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建设是加强和改进公安机关作风建设的根本保证
公安机关作风建设事关公安队伍的形象,事关公安机关的战斗力,事关党群、干群和警民关系,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公安机关的性质任务决定了公安民警应该成为作风建设的身体力行者,更应走在作风建设的前列。在今年全县公安机关开展以“除陋习、正警风、促工作、护发展”为主题的作风建设活动中,我局党委坚定不移地推行“零容忍”理念,按照“主动、精确、规范、和谐”的现代警务理念要求,以解决队伍突出问题为突破口,以制度建设为保证,全面加强和改进队伍作风建设,使队伍活力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全局作风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加强刚性管理机制建设,严格队伍管理,促进作风转变。
(一)以干部任用管理制度来考核中层,促进干部作风转变。中层干部既是公安工作的中坚力量,也是队伍作风建设能否取得实效的关键。为了客观评价中层干部的工作绩效,体现中层干部干好干坏不一样,真正做到中层干部能上能下,我局制定出台了《中层干部任用管理办法》,对干部的任用、交流及职责作出了明确规定,提出了严密的量化考核细则,将全局中层干部按警种不同分为七大序列进行分类考核,按基本素质、业务考核、民主测评、党委测评以及日常奖惩进行综合计分,年终分别评出四个等级,对处在一等的干部在政治待遇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对评为四等的干部,由县局组织谈话诫勉,对后三名的,由局党委视情作出岗位调整、降职或免职决定。由于中层干部的末位淘汰人数有限,对一些处在中游的中层干部触动不大,使部分干部容易产生侥幸心理,从而降低对自己的要求。我局还推出中层干部问责制,对中层干部在履行职责、执法办案、工作能力、队伍管理、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不作为、乱作为和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一经发现或有人反映,即下发《问责通知书》,开展调查、核实,轻者责令赔礼道歉、诫勉谈话,重者调整工作岗位、停职检查,甚至责令辞职、免职,切实在监督中层干部履职方面构筑起一道坚实的“防火墙”。
(二)以退回培训制度来约束民警,解决民警后进无为问题。针对少数民警工作不努力、不认真履行职责、作风散漫、纪律松弛,大问题不出、小问题不断的问题,我局制定出台了民警退回培训制度,规定各科所队有权将各自单位的后进民警退回政工部门,由退回民警自行到指定单位(原则上只能在工作条件比原单位更加艰苦的单位)中进行联系接收。联系不到接收单位的退回民警,接受离岗培训,并与特警一起参加集中训练和夜间巡逻,然后再安排单位进行试岗。为此,我局专门在特警大队设立教导队,负责组织退回人员的离岗培训工作,并制定了配套的训练巡逻计划和管理措施。目前,有两名退回民警正在接受离岗培训。这对全局民警震动很大,起到很好的警示作用,使单位的领导说话腰杆子更硬了,管理的力度更大了。
(三)以荣誉积分制度来激励民警,提高民警的工作积极性。为了最大限度的激发广大民警的工作积极性,有效激活队伍的整体活力,我局制定出台了荣誉奖励评分标准,使民警取得的奖励荣誉转化成分值,并不断累计和刷新民警个人总积分,以此作为评估民警个人综合表现和选拔任用干部、安排健康疗养的重要依据。以此确立“用干部看工作”的导向,引导广大民警树立“提干”主要看平时工作的意识,更好地体现公平、公正的用人原则,进一步提高民警工作积极性,营造争先创优的工作氛围。目前,第一次民警荣誉积分情况经公示后即将在网上公布,以后还要随时予以更新。全局民警特别是中层副职以下民警对此十分关注,纷纷表示要积极工作,争取得更多荣誉,增加个人积分。
(四)以督察记分制度来治庸治懒,解决民警的作风“陋习”。《警务督察记分办法》不仅是一种行政教育措施,而且也是督促民警日常纪律作风养成的一个主要抓手,对于严肃日常督察及记分以及促进队伍管理各项措施的落实起到了积极作用。纪委督察部门、各业务部门和各单位每周都围绕警务工作和队伍管理开展不定期的三级督察活动,根据民警在警容风纪、服务态度、工作纪律、组织纪律和执勤执法等方面存在的“陋习”情况,按情节给予记分,并根据年度记分情况予以警示谈话、警诫、取消评先资格以及离岗培训等处理。今年1至6月份,全局开展一、二级督察记分*人次*分,并追究责任领导*人次*分,各单位开展三级督察记分*人次*分。
二、加强内部沟通机制建设,倾听基层声音,促进警营和谐。
(一)推出“四必须、六示范”,发挥党委引领作用。为进一步加强和推进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局党委在作风建设中的表率、示范和引领作用,县公安局要求党委成员在作风建设上要做到“四必须”“六示范”。“四必须”:一是必须要勤于学习,善于学习,提高个人思想境界;二是必须要抓好执行,带头落实,提高工作效率效益;三是必须要模范遵守,做好表率,提高个人威望信誉;四是必须要转变作风,创新思路,推动工作开拓进取。“六示范”:一是做班子团结的示范;二是做开拓创新的示范;三是做破解难题的示范;四是做公正执法的示范;五是做服务基层的示范;六是做廉洁自律的示范。
(二)成立咨询委员会,提高决策科学性。为进一步激发公安队伍活力,发挥民警主体作用,在县局党委和民警之间建立联系的纽带,实现领导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我局制定了《民警参与咨询决策委员会工作规则》,抽调各部门、警种的优秀民警代表及退二线干部代表共30人,成立了第一届民警参与咨询决策委员会,任期一年,通过定期、不定期会议以及平时调研活动,对一段时间的民警意愿诉求、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中的建议、意见进行收集汇总,向局党委提出建议和意见,为局党委决策提供前瞻性的咨询服务。
(三)开通局长信箱,畅通上下沟通渠道。针对全县公安队伍也出现人心浮动、士气不振、队伍不稳,民警干工作心里有怨气、不服气、心态失衡的现象,我局开通局长信箱,由局长耐心倾听民警和基层的心声,并对民警来信、提问一一作出解答,在局领导与民警之间保持联系,开展心灵上的沟通。从去年8月开通至今,局长已经回复民警来信93封,特别是对民警提出的思想方面、心声方面的问题困惑,都非常有耐心地予以解疑,并对来信和答复内容进行了公开,使全体民警能够受到有益的思想启迪和教育,能更加理性地看待问题和困难,有效增进了局领导与民警之间的理解和信任。
三、加强警民互动机制建设,拉近警民距离,促进警民和谐。
(一)创新“大走访”活动载体。为了进一步加强与群众的联系,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增进警民关系,我局根据“大走访”活动开展实际,积极创新走访载体,在广泛开展上门走访的同时,开通《苍南公安》外网,利用网络平台进行“网上大走访”,有效拓展了民意诉求渠道。如龙港公安分局专门在“龙港政府网站”、“龙港公安分局外网”开通了“警民热线”、“网上恳谈室”,及时发布公安“声音”,及时倾听民意,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广大群众可以通过论坛或QQ形式与民警沟通交流,进行咨询法律法规、了解户籍办理、举报违法犯罪等对话活动,或就公安工作、队伍建设提出建议与意见,进一步密切了警民关系,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二)建立重点企业治安顾问制度。为帮助指导重点企业加强创安工作,为企业提供涉及社会治安的各项服务,我局建立重点企业治安顾问制度,从局领导到各中层干部都一一落实对应的重点企业,规定每位治安顾问必须走访一次联系重点企业,开展企业治安隐患排查,进行一次警企座谈会,开展一次治安隐患排查工作,督促企业对员工居住处消防安全进行一次检查整改,并认真听取企业的意见、建议,对存在的问题立即予以落实解决。
(三)建立公安“大宣传”格局。牢固树立“宣传就是警力”理念,整合宣传资源,加强自身宣传平台建设,构建公安“大宣传”工作格局,先后创办了《苍南警讯》内部刊物、与电视台联办《玉苍警视》专栏、创办了公安彩信手机报、开辟了《苍南公安外网》等四大平台,有效拓宽了公安的宣传面,全面报道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取得的成绩,扩大公安宣传影响力,塑造公安机关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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