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执法工作先进经验交流
近年来,**市公安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规范执法、促进社会和谐为总要求,积极探索提高执法质量、规范执法行为的新路子,按照发挥执法考评导向作用,及时发现和解决突出执法问题,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的指导思想,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执法考评标准和内容,完善各种执法制度,实现了全市公安执法水平的大幅提升。今年上半年,全市公安机关的刑拘处理率、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案件处理率和移送审查起诉率分别较去年同期上升**%、**%、**%,行政案件复议维持率、诉讼胜诉率分别较去年同期上升**%和**%。
一、改革执法考评方法,提高执法考评公信力
考评方法科学与否直接关系到考评结果能否准确反映一个单位执法质量的真实状况,做到公平、公正和具有广泛的公信力,也直接关系到考评对公安执法的促进作用能否充分发挥,规范执法、促进执法质量提高的根本目的能否实现。
(一)建立日常考评机制。我们出台了《关于组织开展执法质量日常考评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的意见》,结合年度考评,强化日常考评,将考评工作融入日常执法中,随时记分、定期公布、年终汇总。对基层办理的重大案件、涉法信访案件采取“一案一评”的方法,加大对各类案件的监督和整改力度,减少执法问题的发生,实现执法质量考评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和规定化。同时,认真落实案卷质量三级评查制度,全市公安机关普遍做到办案单位周自查、县级公安机关月评查、市局组织所属单位双月互评,市局法制处2010年以来组织开展了三次执法办案卷宗双月互评工作。互评采取市局统一抽卷、各单位互相评查的方式,共考评卷宗450余起,对发现的200余个执法问题进行通报。
(二)积极开展网上考评。我们利用网络执法监督系统公正性、规范性、直观性、及时性等优点,积极开展网上执法考评和监督活动。日常工作中,我们利用系统随机调取案卷,从根本上杜绝部分单位搞“两本账”等弄虚作假现象;利用系统对执法流程进行设定,使整个案件受理、处理、执行信息进行网络流转,及时考评和规范各单位和民警的执法行为;利用系统将刑事、行政执法流程中的审批权限、时限和条件要求,设置在流程中各主要环节点上,予以预警提示,预防和及时处置执法过错行为。
(三)建立执法巡查工作制度。今年5月,针对文峰分局南关派出所连续发生办案取证不及时,引起群众上访的问题,市局组成执法检查组对该所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执法检查,发现7个方面100余个执法问题,通报典型案件8起。以此为契机,在认真总结执法巡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我们制定下发了《**市公安局关于开展执法巡查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市局每个季度巡查三个以上基层科、所、队,主要巡查民警基本法律知识、执法台帐和执法档案、办理的刑事和行政执法卷宗、执法安全、信访个案等情况,目前,已开展执法巡查两期。
(四)研究推行每日执法质量报告制度。针对在以往执法质量考评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在多方调研的基础上研究推行每日执法质量报告制度。各县(市)局、分局每日对审核案件质量予以审核把关并在公安网予以公布,市局法制处定期分析预警,年终公布执法质量总报告。每日执法质量报告做为执法质量考评的依据。各县(市)局、分局按照每日执法质量报告情况每月进行一次排名,对于前三名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一定物质奖励,对于后三名的单位和个人全局通报,列为执法质量重点单位由法制部门帮助整改。连续两次排名全局后三位的基层所队列为市局执法巡查对象,由市局组织专人对该所对进行立体全方位执法巡查,所队长予以组织调整。目前,我们已在**县公安局、汤阴县公安局、龙安公安分局开展试点,下一步将在全市推行。
二、完善执法考评内容,提高执法考评实效性
我们针对以往执法质量考评主要以考评案件为主,以卷面情况为主,以考评执法程序为主等问题,进一步完善和拓展执法质量考评内容,强化执法源头和重点执法环节等的考评,使执法考评工作具有较强的实效性。
(一)坚持程序与实体并重。调整了执法程序的考评内容,防止考评纠缠于细枝末节,挫伤民警执法积极性,在强调必须遵守法定办案程序的同时,规定对不影响法律效力的非法定要求的一般性程序问题不再扣分。同时强化实体质量的考评,引导各地在提高调查取证水平、公正处理案件上下功夫。如细化了办理案件“该查不查”的考评内容,突出对案件处理的合法性、合理性的考评等。
(二)强化执法突出问题考评。对一些重点执法环节列为必考项目,规定对涉法投诉、申诉、控告、信访案件,被检察机关立案监督、增捕、追诉和不捕、不诉案件,以及外部监督机构和媒体反映公安执法问题的事项必须实行一案一考评,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扣滥罚、涉案财物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进一步细化了考评标准,力求发现和解决执法深层次问题。
(三)坚持执法数量与质量相结合,鼓励多办案、办好案。规定办理刑事、行政案件实行换算积分的办法,以各被考评单位民警人均打击处理数为考核评分的参照系数,人均打击处理数多的适当降低分值,反之则适当增加分值,较好地解决“多干多错多扣分”的问题,调动基层公安机关办案积极性。
三、强化执法问题整改,完善执法制度建设
发现并整改执法问题是考评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如果对发现的执法问题整改、纠正不力,执法状况依然如故,那么考评工作就流于形式,势必造成恶性循环。
(一)建立问题整改机制。我们将日常考评、双月互评、执法巡查等发现的执法问题制作工作台账,限定整改时间,并上网公布,对出现问题较多的单位下发“执法建议书”、“限期整改通知书”等限期予以整改、纠正,并进行跟踪检查。今年上半年下发“执法建议书”、“限期整改通知书”30余份。
(二)建立责任追究机制。我们进一步完善对执法过错责任者的追究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办案谁负责”的原则,不仅对考评中单位领导追究过错责任,还明确具体过错民警所要承担的责任。同时,要加大对执法民警的监督,对违法违纪办案实行一票否决制。今年上半年,共有6名民警因执法问题受到党政纪处分,2名民警被停止执行职务。
(三)建立制度完善机制。针对考评中发现的普遍问题,我们深入调查研究,找出存在问题的原因,制发执法指导性文件,从制度上规范执法,堵塞执法漏洞,先后出台《**市公安机关110接处警工作规范》、《常见刑事、行政案件证据规格及相关法律依据》、《**市公安机关办理刑事、行政案件操作规范》、《**市公安机关加强执法安全工作规定》、《**市公安局案件移交工作规范》、《关于规范外提看守所在押犯罪嫌疑人工作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12个,进一步规范了刑事行政案件办理、市区城区保安专职巡防队员和交通协管员执法行为、110接处警工作程序、监所安全管理及案件移交等各项工作,为规范执法提供了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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