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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监狱工作与建设和谐社会的理论思考

    时间:2011年03月25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是改革开放前沿,每年为全*贡献*/*的经济总量,*/*的财*收入,*/*的外资总额和*/*的外贸金额。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又一次负起自己的使命,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中提出:“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保持社会安定团结,构建富裕、公平、活力、安康的和谐**”的发展目标。这既是**进一步发挥改革开放排头兵作用的具体体现,又是*多万**人民的共同愿望,更是摆在**各级党政单位面前一个重大理论和实践课题。

        近年来,**与全*各地一样,在取得长足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伴随经济社会全面转型而来的若干社会问题,区域发展不均衡、城乡二元结构、经济与社会发展不协调、社会内部利益多元化、人与自然关系紧张化等矛盾逐渐显示。司法机关来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日益繁重。监狱部门作为国家 司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此同样责无旁贷。那么,作为监狱工作者,当前迫切需要考虑的问题是什么?我认为,是进一步搞好监狱工作在建设和谐**中发挥作用的问题。

        犯罪是社会不和谐的产物,又是造成社会不和谐的原因。**监狱押犯结构的变化说明了这一点。目前全省监狱押犯为全*之最。这反映了当前社会矛盾和冲突上升的状况。从押犯构成看,外来务工人员罪犯占总数*% 以上, 大大超过*年代初的*%。这说明了区域发展不平衡已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的重要原因。从犯罪性质上看,财产型和团伙类犯罪数量明显增多,显示出社会经济转型中利益关系不和谐因素的增加。监狱是国家惩罚与改造罪犯的场所,又是社会的组成部分,每一名在押罪犯的背后都有一个家庭和巨大的社会关系群体,监狱工作事关千家万户;监狱执法水平事关人民群众对国家法律的态度;监狱对罪犯的教育改造效果事关罪犯、罪犯家庭对社会的行为取向 ; 监狱的监管安全事关监狱干警、所在地区以至全社会的稳定;监狱工作与建设和谐**大局息息相关。具体表现在“四个有利于”:

        一是做好监狱工作有利于社会安定有序。社会稳定是建设和谐**的前提,犯罪活动却是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利因素,监狱依法关押罪犯,可以发挥法律镇慑作用,减少不稳定因素,营造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从长远说,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转化不和谐因素,对社会持久和谐也有重要意义。二是做好监狱工作有利于民主法治建设。法律是和谐社会的保障,监狱刑罚执行功能体现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依法治监,严格、科学、文明执法,有利于**民主法治建设大局。三是做好监狱工作有利于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和谐**要以人为本,使全体社会成员感受到社会的公平正义,否则易生民怨,引发矛盾。监狱工作是直接面向群众的司法环节,做好工作,对取信于民,体现公平正义无疑具有重要意义。四是做好监狱工作有利于家庭和美社会和谐。家庭是社会细胞,监狱工作虽然主要面对在押罪犯,但实际面对的还有罪犯背后的众多亲友和社会关系。做好监狱工作,其意义不仅在于教育改造罪犯,而且还能使罪犯的亲友和社会关系正确对待国家法律和罪犯本人,争取更多家庭稳定和睦,维护社会整体和谐。

        那么,怎样才能真正做到这几个“有利于”呢?主要有“三个围绕”:

        第一、围绕**稳定大局,确保监狱安全。刑事犯罪是干扰破坏**社会和谐的负面因素,监狱承担着收押监管犯罪分子的任务,自身安全与否,对社会稳定至关重要。监狱发生安全事故,对罪犯自身和干警都会带来伤害,扩散出去,还会在社会上造成更大的负面影响。事故性质越严重,影响越恶劣,对建设和谐**的影响更大。为此,要确保三项“安全”:

        1、监管安全。监狱工作长期实践告诉我们,无论形势怎样变化,监管安全总是监狱的第一要务,防止脱逃和发生狱内重、特大案件始终是监狱的硬任务。目前**监狱系统面临犯情复杂、押犯量大、警力不足的压力,监管安全受到严峻考验。应当抓住监狱增容扩建、搬迁改建的有利时机,提高收押能力,保证收押安全,为社会分担和化解不稳定因素。同时,要继续提高管理水平,克服困难,努力做到“收得下,关得住,跑不了,改造好”;还要通过规范执法,减少和避免激化狱内矛盾;通过科学管理,向科技要警力、要安全;通过强化硬件和素质实现监管安全。

        2、生产安全。监狱生产安全与社会生产安全一样,是事关人身安全、社会稳定和国际人权斗争大事。从维护国家利益和监狱执法形象高度出发,监狱应将生产安全放在与监管安全同等重要的位置上,减少和杜绝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1)按照“安全生产,预防第一”的方针做好安全事故预防工作,努力做到关口前移;(2)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3)将各项安全保障措施落到实处;(4)逐步将高危行业撤离监狱。

        3、非传统安全。相对于监管和生产两项传统意义上的监狱安全而言,狱内公共卫生安全、反恐怖活动安全是新时期里出现的非传统安全问题。要转变那种只要不发生罪犯脱逃、行凶、非正常死亡和生产安全事故,就是确保了监狱安全的观念,重视非传统安全。非传统安全隐患比较荫蔽,警惕不够,容易引发事故。为确保监狱免受非传统安全因素的影响,我们要做到:(1)加强管理,防止罪犯脱逃、狱内聚众闹事等安全事故发生;(2)建立健全狱内医疗三级预警机制,确保狱内公共卫生安全;(3)加强对涉黑罪犯的监控,将其消极因素最大限度消除在狱内。

        第二、围绕**发展大业,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将罪犯改造为守法公民和合格建设者,既是党和国家对监狱工作的要求,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也不例外。如何做好这方面的工作,我们有这样的考虑:

        1、科学施教,努力提高改造质量。为此,应以提高改造质量为中心,充分运用“攻心治本”的有效方法,有针对性地对罪犯开展教育。据笔者调研,罪犯犯罪主观原因排在前四位的依次是劳动技能差、责任感缺失、法制意识淡薄和心理疾障,故应抓住四个重点开展教育:

        (1)加强责任感教育。心理学表明,责任感是一种自我主动控制意识,犯罪行为的发生,往往源于罪犯缺乏责任感。因此,监狱应将培养责任感作为改造罪犯的基础教育,使他们深刻认识对社会负责和对自己人生负责是一致的,懂得如何重启美好新人生。

        (2)强化法制意识教育。不学法、不懂法、不守法,法制意识淡薄,往往是罪犯犯罪的重要原因。因此,要把加强法制教育作为促使其认罪悔罪痛改前非的重要手段。进行法制教育,一要提高干警的法律理论水平;二要善于针对各种犯罪行为的主客观成因,采用新方法,讲授新内容,力求取得实效。

        (3)组织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是人们服务社会追求美好生活的手段。而罪犯违法犯罪原因之一却是缺乏职业技能。监狱系统此项教育目前存在着选择性少,水平不高的问题,不能完全适应罪犯刑释后的实际需要。因此要从“将罪犯改造成自食其力的守法公民”的角度出发,将着眼于监狱生产需要转变为着眼于罪犯回归社会后的需要,以此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使罪犯经过改造之后能够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

        (4)开展心理健康教育。错误的认知结构是犯罪行为的主观原因。在罪犯改造中,仅靠一般的教育学方法是不够的,还须强化心理矫治,培养健康心理,提高教育改造质量。这是符合重塑合格公民监狱工作宗旨的。据笔者观察,导致犯罪的心理因素主要有认知偏差、人格障碍、心理障碍、精神障碍、适应障碍等。对此,监狱心理教育应具如下重点:一是认知重建,缓解罪犯因认知偏差造成的情绪、心理、人格障碍;二是行为训练,引导罪犯学会控制不合理需求,强化自我管理和调节能力;三是社会技能训练,提高罪犯社会适应能力,促进良好行为的养成。四是矫治罪犯心理障碍,尽快恢复健康心理和人格。

        2、强化管理,促进罪犯行为养成。狱政管理是改造罪犯三大基本手段之一,必须依法、严格、科学地对罪犯实施管理,确保罪犯改造质量。

        (1)依法管理。即管理内容、程序、方式、方法都要符合法规,这样才能使罪犯通过监狱的依法管理,感受法律的严肃性和法治精神,自觉养成守法观念。

        (2)严格管理。根据监狱是刑罚执行机关这一性质,是各类罪犯集中之地这一特点,以及罪犯不良思想与恶习不会轻易消失这一罪犯改造内在规律,监狱必须严格管理。这样才能维持正常秩序,保证改造顺利进行。

        (3)科学管理。即把监管改造和教育改造两大手段整合起来,一方面将教育改造内容渗透到监管改造的每一环节,做到寓教于管,变罪犯被动改造为主动改造。另一方面,在监管改造中树立“教育治本”的理念,通过教育感化人、熏陶人、激励人,从而强化监管改造规范人、约束人、引导人的功能,提高改造质量。

        第三、围绕**民主法治建设进程,公正执行刑罚。民主法治是和谐社会重要标志,监狱执法事关民主法治建设,必须做到依法行刑和公正执法。

        1、依法行刑。就是要在监狱工作中始终依循法治、民主、正义、人权、公正、效率的原则,为罪犯提供公正、文明、规范、安全的改造环境,树立法治国家文明监狱形象,推进民主法治建设进程。

        做到依法行刑,前提是监狱执法有法可依。现有法规存在着偏于原则,过于笼统,操作性不强,操作程序不规范等问题。随着社会发展,情况变化,应该与时俱进,补充完善现有法规。在此过程中,当务之急是依法规范现行管理模式。

        依法行刑重在构筑公平、公正、公开的执法体系,把监狱行刑全过程纳入法制轨道,使各项工作都于法有据:一是规范警察执法行为,不以权代法、以权压法、以权乱法,确保刑罚正确执行;二是确保《监狱法》和各种现行法规实施到位,正确履行监狱职能;三是强化执法监督,在健全内部监督机制的同时全面推行狱务公开,让社会公众更好地了解监狱执法情况,协助监狱监管。

        2、公正执法。刑事司法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屏障,监狱是这道屏障的最后防线,如果出现漏洞,一次不公正的执法可能会抵消一千次苦口婆心的教育。反之,坚持执法公平与公正可以激发罪犯改造的积极性,加强管理、教育、劳动三大手段的改造效果。因此,在收监、申诉、控告、检举、监外执行、减刑、假释、奖惩、释放、安置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监狱法》、《警察法》、《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监狱有关规章执法,确保刑罚过程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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