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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树立执法为民思想,大力推进公安法制建设——区公安局法制经验交流

    时间:2011年03月24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法制是整个公安工作的灵魂,公安工作离不开法制。加强法制工作,应集中体现在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上,只有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才能保护和促进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发展,才能尊重和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才能更有效地维护社会稳定。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进程中,大力推进公安工作的法制化建设显得尤为重要。

        一、公安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公安工作提出的最基本的要求,是公安机关改进和加强执法工作的核心、准则和目标。当前,公安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与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基本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执法不公。一些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受利益驱动和人情干扰,不能秉公执法,在办案过程中办金钱案、人情案。二是执法不严。表现在以罚代管、以罚代拘、以罚代教等等,降格处理。特别是对一些犯罪在认识上有偏差,不能用足法律,客观上放纵了犯罪,使犯罪分子没有得到应有的惩处。三是随意执法。有的越权执法,刑警抓嫖,其它警种插手经济犯罪案件和经济纠纷现象时有发生;有的越区办案,特别在基层派出所较为突出;有的民警该作为不作为,推诿扯皮;有的见有利可图,不该管的乱管。四是不文明执法。对待当事人、证人态度生硬,对待犯罪嫌疑人打骂、体罚等等。一些民警以管人者自居,对待群众冷漠生硬,办事拖拉,敷衍搪塞,存在着浓厚的“衙门”作风。“吃、拿、卡、要”和窗口的“四难”现象仍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五是重实体法,轻程序法。有的民警在办案中缺乏证据意识、时效意识,缺乏有力证据,法律手续不完备,案卷保存不全。六是不注重社会效果。少数民警在执法中,缺乏政治敏感性,对敏感时期、敏感地点、敏感人物都一视同仁,片面强调执法,不注重社会效果,影响很坏,使得简单案件复杂化,造成公安机关被动局面。

        二、大力推进公安工作法制化进程

        加快推进公安工作的法制化建设是公安机关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要从巩固共产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公安工作法制化建设的重要意义。为切实搞好公安法制工作,必须着重抓好以下二个方面:

        1.树立“大执法”思想,把执法工作贯穿各项工作的始终。执法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的根本职能。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依照法律、法规进行的一切警务活动都是执法的范畴。公安机关是执法机关,各项工作都要严格执法、依法办事。执法不单纯是法制部门的事,而是全局性的工作,公安工作的方方面面都渗透着执法思想,也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执法活动。无论是打击犯罪,还是治安管理以及处理其它各种事件等等,都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公安机关的每个部门、每个警种,各级领导和全体民警都要牢固树立“大执法”思想,高度重视执法工作,把严格执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作为自己的神圣职责,把法制工作作为一条强有力的生命线,贯穿于各项工作的始终,要坚持执法为经济建设服务,为打击犯罪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根本方向,使各项工作都能依法办事,真正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自觉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

        2.克服特权思想,正确行使执法权力。多年来,在少数民警头脑中特权思想仍然根深蒂固,认为“公安老大”,常以管人者自居,盛气凌人,不能正确认识和行使手中的权力,导致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执法不文明的问题屡屡发生。国家和法律赋予公安机关许多重要权力,但是这些权力是党和国家赋予的,权力的本质是属于人民的,权力的执行者是人民的公仆。如果摆不正自己与人民的关系,不能正确地看待和运用手中的权力,人民的公仆就可能变为人民的主人,人民的权力就可能转化为个人的权力,就会产生执法腐败现象,做为执法者也会葬送自己。必须让广大民警认清权力的本质,依法充分履行职责,行使权力,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特别是在经济发展的今天,经济建设就是政治、是大局,公安工作只是局部、是配角,不能大小不分,主次不分,主仆不分。要做到服从大局、当好配角、永做公仆。

        三、为推进法制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推进法制建设必须大力加强执法制度建设,加强内部执法监督和严肃执法纪律,充分发挥法制部门作用,确保执法工作严格、公正、文明。

        1.加强执法制度建设,保证执法工作公正。提高执法水平必须有一整套科学、规范的规章制度做保证。防止司法腐败,既要靠思想教育,更要靠严密的制度。要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针对执法中容易出现问题的薄弱环节,制定针对性强,科学、统一、规范的规章制度,明确执法标准,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使各项执法活动和每一个环节都有具体而严格的规定,堵塞各种漏洞,使每名民警都能明确知道自己所处岗位的权限、责任和目标,以及应遵守的各项执法制度、办事制度等。特别在拘留、教养、逮捕、起诉、取保、保外就医、所外执行等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上,必须建立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加以保障。要抓好执法责任制度的建立和落实,完善执法责任考核制度,积极开展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使执法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推进公安工作的法制化进程。

        2.加强内部执法监督,发挥法制审核的职能作用。强化内部执法监督是改善执法活动、提高执法水平的重要措施。发挥好内部执法监督,法制部门的审核至关重要,按照《公安部内部执法监督工作规定》的要求,切实承担起执法监督的组织实施、协调指导责任,全面加强案件审核、执法检查、执法质量考评、执法过错责任制和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等执法监督工作。加强内部执法监督关键在于落实以下工作措施:一是加强执法检查。突出重点,汇同有关部门针对执法活动中存在的乱罚款、乱扣押、超期羁押、滥用强制措施等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的问题以及取保候审、保外就医等容易发生问题的执法领域和环节,定期不定期地开展专项治理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在执法检查中,注意发现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认真剖析和总结,发挥指导、引路和鞭策的作用。二是加强案件审核工作。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办事,既要遵守实体法,又要重视程序法。在案件审核过程中,切实把好事实证据关、定性关、适用法律法规关、裁决关与程序关。对正确的适当的执法活动予以肯定,对错误的不当的执法活动提出补救意见,确保办案质量。三是加强法制部门的队伍建设。选调一批政治思想好、业务能力强、法律素质高、年富力强的优秀民警充实这支队伍,并采取各种措施,进一步加强教育和培训。进一步增强从事法制工作的民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促其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和业务素质,成为公安机关的法律专家,为完成各项公安执法任务服务好。

        3.严肃执法纪律,加大查处力度。公安机关执行法律,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必须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要严肃执法纪律,设立执法“高压线”,不管是谁,出了问题都要严惩不贷,绝不能姑息迁就。要认真落实错案追究制度,从严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严肃公安法纪。各级法制部门在执法监督中发现民警的违法违纪问题,必须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纪检、监察部门也要主动出击,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及时发现执法违纪问题,进行坚决果断的查处。广大民警必须端正思想,提高认识,努力消除自身的执法腐败和职务犯罪的源头,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切实把责任倒查制度落到实处,做到谁主管谁负责。哪个单位出现执法问题,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也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同时,对出现执法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在各种争先创优活动中要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总之,充分发挥公安法制部门的职能作用,用执法为民的思想指导公安法制建设和执法工作,提高执法水平,公安工作就一定会实现新的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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