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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做好公安行政复议工作推进公安机关依法行政

    时间:2011年03月05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公安机关是国家重要的执法部门,担负着依法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治安行政管理的职责。行政执法活动面宽、量大,涉及治安管理、消防监督、交通管理、户政管理、出入境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诸多方面。此外,国家法律还赋予了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处罚权和审批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权力。与此相应,公安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也相当大,包括公安机关所有的具体行政行为以及相关的规定等。因此,只有搞好公安行政执法和行政复议活动,才能树立公安机关公正执法形象,才能有效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一、强化复议机构建设

        为强化公安法制工作,我局****年成立法制处并设置了复议机构,具体负责行政复议工作。《行政复议法》的颁布和实施,使公安行政复议越来越显示出其突出、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对促进依法行政、实施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首先,我局根据复议法的要求,决定统一由法制部门作为行政复议机构,将过去由交通、消防等部门自己办理本部门的行政复议案件,改为由法制部门统一承办行政复议案件,避免了部门保护主义的问题,保证了全局各级公安机关在实施公安行政管理中的依据合法、有效。其次,在复议法实施前及时下发了《关于清理公安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对全局行政执法中所依据的规章以下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将规范性文件等部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了行政复议的范围,规定申请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某些规定不合法,可以一并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同时,按照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行政复议法律文书格式(修订)的通知》精神,市局复议机构及时重新印刷了法律文书下发各单位,进一步规范了全局的执法主体及相关的法律文书。

        二、完善各项办案制度

        为保证办案质量,我局建立了一套严格的办案制度:一是两人办案、集体讨论制度。每起复议案件都要求一人主办,一人协办,提出处理意见后由集体讨论作出处理决定;二是书面审理与复核调查相结合制度。对每起案件都要求办案人在书面审理后充分听取案件中各方当事人的陈述,对当事人提出异议的要认真进行复核,对每起案件中存在的疑点都要仔细审查,不出任何遗漏;三是推行复议案件公开审理制度。为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案件更加公正、透明,将听证制度引入复议工作。筹建了“**市公安局听证庭”,对争议较大的案件实行公开审理;四是明确办案责任制度。为确保复议案件质量,办理复议案件推行主办警官制度,主办人对自己经办的案件要负责到底,所有法律文书须经过逐级审核、审批签字确认才能送达当事人,防止发生责任不清和互相推诿扯皮问题。以上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有效地规范了复议工作,防止了错案的发生,促进了复议工作正规化建设。

        三、严格公正审理案件

        行政案件复议是公安机关行政执法的最后一道关口。把好这道关口,不仅是法律赋予复议机关的职责,也是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更是维护公安机关执法形象的关键环节。因此,我局在办理复议案件中,实事求是,严格把好“事实关、证据关、定性关、量裁关、程序关”,坚持有错必纠,排除干扰,依法办案。市局每年受理复议案件近百件,**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件,其中:维持**件、撤销**件、变更*件、当事人自撤**件。通过行政复议撤销、变更行政机关的不当行为,充分体现了执法的公正原则,较好地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公安机关良好的执法形象。

        四、坚持为民服务原则

        为了方便群众,充分体现公平、公开的原则,我们精心制作了复议公示板,将行政复议机构职责、复议范围、复议程序、承诺、监督电话等内容予以公示,并存入我局一楼大厅的触摸屏上,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真正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促廉明”,提高了行政复议工作的透明度。针对现阶段人民群众整体文化素质和法律意识参差不齐的情况,对于复议申请,无论是口头申请还是书面申请,只要不违反《行政复议法》中管辖和申请期限的明确规定,均先行从宽受理,不规范的再通知申请人补正。另外,经与监管场所协调,监管场所为在押的复议申请人提供书写便利并将申请书及时转交复议部门。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对符合受案条件的案件一律当日受案,做到主动、热情、不推不拖、耐心周到地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与帮助,尽可能缩短办案时限,真正体现出“以民为本、为民着想”的服务意识。

        五、严格履行保障、监督与指导的职能

        复议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贯彻公平、公正的原则,实事求是地作出复议决定。对于在个案中发现的执法问题,我们设计了《纠正执法问题通知书》,及时下发给办案单位,纠正存在问题;对于发现的共性执法问题,及时进行总结通报。通过这种形式,起到了纠正一个,教育一片的目的,基层对此反映很好,能使办案部门认识到问题症结之所在,为纠正错误、依法办案提供了有力指导。例如:在审理两起因公安机关决定送工读学校引起当事人不服而申请复议的案件时发现,违法决定送工读学校问题具有全局性和普遍性,我们及时将这两起案件通报全局,明确要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实施后公安机关对此类案件不再进行审批,有效地遏止了违法办理此类案件现象的发生。为进一步强化复议工作的监督和指导作用,**年,我们将执法考评引入复议工作,有力地发挥了复议工作的监督职能。并在网上设立了典型案例专栏,对于案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

        几年来,我们曾多次收到群众送来的锦旗和感谢信;受到过市政府集体嘉奖;曾在全市依法行政座谈会上做了行政复议工作的经验介绍,取得了较好反响,同时,由于工作出色,还受到了省政府法制部门的肯定和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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