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提高“大走访”活动的思考
公安民警“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是当前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坚持以人为本、践行执法为民、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实际行动,是确保问题不堆积、矛盾不激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迫切需要。公安机关如何更加自觉地从本地、本单位实际出发去谋划、组织、实施“大走访”活动,做到不图形式、不走过场,不折不扣地将这一好事做实,实事做好,是检验公安机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成果的一项重要措施,是进一步推进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具体体现。
一、开展大走访的现实意义
(一)大走访推动实践科学发展观。科学判断形势,是找准历史方位、明确工作任务、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前提。当前部分地区不稳定因素增加,一些影响和制约公安工作科学发展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保障科学发展的制度机制还不够健全,需要我们不断更新思想观念,积极运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不断从更高层面、更宽视野、更新思维,来重新审视和检验执勤执法、群众观念和创新意识。开展大走访活动,是公安机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践。只有始终坚定不移地走群众路线,深入群众,真诚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深入了解社区社会治安的真实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才能制定出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科学领导决策。
(二)大走访构筑和谐警民关系。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维护社区安全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通过组织广大民警大规模走访群众,真心实意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送温暖、保平安,才能拉近与人民群众的距离,增进对人民群众的感情,赢得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拥护和支持,构建起和谐的警民关系。只有深入实际、深入群众、调查研究,才能熟悉掌握情况,发现问题。当前,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变化对我市安全稳定带来了影响和冲击,社情民意不断发生变化,不确定因素增多,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经常走访,深入走访,越是反复走访,深入了解,这样才会越走感情越深,关系越牢,情况越明,工作越有成效。
二、大走访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一)外部因素对公安队伍的形象产生不良影响,使群众对民警印象不佳。
目前警察服装、警用车辆的标识等并不仅仅用于“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而群众又不容易分辨出各应用警用标识部门间的细微差距,因此往往将其他部门执法人员、执法车辆的种种不文明行为记在最常见的公安民警的账上,由公安机关来背这个“黑锅”。甚至一些单位和个人随意仿造警服样式,在一定范围内发放,在社会上人为制造“假警察”,这些人着装出现违法或不文明行为时经常被认为身份是“警察”。在走访过程中据一些群众反映一些联防队员或是保安类的人员面对社会上的打架斗殴不管不问,这些使他们都以为是民警不作为。同时,少数民警确实存在形象不佳、警容不整的问题,使群众对民警留下不好的印象,进而影响警民关系。
(二)公安机关与群众缺乏沟通,群众易对公安民警产生误解。
许多群众由于受个人认识水平的限制,不能对复杂社会治安局面的成因形成正确的认识,对公安工作的开展方式、方法也不能做出正确的评价。不理解就会产生反感,进而导致警民关系恶化。同时,群众对公安机关期望值过高。他们希望公安机关的行政管理部门办事效率更高、节奏更快、服务更优质;希望公安机关对各种违法犯罪活动迅速打击、挽回损失,能构筑更为健全、更为严密的防控体系,全面保障平安。与这些期待和需求相比,尽管公安机关从应用科技到民警单兵作战能力都比过去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但还是显得力不从心,难以做到让群众全面满意。
(三)部分公安部门存在以形式代替内容,片面夸大形式现象。
有的单位落实“大走访”工作,不是组织广大民警原原本本地学习活动的精神实质,扎扎实实地落实活动的内容,而是把功夫下在了宣传声势上,搞所谓的“X种形式”、“X个配合”、“X个一”等名目众多的活动。结果不但使“大走访”活动出现了“跛腿”现象,甚至有的民警连“大走访”的目的任务都不明确。还有的单位提出每个民警每天必须走访多少户多少人,每个社区必须悬挂多少条标语横幅等数字游戏;也有的单位提出每个民警必须为群众解决多少实际问题;甚至有的单位还越俎代庖,把本身不属于公安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一揽子揽到自己身上,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周旋,等等。
三、提高“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的对策
(一)加强与群众的沟通和交流,要勤于并善于倾听群众的呼声,以平民的心态、平和的语气、平等的地位与群众零距离接触。民警应每人有专门的走访记录本对于群众反映的社区出现的情况和问题都作了详细及时的记录并在走访之后进行整理、分析、综合,测量出辖区社会治安的真实情况,从而对症下药开展治理工作。民警要通过走访解决好“民警很辛苦,群众不满意”这对矛盾,一方面要虚心接受、正视群众提出的问题,另一方面就是在执法办案、纠纷调解等细节和规范上下功夫,做到每一步都有法可依,每一块都有章可循。要通过“执法规范化”建设,着重解决执法思想不端正、执法素质不过硬、执法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尽量减少和避免由于执法不规范引发的投诉等问题。同时,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契机,总结“走访”的经验和不足,在此基础上对走访的内容、形式、要求等进行进一步的规范、细化,形成制度文件,为长效机制提供政策支撑。
(二)加强执法监督,坚持“绩效考核”原则。要按照“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是衡量公安工作的根本标准”的要求,将“大走访”纳入年度综合考评和民警绩效考核,积极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促进社会治安和谐稳定。要围绕民意测评建立完善“大走访”的效果考核机制,通过这一平台,及时跟踪民警的“走访”轨迹,及时发现走访活动和公安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采取有力的措施,着力解决一些社会影响面广、带根本性的治安和稳定问题。对于工作不力、措施不实的民警及时给予“警钟”教育,督促其做好做实。同时要建立奖励激励机制,对走访活动中的先进事迹进行大力表彰,积极营造一种我为人先、争先创优的“大走访”工作氛围。对走访工作的先进个人,要给予经济上的奖励和精神上的鼓励,对走访工作个人,也要采取一定的处罚措施,敲响警钟予以鞭策。
(三)加强对大走访的深刻认识,避免工作流于形式。实际工作中,民警一定要划清必要的形式和形式主义的界限,注意克服花点子、虚套路,防止以“花拳绣腿”代替扎实工作。必须要端正工作指导思想,老老实实从“大走访”工作的根本主旨出发,从广大人民群众的实际意愿出发,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大走访”活动做实。要通过抓住关键、抓住关节,提高工作效率,使工作量和工作质成正比,使工作过程和工作实效成正比。无论制订指标,还是提口号,都要切合基层工作实际,这样既能对基层民警起到激励作用,又不至于产生这样或那样的负效应,让广大基层民警想做、愿做,会做,做好。
(四)加强新闻宣传力度。积极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有利于激发民警工作热情,鼓舞士气,有力推动大走访活动的深入开展;有利于树立公安机关及其民警的良好形象,促进警民和谐;有利于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赢得地方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广泛支持;有利于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创新走访形式,将走访活动不断推向深入;有利于推出先进典型人物,推广走访活动先进经验,推动公安工作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在日常工作中民警要主动向新闻媒体提供有关大走访活动的新闻信息,最大限度为新闻记者的采访、报道提供便利条件。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与新闻记者之间的交流活动,保持彼此间的经常性接触,不断增进相互间的理解和信任。用文字、声音、图像等多种形式制作成群众喜闻乐见的内容开展宣传,加强日常性新闻信息交流,加大媒体监督力度。建立信息通报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定期不定期地向社会和媒体通报治安状况,满足群众对社会治安的知情权,调动全社会共同参与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积极性。
(五)加强“大走访”长效机制建设。民警要认真总结“大走访”活动取得的成功经验,把走访过程中的新举措、好做法形成长效机制,把“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变成公安机关服务民生的自觉行为,时刻做到心里装着群众,真诚面对群众,切实服务群众,真正依靠群众,使公安工作建立在扎实的群众基础之上。要按照“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是衡量公安工作的根本标准”的要求,将“大走访”纳入年度综合考评和民警绩效考核,建立经常走访机制和奖励激励机制,积极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促进社会治安和谐稳定。
相关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