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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怎么才能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时间:2011年02月06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和谐”一词最早出现在《管子.兵法篇》,原文是:“和合故而能谐,谐故能辑。谐辑以悉,莫之能伤。”《现代汉语词典》中对和谐的解释为:配合得适当和匀称。党的十七大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核心内容和基本特征来看,和谐社会就是各方面利益关系得到有效的协调、社会管理体制不断创新和健全、稳定有序的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总书记曾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我们党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经验的科学总结,也是在新的国内外形势下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好地推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举措”,阐明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同时指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概括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和目标。照这一目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然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这项系统工程中也肩负着光荣而艰巨的任务和使命,一要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二要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公安部部长(孟建柱)强调指出:“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对公安工作的本质要求,是做好新形势下社会稳定工作的根本保证”。如何认真贯彻好孟建柱部长指示精神,积极构建好和谐的警民关系,是当前各级公安机关亟待破解的重大课题。而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警民合作的必然条件之一,警民关系直接体现着国家政权与人民大众的关系,直接关系着社会的稳定与发展。警民关系如果不和谐,警民间的矛盾冲突如果不能得到及时化解,那么构建和谐社会就不可能实现。

        在这里,本人结合的工作实际,提出一些粗略的看法。

        一、警民当前存在的不和谐问题

        (一)少数民警在纠违罚款时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比如同样查获了两个人的无牌无证摩托车,一个人找了县上某部门领导说情,不上户挂牌就领走了“双无车”,未被罚款,而另一个人交钱给“双无车”上了户、办了行驶证、挂了牌,方才领走了被扣车,相比较就失去了公平正义,损害了警民和谐关系。

        (二)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少数民警不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发挥调解职能作用不够,一味让双方当事人协商,受损失的当事人想“大捞一把”,漫天要价,有的甚至找亲戚朋友一大帮人来压迫对方当事人就范。

        (三)少数民警对待群众“冷、硬、横、推、拖”笑脸难看;说话“硬梆梆’的,个别民警甚至说脏话、挖苦人;有的民警上路执勤以管人者自居,动辙训人,作风简单粗暴。

        (四)个别民警警容不端,衣着不整,懒、庸、散,出勤不出力,上路不管事,或不读书,不看报,高学历却低水平,工作多年没成绩,群众眼里没威信,也影响了警民和谐关系。

        (五)有的驾驶员对交警工作不理解,不支持,好像老鼠怕见猫。一些人的心里总认为交警纠违是为了罚款,一部分车主、驾驶员总是躲着交警。比如一些无牌无证车车主(驾驶员)经常避开交警视线,绕道行驶。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宣传教育不够广泛深入。

        (二)对民警培训工作没跟上。“为谁执法?为谁服务?”“交管职权是谁给予的?”“什么是和谐社会?什么是和谐警民关系?为什么要构建和谐警民关系?”这些问题很少认真讨论。规范执法行为、各岗位文明用语,虽然印发了,也很少讨论为什么要这样说和这样做。

        (三)监督约束机制建立了,各岗位职能制度制订了,然而却没有落实到位,执行不严格,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和谐警民关系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机组织部分,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思想基础同样来自于中国文化的基本精神,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思想精髓,其理论基础源于内涵丰富、充满大智大慧的中国传统文化历史积淀,其实践意义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化的具体体现,是做好全部公安工作的基础。和谐警民关系的内涵是指人民警察在执行职务中与人民群众之间基于法律所形成的一种水乳交融、相互尊重、彼此信任、互助合作、和睦协调的社会关系。这种关系由主体、客体、媒介三要素组成。主体是人民警察,客体是人民群众,媒介是警务实践活动。和谐警民关系突出的是“和谐”,它强调的是一种警与民相互平衡关系和一种状态。建立和谐警民关系的关键是找到矛盾统一体相互关联的临界点。

        三、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应采取的主要措施

        上述问题的存在,不仅影响了公安机关的形象,影响了和谐警民关系,而且影响了执法的质量和效果,影响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因此,必须切实采取措施加以克服解决。

        (一)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社区、警务室民警必须练适应新形势群众工作需要的基本功,增强警民关系亲和力。

        在和谐警民关系建设中,社区、警务室民警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理念,紧紧围绕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做文章,继续在提高治安管理工作能力、提升服务群众水平上下功夫,在工作中做到“增强一个意识”,即增强和谐警民关系建设意识,找准在和谐警民关系建设角色定位,狠练适应新形势群众工作需要的基本功,严格履行职责,主动把和谐警民关系建设融入到日常的工作中,该管的一定要管好,该服务的一定要服务到位。

        一是练好群众语言功。社区、警务室民警整天与辖区群众打交道,接触群众比较多。因人而异,每名群众的心理各有不同。要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社区、警务室民警必须熟悉群众,熟悉辖区的人文和地理环境,熟悉群众的喜好和需要,掌握群众心理。社区、警务室民警要走家串户、进村入屯,深入到群众家中,熟悉群众,拉近距离,用心去沟通,细心观察,认真揣摩,反复钻研,长期坚持不懈。只有这样,社区、警务室民警才能提升掌握群众心理水平,练好适应新形势需要做群众工作的语言功。

        二是练好与群众沟通技巧功。社区、警务室民警要根据实际需求,有针对性为群众“说事”。通过与群众沟通,多方协调,化解隐藏在群众间的矛盾,及时了却埋藏在群众心中的心事,使自己在工作中得到成长锻炼。要做到“三要、三不要”。即:要说“热情”话,不要说“冰凉”话;要说“劝慰”话,不要说“过激”话;要说“区别”话,不要说“一律”话。始终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充分考虑群众的实际情况和承受能力,讲究沟通技巧。随着沟通协调和化解矛盾纠纷的日积月累,民警自己的沟通技巧日渐成熟。

        三是练好调处群众纠纷基本功。当前新形势下,随着利益进一步多元化,导致了群众间的矛盾纠纷明显增多。大量纠纷不及时化解,必然会增加不安定因素,可能激化演变为恶性案件。一起小纠纷,乍看很小,但事关邻里关系,事关双方家庭成员日常生活。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社区民警、警务室民警要苦练调处群众纠纷基本功。社区民警、警务室民警要强化调处一件纠纷,就是贡献一份和谐的理念,只要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纠纷,应当迅速来到现场。到场后要动脑筋,讲事实,摆道理,舍得花时间和精力,不怕麻烦,不怕辛苦,做到公平公正,不偏不倚,让纠纷双方心服口服。努力在调处纠纷中锻炼自己,在调处纠纷实践中提高自己,增强自己胜任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必须打造沟通平台,搭建和谐之桥,进一步夯实警民和谐之基

        人民警察是维护社会安定、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钢铁卫士,但要完成这一使命,就离不开人民群众的坚强支持。另一方要享有安宁的生活、学习和工作环境的人民群众,要实现这一目标,就离不开创造这一环境的人民卫士。人民群众支不支持是影响警民关系的重要因素,激发人民群众参与和谐警民关系建设,是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必然选择。

        在构建警民和谐中,全体公安民警要立足本职工作岗位,牢牢抓住公安主业不放松,常谋治安之策,常思民众之安,常解群众之危。每一名治安民警都要牵挂群众安危,多一份尽忠职守,给我们衣食父母一个交代。只有这样,辖区群众会才有安全感,对我们公安机关满意度会才会新提升。

        一是济困扶危,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信任感。对辖区经济收入偏低、生活来源不稳定,生活条件差,生存能力弱,容易产生对社会的不满心理,容易在一定条件的刺激下“铤而走险”的“下岗型”、“病残型”等弱势群体,要充分运用好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大走访”爱民实践、“迎新春、送祝福,民警大走访,警民一家亲”爱民实践、为特困职工群众送温暖等有效载体,确定帮教对象、帮扶对象,进行重点帮扶,分层次地为他们提供实际帮助,保证安全隐患处于可控制状态。

        二是严格防范,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以情报为先导,准确掌握辖区警情特点,为社区防范提供可靠依据。以预防为重点,加强动态巡防体系和静态防控体系建设,提高“见警率”和“管事率”,切实履行好打击与保护、教育与防范、宣传与引导的重大责任,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辖区违法犯罪活动,最大限度地增强群众安全感,满足群众的安全需求。

        三是警民互动,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感。最大限度地将社区、警务室群众纳入到群防群治建设体系,将警务工作有机融入到社区、警务室工作和社会活动中,让群众积极参与治安,构建以治安巡逻志愿者、社区治安巡防队员、治保积极分子等为主体的多层次、多元化的群众性防控网络,共同构筑平安有序的社会治安环境。

        四是广纳良言,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感。积极开展“开门接访、主动下访、登门拜访、联合约访”的“四访”活动。坚持“开门评警”,充分尊重社区群众意愿,建立畅通的群众诉求渠道。通过警民恳谈会、述职述廉、警情通报、法制宣传和案件回访等,向社区、警务室群众通报治安形势,听取群众建议和意见。探索建立“网上警务室”、“流动警务室”,不断拓展与群众交流的渠道,增加群众满意感。

        五是便民利民,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亲近感。要从群众的迫切需要出发,不断推出实实在在的便民、利民、安民新举措,在窗口单位推行“一站式”服务、阳光服务、预约服务,搭建为群众服务最便捷的“办事平台”,为群众提供主动热情、及时周到、优质高效的服务。加强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协调沟通,通过招录巡逻队员和治安协管员等,为下岗职工解决再就业问题。积极与医疗卫生部门协调沟通,建立快速救治绿色通道,使案件中受伤人员能够得到及时救治,防止矛盾升级。加强与案件当事人的协调沟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发挥公安机关的调解作用,有效协调各方面利益,减少群众利益损失。在群众最困难、最需要帮助的时候,及时提供帮助,以实际行动践行“拿老百姓的事当自己的事”的铮铮誓,累积群众的信任、支持和感情。

        和谐的警民关系不是一朝一夕能实现的。但我相信,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有长期发展进程中建立的密切联系和感情做为基础,在全社会的共同关注下,坚持做好以上几点,通过警民双方的共同努力,水乳交融的和谐警民关系在新时期一定会为和谐社会的建立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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