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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论公安机关领导应具有的作风

    时间:2010年12月13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一)求真务实的作风。

       
    公安领导干部要坚持务实为本,反对弄虚作假、虚报浮夸,以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赢得民心。要正确对待工作和队伍中的问题,敢于正视问题,认真解决问题。尤其是对重大突发事件、重特大恶性案件和队伍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不能迟报、漏报、瞒报。

       
    (二)开拓创新的作风。

       
    一是要解放思想,敢闯敢试。当前,公安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必须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勇于提出新的维稳工作思路。二是要克服自满思想。公安领导干部一定不能满足于已有的成绩,要进一步增强履行三大政治和社会责任的使命感,以创新的意识、创新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开展各项公安工作。三是要克服畏难情绪。对工作和队伍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不能畏首畏尾甚至怨天尤人。在困难、问题和挑战中往往蕴涵着机遇、办法、出路,因此,公安领导干部要迎难而上,开拓进取。

       
    (三)联系群众的作风。

       
    一是要深化宗旨意识,加深对群众的感情。作风问题的实质是立场问题,是以民为本还是与民争利的问题,解决这个问题除靠制定政策、建立制度,严肃纪律之外,还必须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真心实意对人民负责的精神。公安领导干部必须牢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群众是我们的“衣食父母”,当干部就意味着服务和奉献,而不是享受;权力是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的,绝不能变成谋取个人和小团体的工具。二是坚持群众路线,竭尽全力为群众办好事。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是公安工作的根本工作路线。群众利益无小事,凡是涉及群众切实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要本着“万事民为先”的原则,竭尽全力去办,坚决严肃查处侵犯群众利益的案件。要带着深厚的感情做群众工作,对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能解决的及时解决,不能推诿拖延。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向群众解释清楚,取得群众的理解。

       
    (四)公正文明的作风。

       
    公安机关的基本活动是执法活动,公安领导干部的基本行为是执法行为。公安领导干部要将“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作为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切入点,作为开展一切公安工作的前提和归宿。公正文明执法,就是要严格依法办事,杜绝滥用权力、随意执法等行为的发生,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执行,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裁量。公安领导干部既要学法,懂法,更要用法,守法,要做维护法律尊严的带头人,做公正文明执法的带头人,做遏制司法腐败的带头人。

       
    (五)雷厉风行的作风。

       
    公安队伍是一支武装性质的纪律部队,具有半军事化的特点,这就要求公安领导干部时刻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和警惕性,常备不懈;遇到重大突发性事件和重特大案件发生时,做到快速反应,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在日常的公安工作中,做到能办的事情马上办,干就干好。

       
    (六)勤奋学习的作风。

       
    公安领导干部必须增强与时俱进的学习意识,要学习公安工作特别是本职工作所必须的知识,学习反映时代进步的各方面的知识,做到“专”与“博”相结合,求知与修身共进步,使知识结构更加合理,个人素质全面提高。要发扬“挤”的精神,养成热爱学习、善于学习、勤于思考的良好习惯。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既向书本学,又向实践学,做到学以致用。

       
    (七)廉洁自律的作风。

        在生活圈,做到严于律己,既管好自己,又管好亲属、子女;在工作圈,倡导同志情、战友情和兄弟情,树立正常的人际关系准则。在社交圈,做到讲原则、讲分寸,争做手不伸、腿不懒、耳不偏、眼不花、嘴不馋“五官端正”的公安领导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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