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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加强新时期森林公安法制工作的思考

    时间:2011年03月24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公安法制工作是公安工作的基础。多年来“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愿望越来越强烈,要求越来越高,公安法制工作也越来越显示出它在整个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和地位。目前,林区两级森林公安机关承担着**林区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的重要任务。基层分局相对来讲,办案量大、面宽,与林区职工群众接触最多,范围涉及到林区社会的各个方面。因此,加强新时期森林公安法制工作不仅是林区公安工作的需要,同时也是构建和谐林区社会,加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提高林区公安机关执法办案水平,保护森林动植物资源和林区社会治安长治久安的需要。根据林区公安法制工作的现状,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树立以人为本观念,加强法制部门人员的业务培训

        在林区公安执法工作中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实际上也就是在林区公安队伍中树立以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爱民、为民、安民为首要工作的社会主义法制观念、人权保障观念、依法行政观念,这是做好公安法制工作的思想基础,同时也是每一个法制工作民警必须具备有的政治思想作风,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目前,**林区两级森林公安机关法制机构共有*个,其中:**林区森林公安局设法制科,**、**、**、**、**分局设法制股。全林区公安机关法制部门专职人员配备共有**人,其中:森林公安局法制科*人,迭部分局法制股*人,**分局法制股*人,**分局法制股*人,**分局法制股*人,两水分局法制股*人。此外,在*个各基层局的刑侦、治安部门配备兼职法制员**人。在林区**个森林公安派出所配备兼职法制员**人。文化程度,通过近几年的文化普及,大多数法制员都达到了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业务培训方面,由于体制未理顺,目前在岗人员均未参加过法制业务培训。因此,加强法制部门民警的业务培训,配齐、配强法制部门民警,都是搞好森林公安法制工作的当务之急,而要做好这两项工作,不仅**林区森林公安局要高度重视,同时省森林公安局也要高度重视,积极和上级主管部门和省公安厅联系,在地方公安机关举办法制业务培训班的时候,争取一定数量的名额,培训全省森林公安机关法制工作民警,通过业务培训,在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基础上,使每一个法制工作的民警都能够担当起自己的工作。除此外,选送一些热爱林区、热爱森林公安工作、有一定实际工作能力、品学兼优的民警到高等院校参加专业学习和培训,尽快在短时间内把全省森林公安法制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以适应新时期的公安法制工作。

        二、各级领导要关心重视公安法制工作,确保法制部门能及时高效地开展工作

        做好森林公安法制工作,关键还是取决于各级领导的重视程度和认识水平。各级领导要把法制工作当作“一把手”工程,带头学法、依法办事,以此带动和影响民警;要认证搞好调查研究,经常了解基层民警和群众反映最强烈、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制定解决问题的相应措施,使法制工作具有切实可行的针对性和指导性;要关心支持法制部门民警的工作,赋予他们应有的职权,提高他们的职级待遇,尽可能地解决法制部门的经费、办公设施、交通通讯工具、法律法规资料等方面的问题,确保法制部门能及时高效地开展工作。

        三、健全森林公安执法制度,规范各种执法活动

        要认真结合**林区森林公安队伍执法的现状,针对少数民警在执法工作方面还存在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除加强法制教育、提高法律素质外,还需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执法制度。要结合实施的**林区森林公安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以及目前正在进行的“三考”活动和“三基”工程建设,加强执法质量考评工作。基层局可由法制部门牵头,每月对各办案单位的执法情况进行考评,对考评情况按得分多少进行排名通报,适当的时候可在全局股、所、队干部会议上进行讲评,并可作为衡量全年工作的好与不好、合格与不合格的标准,检验各单位执法办案的质量和水平,促进森林公安机关执法水平的整体提高。在森林公安刑事、行政执法活动中,要建立严格的案件审核、审批制度,杜绝不审核就审批、先审批后审核的现象。基层派出所办理管辖范围的案件要经过法制员和所长的严格审核把关。基层局实战单位不仅要建立执法公开制度,增强林区公安机关执法透明度,同时还要执行法律手续由法制部门统一保管和办理制度,实行办案部门和手续办理部门分离,增强执法程序的严肃性和内部监督的力度,确保公平,公正严格执法。

        四、进一步完善森林公安执法监督机制,加强执法监督

        森林公安拥有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权,要做到公正文明执法,除了靠民警的自觉性外,还必须建立强有力的监督机制。目前,就**林区公安机关执法体制来讲还存在监督面不够宽,监督形式较为单一,法制、纪检、督察、信访部门之间协作不够密切等问题。最突出的问题就是没有形成机制,即执法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取决于领导个人的重视成度。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进一步明确执法责任,认真落实《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经常性地开展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活动,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执法过程中出现问题较多的单位和部门,坚决予以曝光和通报批评。内部执法监督工作的落实关键还是要抓好以下几个环节,即:一是开展案件审核等工作时要为各办案部门建立执法监督档案,将办案数量、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等记录在案,作为日后检查考评的第一手资料。二是注意发挥各办案部门自身的监督作用。法制监督不能取代各部门的自身监督。刑侦、治安部门以及森林公安派出所的兼职法制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承担本部门案件的初审工作,各部门的领导要认真听取法制员的意见,严格报好案件初审关。三是把执法考评工作日常化、经常化、制度化,把年终考评与日常考核、个案监督、专项检查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监督的整体效能,弥补集中考评的不足,增强考评的真实性、有效性。四是把考评结果与奖惩兑现、执法责任追究结合起来,注意做好考评结束后的问题整改,不断改善执法活动。五是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形成内外监督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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