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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优先发展信息化建设 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

    时间:2011年03月25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孟建柱部长在全*地市公安局长专题培训班上明确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牢固确立情报信息主导警务的理念,加快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因此,我们必须把信息化建设作为“三项建设”和“三项重点工作”的重大支撑,置于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加速推进。

        一、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信息化建设的紧迫感

        经济全球化和社会信息化是当今世界两大趋势,而信息化是全球化的基础,它已覆盖和渗透到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信息化既是警务革命的制高点,也是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关键点。当前,我国仍处于“黄金发展期”,经济社会发展将进一步加快,但随着每一步前进,都必将面临社会矛盾凸现、刑事犯罪高发、对敌斗争复杂的形势。特别是近年来,在社会信息化的时代背景下,境内因素与境外因素相互交织、传统安全因素与非传统安全因素相互交织、虚拟社会与现实社会相互交织、敌我矛盾与人民内部矛盾相互交织,公安机关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比过去任何时候都严重和严峻,如何在传统与非传统两个领域、虚拟和现实两个社会掌握斗争主动权,已成为各级公安机关探索的严肃课题。在信息成为第一资源,信息优势成为核心优势的背景下,各级各部门都把信息化作为“破题”的切入点。实践证明,谁能在对抗中拥有信息资源、赢得信息优势,谁就能抢占制高点、把握主动权。近年来,全市公安机关在全*实施“金盾工程”建设大的背景下,以“三基一化”工程建设为契机,大力加强公安信息化建设,特别是党委政府对科技强警高度重视,加大了投入力度,取得了一定成效。如三、四级网完成了升级改造,三、四网之间带宽提升到155兆,基层所队开通率达100%,城区派出所带宽为100兆,为信息化铺筑了一条“高速公路”;各种应用系统投入运行,为信息化应用搭建了平台;城区治安监控系统建成使用。同时,在工作实践中,市、区县两级公安机关尝到了信息化带来的“甜头”,对信息化表现出越来越迫切的愿望,基层民警通过培训初步掌握了应用技能,这些都为信息化奠定了较为扎实的思想基础、物质基础和群众基础。但是,与先进地区相比,我们还存在很大差距。主要是在信息化意识和应用能力上存在重硬件轻软件、重建设轻应用的倾向,不能取得与投入相匹配的工作成果。在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加速发展的今天,如果再不采取措施缩小差距,今天的一步之差就可能是明天的十步之距,并在信息化引领的新一轮警务革命中失去主动权。因此,必须以只争朝夕的精神,强力推进信息化建设。

        二、明确目标,切实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

        信息化是一个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一个日新月异的朝阳行业。建设和应用都需要高投入,由于信息化建设的软、硬件更新换代快,更需持续投入。在市、区县两级资金短缺、人才匮乏的情况下,加快信息化建设必须明确目标,理清思路,争取事半功倍的效果。

        一要继续抓好系统项目的建设。信息化的作用最大化在于系统综合应用。近年来,我们在信息化建设上投入不少,但投入产出比不高,存在“不能用”、“不实用”、“不够用”的问题。除了硬件设施不足外,一个原因就是系统建设“条块分割”,标准不一,难以整合。另一个原因则是一些“纲举目张”的系统没有建立起来,信息化的整体优势远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当前,要根据部、省厅的统一部署,抓好“一个平台”建设,即情报信息综合应用平台建设,早日实现与部、省情报信息平台有效对接,发挥“大情报”系统的信息源头和实战基础的作用;应用好“一个平台”,即全省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着力抓好执法办案系统全面应用,抓好办公自动化系统全面应用,抓好“八大资源数据系统”的应用,并以这两个“平台”的建设和应用带动整个信息化建设。

        二要切实抓好基础信息的采集。没有信息采集录入,公安信息网就无法获得应用数据的支撑;信息化将是无米之炊、无源之水。而各类公安信息的源头在基层一线民警的日常执法活动中。因此,要把信息采集录入作为公安基础工作强力推进。一是把信息采集的具体责任分解落实到一线民警。通过责任制提高民警采集、录入信息的意识,基层所队要负责源头信息的采集,业务管理部门要负责信息采集录入的指导和管理,按照“基础信息化、信息基础化”的要求,做到应采尽采、应录尽录。二是确保采集录入的质量。力求做到信息及时、准确、鲜活。要对信息录入的质量和数量进行实时监控,督促基层民警提高信息采集录入的质量。

        三要围绕实战抓应用。信息化是打击、防范犯罪的先进手段,应用是关键。只有强化应用,才能发挥信息化的功能和作用。也只有从应用中尝到甜头,才能提高民警信息化应用的积极性,从而实现良性互动。作为落后地区,一方面要着力解决设备短缺不够用,设施落后不好用的问题;另一方面更要着力解决民警应用意识不强、技能低下不会用的问题。当前,对大多数民警而言,最基本、最紧迫的是学会计算机操作。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本世纪初,就把不会应用计算机定为“功能性文盲”。由此可见,在当今时代,掌握计算机应用技能早已不是什么特殊要求,而是一项生活和工作的基本能力和素质要求。采取硬性措施促使民警学会计算机应用技能,是科技强警的迫切需要。公安信息化应用的核心是把犯罪信息与基础信息进行实时碰撞比对,在每个警务信息的节点上都能发现犯罪。针对目前全市公安民警应用水平普遍不高的现状,要深入开展全警信息化应用大培训,围绕民警应知应会的应用技能,定期开展应用培训,促使广大民警尽快了解信息技术,掌握应用技巧,提高打防控信息主干应用系统的操作应用水平。为提高民警学习的积极性,把掌握计算机应用基本技能作为民警晋职晋级的前置条件,不合格的不予提拔任用。

        三、统筹发展,努力争取效益最优化

        信息化建设科技含量高,投入大,升级换代快。作为市、区县一级公安机关要立足实际,统筹建设,争取投入效益的最优化,使投入与产出成正比,可持续发展。这既是基本经济规律的要求,也是实施信息化建设必须把握的基本原则。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处理好局部与全局的关系。信息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一个层次建设滞后甚至一个环节缺失,都可能使整体效益受到影响。因此,局部要服从全局,特别是在各项基础设施和应用系统建设上面,要统一标准、同步推进,努力实现全省一盘棋,解决“不能用”的问题。二是处理好建设与应用的关系。建设是基础,应用才是目的。当前,要把强化民警的科技素质和应用能力放在首位,作为当务之急。不盲目追求硬件档次,不单纯地比投入;要在应用上下功夫、比作用、比效能,体现地方特点,解决“用不了”的问题。三是处理好眼前与长远的关系。眼前信息化建设和应用主要是直接服务于防范和打击犯罪,通过推广应用警务综合信息平台和“大情报”综合应用平台,开展网上缉控、网上追逃、网上串并案、指纹比对等;同时,通过电子监控系统加强对社会面的控制,有效预防、制止和精确打击犯罪。但这些仅仅是信息化建设的直接功效。从长远看,还要用信息化技术引领警务体制机制的改革和创新。

        为改变基层所队机关化的工作模式和警务模式,按照省厅的统一要求,我们先后进行了市、区县机构改革,实行警力下沉、推行扁平化管理等措施。由于受各种条件的制约,效果并不理想。信息化建设延伸了管理半径,拉近了机关与一线、情报与实战的时空距离,为基层一线警务制度改革创造了条件。要通过情报信息这条“纽带”,打破条块分割、部门壁垒,实现警力跟着警情走,实现扁平化的管理指挥,形成整体作战合力,提高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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