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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蝴蝶效应与和谐警民关系建设

    时间:2011年02月04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蝴蝶效应”(Butterfly Effect)由美国气象学家爱德华•罗伦兹(Edward Lorenz)于1963年提出,他是这样阐述的:“一个蝴蝶在巴西轻拍翅膀,可以导致一个月后德克萨斯州的一场龙卷风。”其基本含义是,在一个动力系统中,初始条件下微小的变化能带动整个系统的长期的巨大的连锁反应。“蝴蝶效应”是一种十分常见的现象,2008年美国的次贷危机导致发生全球经济危机就是“蝴蝶效应”最好的例证。在公安工作中,“蝴蝶效应”比比皆是,如2008年发生的贵州瓮安事件、*孟连事件,并不是一个个孤立的事件,而是多种矛盾长期累积的结果。“蝴蝶效应”之所以发人深省,不但在于其大胆的想象力和迷人的美学色彩,更在于其深刻的科学内涵和内在的哲学魅力:一个坏的微小的机制,如果不加以及时地引导、调节,会给社会带来非常大的危害,我们称为 “风暴”;一个好的微小的机制,只要正确指引,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将会产生轰动效应,或称为“革命”。

        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是一项系统工程,影响其成效的因素虽然纷繁复杂,但往往是一些小事情,这就是我们常说的“细节决定成败”。打个比方,在与100名群众联系工作的过程中,只有1名群众对我们的工作不满意,在统计学的角度上我们可以骄傲地宣称,群众对我们的满意率是99%,但对于这名群众来讲,他得到的却是100%的不满意。对于这所谓1%的不满意,如果不及时采取措施,可能会导致公安机关的整体形象受到严重损害。为了补救,我们可能要作出十倍乃至百倍的努力。从这个意义上来讲,群众的事,再小也是大事。因此,从“蝴蝶效应”的作用机理来分析,我们在和谐警民关系建设过程中,必须从小处着手,恪守“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的古训,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

        一、从事关群众安危的小事抓起,在保护人民群众上凸显温情

        (一)着力侦破人民群众关心的多发案件。在坚持严厉打击杀人、绑架、爆炸、强奸、涉黑等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同时,要加大对入室盗窃、盗窃机动车、飞车抢夺、扒窃、街头诈骗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侵财案件的打击治理力度,积小安为大安,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在打击多发案件的过程中,既要破案,又要追逃,还要追赃,最大限度地挽回人民群众的经济损失。

        (二)着力构筑稳固有效的防控体系。在城区,实行错时制和弹性工作制,囤警街面,积极整合治安辅助力量,不断加强专职巡防队伍建设,充分利用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等技术手段,加强对突出案件多发时段和重点部位,全方位、全天候开展巡逻防控;在农村,充分发挥治保会的力量,有针对性地开展区域性巡逻,有力威慑违法犯罪分子;加大社会治安资源利用力度,进一步深化“警民联勤、警企联勤、警校联勤”,积极发动单位、学校、社区、居民小区开展小范围治安巡逻,充分发挥群众防范队伍效用。通过建立立体防控体系,实现社会治安的总体平稳。

        (三)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危机意识。积极推动防灾害、防事故宣传进学校、进厂矿、进社区、进家庭,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灾难意识和危机意识,确保一旦出事,能够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最大限度地保障群众生命安全;不断加大对公共娱乐场所、公众聚集场所、重点单位、重点部位、重点路段的安全管理力度,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限期整改,确保不发生群死群伤的安全事故,尽量少发生伤人亡人的安全事故。

        二、从事关群众期盼的小事抓起,在服务人民群众上释放热情

        要以关注民生、服务民生为着力点,进一步改进服务方式,切实让老百姓得到实惠。

        一是坚持难事特办。对于人民群众长期没有解决的老大难问题,在政策、法律允许的前提下实行特事特办,尽力帮助人民群众排忧解难。

        二是坚持急事快办。对于事态紧急的审批事项,在不违反法律、政策的情况下,开辟“绿色通道”,限时审批,限时办结;对于事态紧急的案件、事件,要快速出警,紧急决断,迅速妥善处置,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受损害。

        三是坚持事事善办。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事项,实行“一站式”服务,认真办理;对于违反政策或不属公安机关管理的事项,向群众作出明确的答复或解释。要不断创新服务群众的渠道,充分发挥网络技术的优势,。积极探索电子警务,开展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办理、网上走访,切切实实方便外出务工经商的人民群众办事、报警、求助。

        三、从事关群众冷暖的小事抓起,在帮扶人民群众上体现深情

        一是民权必维。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端正对群众的态度,增进同群众的感情,增强为服务群众的自觉性,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执法、去工作,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一切保护群众,切实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好、维护好。

        二是民意必畅。要主动建立社情民意采集、分析、研判制度,及时了解人们的生活现状和思想动向,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引导和法制宣传教育,引导群众正确认识自己的根本利益与实现自己利益的途径,既增强群众的维权意识又依法让群众合理表达诉求。

        三是民难必帮。依托“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组织民警走进社区千家万户,了解群众困难,力所能及地为群众排忧解难,解决实际问题。坚持实施“四个一工程”,即:每个科所队扶助一名失学儿童、每名党员照顾一名孤寡老人、每名民警帮教一名失足青少年、每个派出所创建一个平安村。切实做到帮助一个人,温暖一个家庭,影响一片群众,切实促进社会和谐。

        四是纠纷必解。不断加强人民内部矛盾信息的收集研判,积极会同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调处因拆迁、医患、劳资、环保等问题引起的小纠纷,不能将小事拖大,大事拖炸,努力问题解决在本地,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从事关群众评价的小事抓起,在贴近人民群众上付出真情

        一是争取赢得信赖。要落实首问责任和快速办理,对报警、咨询、求助、投诉、办事的群众,首接民警严格按照首接责任要求,对属于职责内的事及时办理,对不属于自己管辖或职责以外的事,先行受理,认真做好接待记录,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和人员办理,并向群众说明情况。在接待群众时,要语言得体,态度缓和,对群众提出的问题有问必答,有疑必解,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安民警是一支值得真正依赖的队伍。

        二是争取赢得支持。不断深化“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坚持组织广大民警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家庭,送温暖、送平安、送法律、送服务,听民声、访民意、察民情、排民忧、解民难、护民权,以不断加强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党和政府的温暖,自觉支持公安工作。

        三是争取赢得好评。定期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召开座谈会,主动向他们汇报公安工作取得的成绩和面临的困难,争取他们对公安工作的客观评价。采取多种形式的“警民恳谈”、“警营开放日”和社区(责任区)民警向辖区群众述职活动,让人民群众加深对公安工作的了解。

        四是争取赢得导向。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加大对公安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个人和典型事迹的宣传力度,注重培育一批业绩突出、勤政为民的先进典型。要与新闻媒体建立和谐的关系,引导新闻媒体注重主流,对涉警事件淡化负面消息,保护公安机关的形象不受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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