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森林公安局“七查七看”活动剖析材料
根据县效能办《关于开展“七查七看”活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于9月中、下旬,对照“七查七看”内容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了自查活动,每个单位及其民警能认真查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动剖析问题存在的根源,撰写自我剖析材料。并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把所有问题进行了梳理、综合、分析。
一、存在的问题及表现 目前,我局干部队伍素质、工作作风都是好的,绝大多数同志都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各自的岗位上恪尽职守,真抓实干,为全县林区治安秩序稳定和林业经济建设做出了贡献。但从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政治高度来看,与机关效能建设的要求还存在差距。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有些党员干部思想不解放,封闭保守,安于现状,得过且过,习惯于按部就班,照抄照转,墨守陈规,缺乏锐意创新,开拓进取精神。2、有些党员干部存在本本主义,大局观念淡薄,缺乏主动服务的意识和顾全大局的胸怀,只顾眼前利益和本单位利益,不顾社会大局,致使一些履行职能缺位、行政不作为等行为发生。3、个别干部素质不高,履职能力低,工作平平庸庸,心无章法,事无主次,不管轻重缓急。又不注重学习提高,又好互相推诿扯皮,致使工作效率低下,不能完成目标工作任务;4、工作作风不扎实。不主动干好本职工作,管好本单位及辖区职责事务,处于彼于应付状态。 二、原因分析 综合分析上述问题的根源,主要在于对科学发展观的学习不深,对“勤政廉政当公仆、开明高效促发展”要求做的不够;坚持党的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密切联系群众不够,在新形势、新任务面前,改造和提高自己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 1、政治理论水平不高。认为森林公安工作的职责就是执法办案罚款,抓具体工作多,抓理论学习少,工作与学习之间关系处理不得当。工作重、事情多时,往往把理论学习看成是软任务、虚工作,可学可不学。由于理论学习不够,对科学发展观缺乏深入理解和准确把握,导致政治理论水平不高,遇到问题,有时认识模糊,顾虑较多,反映到工作中,缺乏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精神和勇气,不能大胆开拓进取。 2、“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执法理念不清、服务群众意识淡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是公安机关根本宗旨。能否不懈地坚持这一根本宗旨,也是党性强弱的重要表现。机关大部分民警长期在机关工作,自觉不自觉地与群众的思想疏远了,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路线贯彻得不够好,致使浮在上边多,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少。不同程度地反映到工作上,不能很好地解决群众的问题。 3、工作不主动、不积极,自我感觉良好。由于队伍年龄便大,在岗位多年,摆一种老资格,认为自已革命那么多年,应该坐享胜利成果,从而滋生一些享乐思想,工作上不思上进,保持平稳过渡至退休了事;另外还存在各种攀比思想,在政治待遇、经济待遇方面意见纷纷,在职务上得不到提拔、工资福利待遇上得不到满足,滋生消极思想,得过且过,整日无所事事,不思进取;这些思想的存在不旦自已不认真工作,还影响其他同志的主动性、上进心。 三、整改措施 1、以学习教育为途径,提高全体民警政治业务素质。 以创建学习型机关、知识型队伍为目标,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一抓学习培训。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重点学习了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中纪委十七届三次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省勤廉兼优先进典型的先进事迹;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意见》;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省委、省政府《关于创建最何优发展环境的决定》;县委十五届三次会议精神。二抓学习考评。局机关每周一组织全体机关民警进行集中学习,并把政治学习纳入年终目标考评。三抓学习载体。通过座谈、研讨、等形式,不断丰富学习形式,提高学习效率。 2、以规范制度为突破,提高服务质量。 为外塑良好形象,增强森林公安亲和力,从以下几方面为突破口,做好机关效能建设工作:一是制定落实《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规定凡第一个接待来访者,必须负起责任,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要负责到底,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要及时协调联系到有关科室,直到来访群众满意为止。二是开展“六个一”文明服务。即要求每名民警在接待来人来访时都要做到“见面问一声好,进门让一个座,话前倒一杯茶,情况问一个明,办事给一个公,临走道一声安”,使群众切实感受到森林公安的温暖。三是使用文明用语。要求每个干部在日常工作生活中都要将“请、您好、谢谢、对不起、再见”十字文明礼貌基本用语记在心中、挂在嘴上,时时刻刻做文明人、办文明事、树文明风,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3、以制度约束为手段,规范干部日常行为。 本着靠制度管人、依制度办事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各项制度,要求每位民警遵守以下几方面工作制度和规范。一是机关工作规范。结合实际制定了本局机关效能建设“三项”制度,加以贯彻落实,针对机关官僚主义、办事拖拉推诿的作风,治理“小鬼难缠”、“吃拿卡要”等行为,集中进行整顿,杜绝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等现象的发生,真正做到把思想和精力集中到维护林区稳定和服务群众工作中来。二是分级负责制。日常工作和行为实行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即副局长对局长负责,科长、主任对分管局长负责,民警对科长、主任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到人。三是规范工作纪律。制定了《**县森林公安局机关效能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严格要求每个民警都必须认真遵守,严防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并建立错事追究制度,即对因工作不利或责任心不强等原因造成错事给本局造成不良影响者,均给予相应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4、以督导检查为措施,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 认真坚持工作汇报制度、工作通报制度、形象测评制度,每周一召开工作交班、汇报会,各科室把上周工作完成情况向全局汇报,根据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每月进行督导检查,检查情况在全局范围内进行通报。半年开展一次形象测评活动,由基层单位民警及局领导对各科室及民警在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履职能力和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评分投票,半年测评分数排后二名的,在全局大会上作表态性发言,全年测评总分排倒数第一名的,单位负责人调离原岗位到基层煅练一年,个人排名倒数第一的调至边远派出所工作。同时,局效能建设领导小组采取定期、不定期查岗等形式对机关人员工作精神状态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督查,促进机关作风的有效转变。我局通过有效落实各项制度和督导措施,有效推动各项工作发展。并把好经验、好做法制度化、规范化,逐步形成有利于保持森林公安良好形象的长效机制,开创各项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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