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基本思路
和谐的警民关系建设是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科学发展观对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的基本要求,是公安部部署的“三项”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保障公安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前提。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警民关系和谐是人民公安本质的反映。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事关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长远发展的大局,是党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基本要求,是公安工作进入文明新境界的更高层次的要求,也是公安工作以人为本的自觉实践。构建和谐警民关系,要求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谋划新时期的公安工作,但又必须落实于本职工作的各个方面,必须着眼于维护社会稳定发展大局来做文章,切忌浮于表面而不深,流于形式而不实。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结合当前基层公安工作实际,我认为: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应当突出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突出抓“主业”,以良好的战斗力取信于民
公安机关既是行政管理机关,又是刑事司法机关,担负着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神圣职责。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最重要的前提是最大限度地保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违法犯罪对人民群众带来的现实损害,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这也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平安指数是人民群众生活幸福指数的重要指标,而公安机关是该项指数的第一责任部门,因此,基层公安机关必须时刻以此为指向标,找准职能定位,充分履行职能,突出抓好公安“主业”,毫不动摇地把社会治安秩序治理好,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以良好的战斗力取信于民,不断巩固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前提。
(一)坚持“以打开路”,以破案能力服众
“群众看公安,关键看破案”。人们历来就把能不能破案当作衡量公安机关能力高低的主要指标,破案是人民群众最强烈的呼声之一,可以说破案率与群众的信任度是高度协调统一的。侦察破案一直是基层公安机关工作的主题,但也一直是基层公安机关的一个“瘸腿”,发了案件长期破不了,群众对公安机关的信任自然打折扣,要改变这种现状,适应新形势的发展,基层公安机关就要以打开路,以提高破案率为切入点提升群众满意度。一是要严打重处各类严重刑事犯罪。要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依法从快从严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毒品犯罪,坚决遏制严重刑事犯罪高发的势头。二是要细查严打各类严重影响生产、生活秩序的刑事犯罪。要严厉打击破坏重点工程建设的盗窃、抢劫、聚众哄抢、强买强卖、暴力阻工等犯罪活动,依法打击绑架、伤害、敲诈勒索企业投资经营者等刑事犯罪,保障重大建设项目和企业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要依法妥善处理流动人口犯罪以及由经济纠纷引发的暴力讨债、绑架、哄抢等“民转刑”案件,注重从生产、生活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全面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三是要依法打击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要积极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依法打击经营诈骗、合同诈骗、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偷*骗*、非法经营、走私、传销、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促进社会诚信,维护市场法治环境;依法打击假冒注册商标及专利、销售侵权复制品、侵犯商业秘密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保护自主创新;打击涉企、涉矿、涉农、涉商和市场经济运作环境下的建筑、运输、原材料供应等行业存在的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四是要把“破大案”与“办小案”结合起来。既要集中警力加大对影响较大、未能侦破的积案和现案的侦破力度,努力破获一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严重暴力性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的大要案件,缉捕一批逃犯,及时消除社会隐患,又不忽略自行车被偷盗、手机被偷盗和农民牲畜粮食被偷盗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小案”。要针对盗抢案件高发、黄赌毒渗透蔓延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持严打、严防、严管、严治多管齐下,全方位、立体化整治社会治安问题,竭力为人民群众创造平安和谐的安居环境,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坚持“打防结合”,以压发案能力服众。
破案是公安机关的硬道理,但公安关注“破案多不多”时,群众却在关注“发案少不少”。衡量公安工作的重要标准是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因此,基层公安机关要坚持“打防结合”的方针,在进行“严打”的同时狠抓“严防。一是要推进社区警务,降低发案率。公安机关要大力推进社区警务,强化基础工作。要明确社区民警职责,落实社区民警工作规范,改善社区民警装备,积极组建群众性治安防范队伍。坚持以防为主,以防促打的方针,顺应社会经济发展,实现人防、物防与技防并举的转变。要完善点、线、面立体防控体系,不断加大打击和整治力度,最大限度减少防范管理盲区,全力挤压违法犯罪活动的时间和空间,把社区警务工作作为公安机关联系群众的桥梁,逐步实现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的转变。二是要努力屯警街面,提高见警率。要进一步精简机关,充实基层,尽可能将警力配备到一线实战单位。要加大对社会面的巡逻防控,实行全天候、扁平化、全覆盖的治安巡逻,真正把警力摆在街面上,切实提高见警率、管事率和群众满意率,确保警力向案件高发、防范薄弱、群众需要时段投入,实行全天候的巡逻防控。要通过努力,让群众能经常见到民警;让群众广泛知道民警每天都在为维护社会治安尽职尽责;群众能经常看到、感受到民警在为人民做好事、办实事、解危难。这样,民警与群众接触多了,为人民服务的态度好了,就拉近了与人民群众的距离。三是要努力推进群防群治。要充分发挥社区(农村)警务室、各级综治办和内部单位治保部门的作用,充分调动社区民警、协警、治保主任、保安、治安积极分子的积极性,分区域分片分块开展治安巡逻;切实加强对治安复杂场所的日常管理,加大城市治安电子防控系统建设与应用力度,努力构建治安“大防控”的格局。
二、突出抓“管理与服务”,以有序管理与良好服务取信于民
公安机关作为国家行政管理机关,要适应政府管理职能的转变,寓管理于服务,进一步改进管理服务方式,提高管理服务质量,赢得管理服务对象的认可。传统的公安行政管理工作重管理轻服务,管理就是审批,管理就是收费,管理就是清查,公安机关与管理对象之间隔阂很深。实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后,公安管理工作一时无法适应,漏管失控现象比较严重,公安机关与管理服务对象之间的关系面临新一轮的调整,关键是增强公安机关的服务职能。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第三产业特别是服务业蓬勃兴起,公安机关实行点对点的直接管理,不仅警力紧张管不了,也管不好,极易陷入一抓就死、一放就乱的怪圈。增加和谐因素要求公安管理重心转向积极培育和发展各种民间组织,充分发挥他们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积极引导管理对象行为自律;公安机关只对内部治安问题频发的进行清理整顿,做到既兼顾全面又突出重点。要通过优质高效的服务,使管理服务对象真切地感到配合管理就是竞争力和效益,增进对公安管理的认同感,主动接受、支持和配合公安管理工作。
三、突出抓“两硬”,以良好的亲和力取信于民
稳定是发展的前提,发展又是解决稳定问题的根本性途径。对于公安机关来说,发展是硬道理,维稳是硬指标,只有抓住“两硬”,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新期待。要坚持群众路线,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在坚定不移地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时,又要结合时代发展,转变管理模式赋予管理和服务工作新的内涵,推行民生警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一要顺应民意,积极推出便民服务的新举措。推行民生警务,是我党群众路线、群众观点在公安机关的具体应用和发展,也是新形势下社会稳定的根本保证。公安机关要把服务民生作为第一要求,作为第一考虑,让服务举措与人民群众的期待不谋而合。要解决服务态度问题,注重警察礼仪,推行文明用语,实行微笑服务。要解决服务质量问题,大力推行办案、办证、投诉回访制度。公安窗口部门,要继续推出便民举措,兑现服务承诺,把方便留给群众,让人民群众在公安机关的点滴服务中得到实惠,感受到公安民警的亲民情怀。要解决服务效率问题。对行政许可项目,严格按照有关时限规定及时完成审核批办工作,简化流程,开辟“绿色通道”。
二要尊重民权,切实增强公安工作的透明度。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纪检督察部门的职能作用,找准在服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意见,及时整改。要大力推行警务公开,继续坚持公安行政法规政策、办事(案)程序等信息的公开,不断扩大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打造“阳光警务”。要建立健全人民群众反映诉求的通畅渠道和回应机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加公安工作的亲和力。要大力推行电子政务,通过网络及时将公安服务程序、办事方法向社会公开,为群众提供公开、透明、高效的公共服务,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增强警民联防的互动性,树立公安机关亲民务实的良好形象。
三要保障民生,着力关注群众身边的“小事”。要坚持从“大处”着眼,向“小处”着手,解决好每一件事关民生的小事。要经常提醒群众检查与自己生活息息相关的安全问题,不断提高群众自我安全防范意识,注意发现身边的“小隐患”,堵塞漏洞,确保居家安全。要听民声、察民情、知民意、解民忧、护民权,关心群众疾苦,解决各种困难,让广大群众切身感受到公安机关是真正意义上的人民保护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创造人民满意的公共安全环境。
四、突出抓队伍,以良好的公信力取信于民
“在全部公安工作中,队伍建设是根本,也是保证。”推动公安工作可持续发展和树立公安良好形象,就必须把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摆在优先位置。
一要加强教育管理。要通过宗旨教育,在民警心中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拒腐防变能力。通过政治教育,让民警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始终保持积极追求上进的精神状态,始终保持人民警察的公仆本色。通过养成教育,弘扬忠诚可靠、团结奋进、英勇善战、秉公执法、纪律严明、无私奉献的新时期人民警察精神。要坚持用人民警察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锤炼队伍,用正面的典型事例激励队伍,提高警察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警务技能素质和体能素质,按照正规化建设要求打造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高素质警察队伍。
二要突出规范执法。紧紧围绕执法为民的要求,坚持把规范执法值勤、加强执法和服务作为队伍正规化建设的重点和突破口来抓,进一步对民警执法值勤的方式方法、行为举止、语言态度等方面加以规范,从细节抓起,重点是接警处警、办证、接访、侦察办案等执法行为。把执法质量当做公安工作的“生命线”,坚决杜绝“人情案、黑案”,对执法中损害群众利益,撞上违法违纪“高压线”的环节要坚决整顿规范,要抓住侵犯群众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加强和改进执法办案机制,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三要加大监督力度。一方面加强内部监督,纪检、政工、执法监督等部门要充分履行职责,从关心爱护民警的高度,切实加大对民警执法过程中的监督,发现苗头及时整改。另一方面,要强化外部监督,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执法监督员汇报工作,虚心听取他们对执法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整改突出问题。对公安队伍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民警的违纪问题,要惩治到位,决不姑息,坚决清除公安队伍中的害群之马,树立公安机关良好形象。
和谐警民关系建设,事关公安工作发展全局和公安事业兴衰成败,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需要公安机关和全体民警做出不懈的努力。真诚互动,才能良性发展,只要长期不懈地努力,警爱民、民拥警的和谐警民关系一定会建立,警民鱼水情深的和谐局面终将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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