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如何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社会管理创新即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它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工作。基于对当前形势和发展的判断,中央提出了《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的意见》,要求各级政法机关紧紧抓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推动政法工作全面发展进步。作为社会管理的重要职能部门,公安机关必须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要求,在管理理念、警务机制、工作方式上不断适应形势的发展变化,切实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一、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必须不断强化三个理念
(一)强化法治理念。法治化是各项公安工作的必然要求,实现由人治向法治的转变,是当前社会管理模式发展的必然趋势。公安机关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中,必须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和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坚持依法治警、依法治安、依法办案、依法管理。一是要根据社会管理的实际和社会发展的趋势,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加强与人大等立法机关的沟通,及时出台涉及户籍、人口、行业场所、社会组织、虚拟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为社会管理提供有力的法律和政策依据。二是要完善执法方式,教育和规范民警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转变执法观念,强化证据、程序、权限意识,严格程序控制和制度约束,切实履行公安机关的法定职责,防止不作为,杜绝乱作为。三是要提高执法水平,加强对一线执法民警的法制教育和执法业务培训,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及执法考评体系,完善执法档案管理,强化执法动态监督,提高依法管理的质量。
(二)强化社会理念。社会管理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必须从社会大环境出发,坚持政府牵头、多方参与、综合治理,推动社会管理社会化,实现公安调控机制与社会协调机制互联、公安行政功能与社会自治功能互补、公安管理力量与社会调解力量互动。一是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发挥其社会管理的主导作用。要彻底摆脱“大公安”思想的影响和束缚,改变对社会公共事务“大包大揽”的局面,明确公安机关的职责和警务管理责任,防止公安机关越位、错位管理。要将人口管理、交通管理、消防安全管理等公安社会管理工作纳入本地社会管理工作的总范畴通盘考虑,统一结账,并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社会管理中的漏洞和隐患,通报相关部门,定期研究并协调解决社会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立政府及各个组成部门的管理职责。二是要大力推进社区和农村警务建设。将社区和农村警务建设纳入社区、新农村建设的范围,加快社区和农村警务室的建设步伐,使其真正成为集打击、防范、管理和服务于一体的综合平台。三是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大力扶持和培育社区矫正、人民调解等方面的社会管理专业化队伍,发动群众自发组织开展禁毒、禁毒、扫黄等工作,扩大其介入社会管理的范围。按照“谁投资,谁受益”和“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在社区、农村大力推行保险式、契约式联防服务模式,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治安管理,投资技防建设,形成社会管理新格局。
(三)强化服务理念。为人民服务是公安工作的根本宗旨,公安机关所有执法活动包括社会管理,都应当以社会治安及群众的安全需要为导向。一是强化服务大局意识。要把为经济建设服务、为社会发展大局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作为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寓管理于服务中,在管理中加强服务,在服务中优化管理,把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结合起来,把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起来,提高管理的质量和水平。二是强化服务改革意识。加大公安行政管理制度改革力度,逐步减少公安行政审批事项,大力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办公,简化办事手续、方便群众办事,提高管理、服务效率。三是强化服务人本意识。在社会服务的价值取向上坚持“以人为本,以民为本”,在公安内部管理上坚持“以警为本”,树立成本效益观念,用最小的警务投入,实现最大的社会管理服务效果,达到警务管理与公共服务双赢。四是要强化责任意识。要深刻理解和把握公安机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建设和保障作用,切实提高使命感和责任感,积极作为、敢作敢为,在打击犯罪、整治治安、调解矛盾冲突、处置突发事件等工作中,善于把各种消极因素化为促进社会和谐的积极因素,切实履行公安机关的职责,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必须不断完善三项机制
(一)完善信息化工作机制。公安信息化建设是实现警务工作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公安机关执法管理能力和效率得以跨越式提升的技术支撑,只有赢得情报信息的控制权,才能掌握社会管理的主动权。一是要拓宽情报信息收集渠道。加强和规范情报信息的采集、录入工作,实现公安基层基础工作从传统意义上简单的人口管理、行业管理等方式向掌握、控制信息为主的方式转变,使基层基础工作更多地以情报信息的形式表现出来,全面推进社会管理工作的信息化步伐。要以新兴领域、重要阵地、高危人群、特种行业等为重点,大力加强秘密力量建设,努力获取深层次、预警性、内幕性的情报信息。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完善交流、会商工作机制,实现社会公共信息资源和警务信息资源的协同共享,互为所用。二是要加强情报信息整理、研判工作。依托信息化综合应用平台,不断拓展情报信息的研判领域,注意发现、分析社会治安和社会管理中的规律和特点,掌握发展趋势,找准社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治安“洼地”,有针对性的发布预警信息,建立社会管理监测指标体系,从而实现精确制导、精确指导、精确评估、精细化管理。三是深化情报信息应用工作。以公安业务工作和社会管理需求作为信息化应用的导向,将信息应用工作与建立警务机制结合起来,实现公安工作“业务流”与“信息流”的有机结合,全面提升公安机关对社会治安的驾驭能力和对社会事务的综合管理能力。同时,要加大对技防设施、技防产品的投入和普及应用,有效提升社会管理效能,推动传统管理模式向现代管理模式的转变。
(二)完善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特殊历史时期,由于利益分配格局的调整,各类民事纠纷、群体性事件持续高发,大量社会矛盾日趋尖锐,对公安机关维护稳定和社会管理工作带来巨大压力。一是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推动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和多渠道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形成党委政府统揽全局、各部门齐抓共管、人民群众和基层组织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二是要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引导人民群众通过法定程序表达利益诉求,通过合法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同时,要更加积极主动地正视矛盾,牢固树立调解也是执法的理念,把善于运用法律、政策、经济、刑侦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的方法,妥善协调各方利益关系,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三是要切实抓好因公安是由引发的矛盾纠纷的化解。对各类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要采取责任包保的办法,及时解决。同时要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让群众更为便捷地反映涉及公安职能的合理诉求,并及时解决问题。
(三)完善危机应急管理机制。随着利益调整可能引发各种不安定因素增多,提高危机管理和抗风险能力,是公安机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方面。一是要建立完善重大危机事件快速反应预案,加强公安指挥中心和应急力量建设,有效提高公安机关快速反应能力和管理社会、服务群众的水平。二是及时准确把握社会动态和群众心理的发展变化,建立健全全方位、多层次、动态性的社会信息反馈网络,努力获取深层次、预警性的社会信息,切实提高社会预警能力。三是要按照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机制,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模式,有效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事件、群体性事件、舆论炒作等突发事件,提高危机管理和抗风险的能力。
三、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必须不断加强三大建设
公安机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过程,是公安机关与整个社会的互动过程。只有从内部入手,更加科学履行社会治安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才能有效解决当前的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
(一)抓好公安队伍建设。推进社会管理创新需要一支过得硬的公安队伍作为支撑。一是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针对性强、实用性强的教育培训,推动全警苦练基本功,提高公安民警的基本业务素质和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能力。二是要逐步完善各警种、各岗位的考核激励机制,通过全员绩效考核与等级化管理,让每一个民警都有责任感和危机感,激发队伍活力。三是要落实从优待警措施,完善思想政治工作方法,优化民警的工作、生活环境,完善执法保障机制,加大经费、装备投入,增强队伍凝聚力。通过正警风、树正气、强素质、塑形象,为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四是要培养队伍的创新意识,提高公安队伍适应市场经济观念、运用市场经济法则、研究把握社会管理发展趋势的能力和水平,用新办法解决新问题。
(二)抓好警务机制建设。一是切实转变警务理念。彻底摒弃“重打击、轻防范,重管理、轻服务”的观念,将“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作为社会管理的基本评价指标,使警务工作的重心实现从“被动打”到“主动防”的转移。二是要改革警务模式,大力推动警务前移,将警力向直接从事社会管理的派出所、巡警、交警等基层专业队伍倾斜,提高一线单位的战斗力。同时,大力推行合作警务,实现警种之间、派出所之间的警务联勤;探索公安机关与各行业、各社会组织、各职能部门以及各种可依靠力量之间的沟通与协作。三是要改革警务权限分配,倡导权利分化、自主管理、以人为本的管理方式,变集权为放权,赋予基层更多的主动权,减少会议、文件、专项行动和各种考核、评比、检查对基层正常工作的干扰,使基层集中精力抓社会管理,抓治安防范,尽可能地减少警务安排中的无效警务和负效警务。
(三)抓好警民关系建设。警力有限,民力无穷。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提高社会管理水平,离不开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因此,必须十分重视警察公共关系建设,密切警民关系。一是要扩大警务公开的范围和层次,保障群众享有社会治安和社会管理的知情权。要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载体,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治安短信提示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完善警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及相应责任,保障主流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安工作的知情权。二是要大力推进互动警务。公安机关要定期向党委、政府及人大、政协机关汇报工作情况;派出所和责任区民警要定期向社区居委会、村委会以及辖区群众通报工作,听取意见,建立定期协商和沟通制度。同时,以开通公安局长网上信箱、公安网站、网上“虚拟警务社区”和警民共建公益活动等形式,实现警民良性互动,拉近警民关系。三是要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内部警务督察的作用,加强对一线执法单位在接处警、治安管理、执法办案等方面的警务监督,预防和减少民警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四是要狠抓宣传树警。对工作中涌现的先进人物、先进单位、典型事例,要有步骤、有侧重、有组织的开展宣传活动,让社会各界通过这些公安典型人物和事例来了解公安、理解公安、关心公安、支持公安、宣传公安。同时,要通过宣传,引导群众了解哪些事情可以找警察,哪些事情警察无权处理,逐步推动公安机关由全能型管理向有限型管理转变。
相关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