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和加强公安教育培训工作的思考
党的十六大提出,要“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发展继续教育,构建终身教育体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也指出,要加强教育训练工作,建立适应实战需要的训练体系。积极创新教育训练机制,改进教育训练方法,全面落实民警上岗前必训,职务和警衔晋升必训,一线民警必训制度,提高公安民警的政治、业务、体能素质和实战技能。中央的精神为公安教育培训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几年来,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公安政治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精神,着力抓好教育培训工作,有效地提高了公安民警的政治、业务、法律和体能素质,增强了公安队伍的战斗力,为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本文结合工作实际对当前公安教育培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进行了分析,并就如何进一步改革和加强公安教育培训工作提出了对策建议。
一、当前公安教育培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过多年的努力,公安教育培训工作有了长足的进步,为公安队伍建设做出了突出的成绩。但是,随着社会治安形势的日趋严峻,法律对公安民警要求的提高,公安教育培训工作越来越不能适应时代和形势的要求,公安教育培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日益显现出来,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培训教材落后。培训缺少科学的、系统的、具有前瞻性的教材,公安部2003年底提出了民警上岗前必训,职务和警衔晋升必训,一线民警必训(以下称三个必训),除了民警上岗前必训有一套2003年4月出版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系列教材》外,其它两个必训不论是长期的还是短期的均无权威性的教材。至于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基层公安机关举办的其他培训所使用的教材更是莫衷一是,有的根本不用教材,开设的课程大多是讲座性质的,届时一些所谓的专家、学者到场漫天胡侃一下就算了事。
2、培训存在“一锅煮”现象。培训中,一会儿把领导当成普通民警培训,从法律和公安业务的ABC学起,一会儿又把民警当作领导来培训,把公安管理和领导科学作为学习重点。如去年挂牌的派出所所长学校,培训的重点是派出所所长和有发展潜力的派出所民警,培训时间为三个月。每期培训的学员中既有年龄40出头,当了10多年所长的“老同志”,也有大学毕业参加工作仅两年的小伙子,从学历、资力、经验、身体等多方面看,两种对象存在着明显的差异,但培训的内容和要求却都一样。
3、重理论、轻实践。培训期间课堂理论学习时间所占比例过大,训练场上难见学员的身影,培训基地“只闻朗朗的读书声,不见阵阵喊杀声”。2001年底,公安部颁布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以下简称《训练条令》),规定民警的初任培训,警务技能和体能训练时间不少于培训时间的50%,其他培训,也应安排相应的警务技能和体能训练时间。但在实践中,这一要求难以得到落实,课堂教学的时间占培训时间的比重过大。
4、培训与实战严重脱节。培训内容落后,不能针对复杂的治安形势和不断更新的犯罪手段开展有效培训,培训停留在从理论到理论,书本到书本的层面上;培训手段落后,如实弹射击训练,都是在白天固定靶位上训练,与实战中目标和射击者均是在移动过程中进行的情况有很大的差别,擒拿格斗训练也是摆花架子,民警与假想敌配合默契,假想敌任由民警摔来打去,中看不中用。至于解救人质、与绑匪谈判、夜间射击、驾车追击、处置突发性、暴力性、群体性事件等实战中经常遇到的课题在培训中基本上得不到训练。
5、培训基地建设落后。一是在校舍、训练场地、训练设施等方面与训练的要求有不小的差距。如承担着常州市公安、保卫人员培训主要任务的市公安民警培训学校,其规模和设施与任务和要求相比差距很大,2002年,省公安厅组织对全省市级公安民警培训学校进行评估,常州市勉强达到B级标准,主要原因是硬件不硬,没有室内外的训练场地,没有浴室,食堂和宿舍容量又太小,仅能容纳50人进行全封闭培训,与省厅要求同时接纳250人进行全封闭培训存在不小的差距。二是师资力量较为薄弱,缺少一批能胜任要求培训的专门人才。如常州市公安民警培训学校,一段时间来,人员从没超过10人,从校领导到普通教师,每人都兼几门课的教学,还要从事大量的行政事务工作,教员长期处于被动应付状态,很少有时间下基层调查和锻炼,也鲜有机会外出进修。这样,教师向上接触不到新的公安专业发展趋势、动态和最新成果,向下不了解公安工作现状,导致大多数教师教学水平不高,懂专业、熟实践的教师更是匮乏,可谓软件更软。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教育培训中出现的上述问题,是多种因素造成的,细分析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1、领导思想上重视不够。在一些领导心目中,培训是软任务,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可有可无的东西,没有把培训放到战略的高度去认识,从长远的角度去落实,体现在具体工作中就出现了在硬件上投入不足,在软件上关注不够的情况,如我局明确规定,学员在培训期间,不参加所在单位的值班、值勤,但一些领导照样安排学员的工作,还美其名曰工作学习两不误,致使学员两头跑,既影响学习又影响工作;也有的领导让学员到培训班报个到,便为学员请假;更有甚者,一些基层领导干脆以工作太忙为由,不提倡学员参加培训。
2、培训自身缺乏吸引力。培训机构在课程的设置、教官的选派、教学管理等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导致培训效果不理想。如在课程的设置上,不能与实战很好地挂钩,往往是学员满怀希望而来,结果听到的还是几年前参训时的东西,因此学员常常是失望而归,其参训的积极性、主动性就可想而知了。
3、培训机制不健全。没有建立起一整套有效的培训机制,对培训基地、培训教员、参训学员缺乏应有的制约。如对培训基地的工作,长期以来缺乏一套科学的考核体系,上级仅仅是在年初下达全年培训的量的指标,年终的考核主要看指标的完成情况,至于培训的效能如何,则很少过问。这样,培训基地的领导也就只重视培训的量,忽视了培训的质。
4、奖惩体系不合理。在现有的培训体制下,存在着赏罚不当的弊端,对培训中表现突出的学员,往往是到培训结束时评个“优秀学员”了事,没有把学员的培训表现与其政治待遇、物质利益挂钩;对培训中不守纪律、考试成绩较差的学员,也往往是批评一下了事,培训结果是人人过关,皆大欢喜。
三、改革和加强公安教育培训工作的具体措施
江泽民同志指出,教育是发展科学技术和培养人才的基础,在现代化建设中具有先导性全局性作用,必须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因此,公安事业要发展,教育培训须先行。必须把公安教育培训摆上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改革和加强公安民警的教育培训工作。
(一)转变观念,与时俱进,切实把公安教育培训摆上重要位置
1、改革和加强民警培训,是完成日趋繁重的公安工作任务的需要。进入21世纪,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走向工业化、城市化的进程中,各种负面因素集中反映到了治安问题上,颠覆与反颠覆,渗透与反渗透的斗争日益激烈,因各种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不断增多,一些地方社会治安形势严峻,暴力化、智能化、科技化犯罪突出,侦察破案和治安管理的难度增大。在全新的形势和任务面前,没有一支训练有素、装备精良的高素质的警察队伍,要承担起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社会治安环境的任务,是不可能的。因此,必须通过改革和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建设一支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与法治建设同步,能够应对复杂的社会治安形势,确保一方平安的队伍。这是我们长期的战略任务,是加强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
2、改革和加强民警培训,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社会的需要。党的十六大提出,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这就向我们公安机关的执法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当前,公民的民主法制观念,特别是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大为增强,社会监督特别是舆论监督的力度不断加大。公安机关能不能依法办事,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备受社会关注。如果公安机关不能适时地提高民警的法律素质,一些民警在执法中的错误和偏差,往往会引发队伍“形象危机”的事件,很难避免类似“孙志刚事件”的再次发生,我们公安民警凭着对党和人民的赤胆忠诚,出生入死、风里来、雨里去、忘我工作取得的成绩就会不断地被抵消。只有通过有效的训练,全面提高民警的素质,提高执法水平,公安机关才能适应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和法治社会发展的要求,才能勇立潮头,不被时代所抛弃。
3、改革和加强民警培训,是提高公安队伍素质的需要。当前,公安民警素质参差不齐。对之,除了加大考核的力度,按规定将一些不合格人员清理出公安队伍外,主要还是要靠培训去提高,这是根本的出路。否则,队伍素质存在明显的差距,又不注重训练,问题迟早会暴露出来。公安工作最关键的因素在于人,在于人的素质。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多年来,我们有许多民警在与犯罪人员的斗争中牺牲、负伤,表现出大无畏的精神。但不可否认的是,一些伤亡本可以完全避免的,由于民警缺乏必要的训练,在盘查、缉捕中警惕性不高,没有规范的动作和基本的战术配合,不掌握有效地打击敌人、保护自己的方法,导致了不必要的流血和牺牲。血的教训昭示我们,必须通过训练这个载体,向素质要警力,要战斗力。
(二)加强硬件设施的投入,加快基地的建设步伐
搞好公安教育培训,基地建设至关重要。一个政治上清醒、头脑敏锐、有远见卓识的公安机关领导,理应是重视民警教育培训的领导。作为领导,必须懂得能量转化和“磨刀不误砍柴工”的道理,不能因为警力少、任务重、经费紧就不重视培训,而是要理直气壮地把民警的培训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做到工作培训两不误,双提高。而加强教育培训必须舍得投入,高度重视培训基地的建设。由于公安工作的特殊性,公安教育培训基地不仅要具备以学历教育为主的一般的学校的硬件,如教室、操场、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室、浴室、食堂等等,还必须建设警体技能训练馆、计算机训练房、警察心理素质训练场和武装泅渡池等等。这方面,*市公安局走在了全*的前面,经过几年的努力,先后建起了辛庄、北艾、哈密路三个教育培训基地,每一个基地都配置了现代化的适合民警训练需要的设施,有效地满足了全市公安局民警教育培训的需要。我省的苏州、扬州市公安局学习*市公安局的经验,这几年投入了大量的资金,也建起了现代化的综合训练场和多功能的训练馆。这方面的经验值得借鉴。
(三)面向实战,贴近实际,改革教育培训内容
1、在培训的指导思想上,实现由学历教育向技能训练的转移。这几年,民警的学历普遍得到了提高,就我局而言,45岁以下的民警,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专业证书)的占81.3%。学历不再是民警队伍的主要问题。当前,民警的主要问题是业务能力差,警务技能弱,法律知识浅薄,思维狭隘。因此,民警教育培训的重点应放在业务素质、法律素质和警务技能的提高上。通过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精力,强化技能培训,扭转民警在实战中“说不过,跑不动,打不赢”的状况。同时,还要加强对民警特别是青年民警综合素质的培养,组织他们学习社会学、心理学等知识,提高他们在科学思维、应对突发事件、分析判断和语言文字表达等方面的能力,使其能切切实实胜任本职工作。
2、在培训的对象上,实现由指定参加培训向按需培训的转移。工作中,我们发现这样一种奇怪的现象,能干的民警得不到培训,不能干的民警却经常参加培训,要改变这种现象,就必须严格按照公安部提出的“三个必训”以及民警每年参加培训的时间不少于1个月的要求,确立教育培训既是民警的权利,又是民警的义务的理念。民警可根据自身情况和工作实际,主动报名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如警衔晋升培训可采用“逢晋必训,不训不升;个人申报,组织审核;训前测试,达标再训;竞争激励,优胜劣汰”的培训方式。前年开始,我局采用这一方式,有效地提高了民警的学习热情,增强了民警参加培训的积极性。
3、在培训形式上,实现由单一的培训向“轮值轮训”的转移。近几年,*市公安局推行的“轮值轮训”培训形式,收到了较好的成效,金坛市公安局推出了“训战合一”的培训模式,实现了训练与实战一体化,双促进。应借鉴*的经验,推广金坛的模式,组织年龄在45岁以下的民警分期分批到培训基地,参加以提高业务实战技能,增强体质为主要内容的全封闭集训,并作为市局的机动部队,参加处置突发事件、突击整顿和值班备勤。走一条缩小工学矛盾,滚动式、开放式,轮值轮训,战训合一的民警培训工作新路子。从去年开始,我局在副所长培训、警衔晋升培训中,推广了这一模式,在40天的培训中,既学理论知识,又练警体技能,还作为一支机动力量参加了社会面上的巡逻,参与了“铁本”事件查处过程中维护稳定的工作,得到了领导的充分肯定。
4、在培训内容上,实现理论教育向能力培养的转移。一是要尽快编印新教材。目前,迫切需要紧跟时代发展步伐并具有一定前瞻性,能紧密结合实战、区分培训层次、突出实用技能、普及案例教育的教材,供民警培训所用。二是要创新教学方法。要探索和引进适合公安工作需要和民警成人教育特点的教学方法,摒弃那种“我讲你听”的单向灌输式教学,使教学组织由教师为中心转向以学员为中心,传授知识为主转向注重能力的提高为主,由单纯的讲授转向专题讨论、案例分析、现场情景模拟、实地考察、社会实践、角色扮演、思维训练等多种培训方法的转移,从而激发民警潜能,使民警间智能互补,经验共享,提高民警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三是要加大警务技能训练的力度。要坚决执行《训练条令》,保证训练时间,增加训练强度,要特别注重在实战技能上下工夫,大力推广案例教学、多媒体教学、情景模拟、对抗演练等新型教学模式,把盘查、缉捕、应用射击、车辆驾驶、群体性事件处置、战术配合等作为每个一线民警的必训内容和主攻方向,切实提高民警实战综合能力、克敌制胜和自我防范的本领,增强民警处置突发事件、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推行“教官制”
贴近实战,讲究实用,追求实效,加强师资是关键,也是改革和加强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内容。要学习*市公安局推行“教官制”的经验,实现由专职教师向“教官制”的转移。一方面,要引进一些高素质的师资,充实教师队伍,并创造条件,从政治上、经济上改善待遇,稳定和优化这支队伍,同时要加大教师进修深造、下派锻炼以及与公安业务部门双向交流的力度。另一方面,要让实战部门的行家里手上讲台当教官。要建立规范的选聘程序,通过个人申报或组织推荐、备课试讲、专家评审、组织聘任的程序,择优选聘,量才录用,真正把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较高理论素养的公安业务骨干选聘到教官队伍中来。要通过听课评鉴、学员测评、遵章守纪考查等方法,加强对教官的日常管理。要落实教官的优惠政策,教官聘任期满,考核优秀,应在原职级基础上晋升一级非领导职务或提升领导职务,教官在聘任期间按等级享受教官补贴和讲课酬金。这样,就能建立起一支生机勃勃的专兼职相结合的师资队伍,从而使教学更具针对性,让实战经验转化为民警的工作智慧。
(五)严格管理,从严治训
从严治警是公安工作的方针,它包括了从严治训的要求。实践已经证明,松松垮垮、管理涣散的教育培训不仅不能取得预期效果,造成人、财、物的浪费;更为严重的是,它会损害教育培训工作在民警心目中的形象,影响民警参训的积极性。“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说话要和气、办事要公道”是周永康部长对基层公安机关提出的明确要求,要做到这一点,首先就要把它体现到民警的教育培训中去。通过教育培训,不仅要提高民警的业务素质,而且要培养民警令行禁止的良好作风,经过反复训练,使民警在日常工作中能始终如一地保持训练有素、神清气爽的精神风貌。要自始至终贯彻一个“严”字,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从民警的一日生活抓起,从点滴做起,在课堂纪律、训练秩序、内务卫生、就餐纪律等方面真抓严管、动真碰硬。特别是要严格考核,全面实行教考分离,严肃考试纪律,以考风促学风,使考试、考核的结果真实反映出参加训练的实际效果。
(六)切实加强对培训的绩效管理
在培训考核上,要避免皆大欢喜,人人过关,要实行末位淘汰制。要建立和完善民警培训考核机制,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民警培训考核办法,不仅要考民警理论学习的内容,也要考警务技能、体能;不仅要考民警的学习成绩,也要考民警的培训表现。要从严治考,坚决遏制考试考核中的弄虚作假和不正之风,确保考核结果的真实性。对培训期间成绩差、表现差的学员,要按一定的百分比实行末位淘汰,达到“淘汰一人,警示全体”的效果。今年初,公安局举办了一期有42人参加的复训班,培训对象就是在去年的各类培训中,按3%的比例,经考核为末位的民警,这在全体民警中引起了强烈的反响。现在,参训民警普遍感到了重重的压力,给管理工作带来了许多便利。在培训的效能上,要变单项激励为多种激励。过去,培训与任用无关,而且与单位年度考核等毫不相干。对参加培训的优秀学员的奖励,往往局限于结业时发个证书,奖个物品,学员得到了也不高兴,失去也不难过,激励作用不大。今后,对培训中表现出色、成绩优异的学员,不仅要评其当优秀学员,并且应该把他的表现与干部人事管理有机结合起来,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特别是要把培训合格作为民警取得岗位资格、晋升资格的认定标准,把培训优秀作为评功受奖、晋职晋级的前提和条件。不经过培训或培训不合格,就意味着没有达到相应的水平和能力,也就不能获得相应的资格。有了这样一根“指挥棒”,并且能用好这根“指挥棒”,就给缺乏生机的培训机制注入了活力,给民警一个明确的导向,使民警既有培训的压力,更有培训的动力。
公安教育培训在公安队伍建设乃至整个公安工作中,是一项基础性、战略性的工作,正越来越显现出重要性。只要各级公安机关领导高度重视,全体民警积极参与,教师和教官不懈的努力,加上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教育培训的明天将会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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