养和人才队伍的建设,建成部门机构全、人员素质高、交管业务精的科技保障机制。 三、主要建设内容 (一)继续推进交通管理科技基础建设 继续加大交通管理科技基础设施设备投入,改进基层中队和一线民警科技装备。 1、建设交警支队交通管理信息中心机房和网络安全设备基础设施。随着科技系统建设和应用的不断深入,对中心机房和网络设备的要求越来越高,建设一个高可靠性的机房和网络环境,是保障全市交通管理信息化的前提条件。 2、建设交警支队交通管理指挥中心,交通指挥中心是设在交警支队的公安交通指挥机构,具有交通信息采集与处理、统一协调指挥调度、提供信息支援等功能,对于科学进行交通组织、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缓解交通拥堵等有着重要作用,也是加强交通管理科学化、正规化的重要内容。 3、继续加大基础网络建设投入,四级网络到所有新建中队,基础网络到达主要路口。 4、加强基层单位基本科技装备的更新和投入。 (二)全面推进和深化以“四大业务系统”为主线的公安交通管理信息化建设 全面推进和深化以“四大业务系统”为主线的公安交通管理信息化建设,在推广应用部局、省局四大业务系统核心软件的基础上,开发和推广应用与之配套的四大业务系统核心软件扩展系统,提高车管所、车辆检测站、违法处理中心、事故处理大(中)队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工作效率,规范执法办事流程,提高政务透明度、提高服务水平。 1、完成车管所配套系统的开发和建设,推进车管所正规化建设 利用3-5年时间,完善和建设完成车管所机动车/驾驶人电子化档案管理系统、驾驶人科目一、二、三考试管理系统等机动车/驾驶人扩充系统,优化车管所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建设完成机动车检测线联网集成平台,加强对车辆检测环节的监督和管理;建设机动车/驾驶人收费系统与业务系统的关联,杜绝收费漏洞。 2、加快事故业务处理系统建设,确保事故处理公平高效。 根据省局统一部署,完成交通事故业务处理系统核心软件的推广应用工作;在核心版软件基础上,组织开发与之配套的事故办案流程跟踪监督系统,提高事故处理透明度;研究和开发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系统,提高交通事故现场快速处置能力;研究和开发道路交通事故还原模拟仿真系统,提高事故认定分析研判能力;研究和开发道路交通事故黑点GIS分析系统,提高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决策能力。 3、深化交通违法处理系统配套系统建设,提高交通违法执法效能。 根据省局部署,2008年年底推广应用全省统一的交通违法信息系统核心版,实现全省违法信息的异地交换和共享,实现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的异地罚缴;升级完善**市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理系统,加大对道路监控、流动电子警察、闯红灯电子警察等非现场执法系统的集成化建设,实现与道路交通违法处理系统的衔接,保证交通违法电子监控信息的有效处理;积极探索交通违法自助处理新模式,研究和开发**市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自助处理和网上缴费系统,提高交通违法处理和缴费效率。 4、推进交警队信息综合平台和户籍化管理系统建设,夯实交警队“三基”工作基础。 根据省局部署,推进“交警队信息综合平台”和重点机动车/驾驶人户籍化管理系统建设,一是采集和处理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交通事故、事故黑点、剧毒品运输车辆及办公勤务等基础信息,满足一线执法民警的关联查询综合需求;二是实现辖区内机动车和驾驶人的管理,建立重点单位(机关、运输企业、学校、驾校)交通安全等基础信息的更新维护机制;三是实现交警大队、中队对日常业务工作台帐管理的信息化;四是建立社会化的交通管理信息服务平台,提供“便民利民”查询手段;五是建立有效的信息发布、业务监督和工作考核机制。 5、拓展公安交通管理信息外网应用,提升社会化服务水平。 扩大交通管理信息资源“便民利民”服务,实现机动车和驾驶人的交通违法、交通事故信息,以及被盗抢车、报废车、机动车检验等信息在互联网上发布和信息查询,并逐步开展手机短信、声讯电话等查询服务,进一步方便群众查询;拓展驾驶人外网网上报名预约以及机动车经销商预登记和上牌系统应用;延伸重点机动车/驾驶人户籍化管理外网应用,实现交警部门和社会车辆单位双向信息互通;应积极探索开展交通管理业务电子政务建设,实行网上申请和审批;建立与相应单位跨行业交通管理信息资源共享和交换平台,实现与保险、交通、农业(农机)等的双向数据交换,为公安以外的相关行业部门提供准确而及时的信息服务和共享。 (三)推动道路监控系统建设,构建监控网络 1、进一步加强公路监控系统统一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2008年制定全市道路监控系统建设管理规范,统一全市道路监控系统平台,规范道路监控系统技术标准和数据格式,逐步实现全市道路监控的有序建设和统一管理,并纳入全省道路监控系统中,实现与全省道路监控系统的信息共享。 2、继续加大道路监控系统的覆盖面,逐步建立起覆盖全市所有国、省道的电子监控网络。五年内完成全市1条国道、7条省道以及主要省际卡点的建设,加快重点出入口卡口拦截系统建设,提高管控能力,使其在治超速、查逃逸、打盗抢、破案件等方面发挥更大效益。 3、继续加大城市电子警察系统的建设,五年内,城区灯控路口电子警察路口覆盖率达到90%以上,在城区内基本实现智能管理,极大改善城区的交通秩序,解决城市管理警力不足问题。 4、逐步拓展道路监控系统应用,向满足大公安整体作战延伸。实现道路监控与我省市两级打、防、控系统的信息共享和交换。着力提高公路交通监控系统查获被盗抢车、报废车和肇事逃逸车、重点违法车辆等布控车辆的预警能力。建立车辆轨迹分析系统,为服务大公安业务,打击车辆盗抢案件以及治安、刑事案件提供有效的侦破手段。 (四)加强城市道路交通工程科学设计和规划,推进城市交通管控体系建设 1、加强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标志标线,标线施划率达到85%以上;加强城市道路交通工程科学设计和规划,城市主要路口渠化率达到85%以上;建立科学的城市交通组织体系,提高交通通行率;加强和规划城市停车场建设,研究开发城市停车管理系统系统。 城市加强高速公路和国省道、绕城公路之间的区域诱导以及城区道路、停车场诱导系统的建设,针对我省雨雾天气引发高速公路事故多发封道频繁的特点,建立高速公路、高架公路和普通道路之间交通信息诱导系统,做到对重特大事故、拥堵、封道等现象进行早预警、早公告、早分流,上下高速、高架公路路口均要设立情报板或提醒牌,提高城区通行效率。 2、加快以信号控制系统为主体的城市智能交通建设。通过3-5年时间,建成覆盖**市区主要路口的基于协调控制的交通信号控制系统,以提高路口通行效率,提高**城市道路交通控制与管理手段;加快城市交通诱导系统建设,建成基于交通流量检测、交通拥堵度分析、停车场信息发布、交通事件检测等交通信息,借助情报板、电台、短信、电视等发布载体的交通诱导系统,并充分考虑与数字城管结合;继续路口路段电视监控建设,建成覆盖所有主要路口和路段的城市交通电视监控系统。 3、加快城市交通指挥系统建设,建成集路面监视、控制、指挥、调度、信息发布为一体的城市交通管控体系。充分利用路面采集的交通信息,整合机动车、驾驶人、违法信息、事故信息、道路监控信息、信号控制信息等各类信息资源,建成具备信息采集、处理、控制、诱导、指挥、调度于一体的现代化交通管控指挥系统;加强各级交通控制指挥中心的联动指挥能力,通过有线、无线通讯、计算机网络和GPS卫星定位系统联网运行,实现集中调度、统一管理,构成多级联动的现代化指挥调度体系;强化交通意外事件的检测报警和快速反应能力,完善处置重大事件和应对突发事件工作预案。 (五)增加科技装备投入,提高交通民警执法装备科技含量 1、继续加大交通违法取证设备的装备应用。加大交通违法取证设备在路面执法中的应用,提升交通民警一线执法能力和管理水平,在全市范围内形成震慑和打击车辆超速等重点违法行为的良好环境。全市每年投入一定数量高清晰抓拍系统;全市一线执勤民警执法装备配置要达到每个中队至少一台移动测速设备、每2人1台数码照相机、每3人1台数码摄像机、每人1个录音笔。 2、稳妥开展警用无线处理终端应用。按照省局工作部署,逐步推广和应用警用无线处理终端(包括手持式和巡逻车综合处理平台),为路面查处交通违法、打击违法犯罪提供实时查询取证技术手段,实现源头数据管理和动态执法应用的有机结合,提高路面执法管控水平。 3、完善全市公安交警无线对讲机配置应用和350兆无线群集通信网络建设。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领导责任,强化组织建设。 一要建立并落实领导责任制,全省交通管理机关要把科技强警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高度重视,精心部署,狠抓落实,依据规划,制定具体方案,把科技强警的水平与业绩挂钩,列入干部管理考核范围。二要加强专职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坚持“以人为本”的人才发展战略,通过引进和内部培养,逐步建立一支科技专业、业务过硬及知识构成、年龄结构合理的公安科技队伍。建立市级交通管理科技奖励基金,用于基层单位和基层科技工作人员的公安科技管理和科技进步奖励。三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积极扩大与科研院校和企业的合作,加强科技引进,促进科学技术与公安工作的融合和应用,利用外力推动公安科技建设。四要建立交通管理科技专家库。通过与大专院校、科研部门等合作,建立覆盖道路工程、车辆管理、安全管理、信息技术、法制、心理、医疗、教育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库,建立特大交通事故的专家诊断机制,对全市道路交通管理、交通安全度进行咨询和评估。通过引进、吸纳专家人才机制,提高全市交通管理决策民主化、科学化。 (二)不断开展交通事故工程技术预防对策的研究。 着力研究事故预防和处理工作中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对策措施,如针对高速公路八车道事故突发现象和隧道安全问题,进行原因和对策的研究。适当增加指示性或预警性的情报板或提示牌等的设置。落实和提高针对突发交通事件的科技防范手段。 (三)强化计算机和网络设备基础设施和安全保障建设。 加强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的安全建设,制定全市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安全防范和管理制度,重点加强能确保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保障性安全基础以及确保公安交通管理数据信息安全的防范性基础建设。地市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非现场执法等信息量,升级和改造数据/应用服务器,使数据存储、CPU、内存等容量保持40%以上的冗余,并逐步过渡至全部使用小型机,建立数据容灾备份机制。以机动车登记、驾驶证管理、交通违法处理及事故处理等四大业务数据库及应用软件为重点,建立以防火墙、防病毒和入侵检测为基本内容的安全防范技术基础设施,确保系统运行安全。积极推广应用公安信息网络身份认证和授权访问控制系统(PKI/PMI系统),推进数据访问控制以及数据访问日志跟踪系统的建设,加强数据安全教育,保证全市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正常、有序、安全地运行。 (四)进一步强化数据质量,健全数据质量监测和传输维护机制。 配备专职系统管理员,加强对各系统数据质量的管理,提高系统应用效能,建立数据质量考核激励机制,对录入数据质量的较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对数据质量不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 (五)完善全市电子监控系统运行质量和日常维护评估机制。 切实落实执法监控系统运行维护管理规定,明确工作职责和维护要求,定期检测监控设备运行质量,从而建立全市电子监控系统的分级维护和管理机制。各县区交通管理部门要有对口部门和人员负责本辖区电子监控系统的日常维护,要与设备供应商或集成商签订维护责任合同,明确维护义务。 (六)加强全员科技培训以及科技岗位练兵。 定期举办一定数量的包括系统管理员、在职民警和协警参加的科技培训班,提高全员应用科技手段进行公安交通管理的能力。加强岗位科技应用能力练兵,建立科技应用能力考核机制和岗位科技应用能力测试上岗机制,对达不到岗位科技应用能力的不准上岗,使全体在职人员的科技应用能力有较大幅度提高。举办各类科技专业人员技术培训班,提高我市公安交通交通管理科技专业人员的技术水平。 (七)积极创造条件,强化物质保障。 要加大科技强警重要地位和作用的宣传,争取更大的支持,努力建立有利于公安科技发展的保障机制。各级交通管理部门要积极争取将年度科技建设保障经费列入预算,每年维护经费不应少于系统总投资的10%。建立经费投入专家论证和内部审计制度,保证经费使用的科学性、合理性和科技干部队伍的纯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