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力推进公安机关信息化应用水平的思考(二)
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信息化已经成为时代发展的显著特征之一,积极适应信息化的发展趋势,全面实现信息化与公安工作的有机融合,推动新一轮公安工作的发展进步,已经成为一种共识。在目前的情况下,谁的信息掌握灵敏、快速,谁就掌有工作的主动权。各级公安机关在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关心支持下,通过不断加大科技投入,基层信息化建设取得了很大的突破,为现实斗争服务发挥了较好的效能作用。但是,在有些方面依然存在不少问题,制约了公安机关信息化建设进程。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就推动警务信息化建设再上新台阶谈几点看法:
一、公安机关信息化建设的现状 自****年公安部提出“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为载体的“三基”工程建设以来,公安信息化建设得已经进入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已经成为公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公安工作的发展而不断发展,特别是随着科技强警战略的实施和“三项建设”工作的逐步开展,基层所队民警基本上达到人手一台计算机,各地县级公安机关基本建成了数字通讯,***兆无线通信,开通了公安专网,建成了“公安综合查询系统”、“人口信息系统”、“刑侦综合信息系统”、“机动车、驾驶人员信息系统”、“公安案件信息系统”“在逃人员信息库”、“被盗抢车辆信息库”、“道路交通违法查询系统”、“警务综合管理平台”等网络。基础网络、应用终端以及各类联网设备、信息中心应用系统和支撑环境等信息化基础设施条件显著改善,安全保障体系初步建成,基层所队信息资源库和业务应用系统建设初具规模,信息化应用支撑能力初步具备,公安工作信息化水平有了极大提高,公安基层基础信息工作已成为科学决策和正确指挥的重要基础之一,确保了公安机关和公安工作始终立于不败之地。 二、基层所队信息化应用存在的突出问题 但是,目前在实践中,基层公安机关信息化工作仍然存在以下几个突出问题: (一)缺乏科技强警战略理念,认识不到位 从目前的情况看,随着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深入,广大民警对信息化建设的认识不断提高,全警学习技能、全警采集、全警应用的良好局面初步形成,但客观地讲,这种局面的形成主要来自于上级的强制推动和“两个会战”带来的压力,在实际工作中,受惯性思维和经验型工作模式的影响,基层民警仍很大程度上存在着对公安信息化建设重要意义理解不深入、信息化作战方法不善用、不愿用等问题,信息化应用尚未成为全警的自觉行动。 (二)警务实战信息化程度不深 目前在基层所队绝大多数民警办公室配备了电脑,人人拥有数字身份证,但由于基层民警计算机运用能力和水平相对较低,加之部分民警不爱钻研,信息搜集各自为政,分散零乱,未能日常化,对信息化的应用仅停留在录入、查询环节,综合运用各种信息系统的能力不强。 (三)信息化建设局限与公安机关内部,缺乏社会性 公安信息化是社会信息化工程中的一部分,又为社会信息化整体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而目前,各地公安机关只是根据自己的工作内容建立了相关的资源系统等,将信息化建设局限于公安机关内部,缺乏与社会上他职能部门的链接,形成“信息壁垒,从而影响了信息化建设的长足发展。 (四)信息化建设缺乏统一规范与创新意识 由于应用软件多头开发,缺乏统一的规范和指导,出现“系统异购”和“信息孤岛”现象,加之业务部门思想观念陈旧、本位思想严重,对本部门的信息系统实施封闭,导致部门与部门之间信息系统不能关联,数据不能完全共享,造成了信息资源的严重浪费和数据不一致,致使各系统的综合应用效益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丰富的信息资源得不到有效的共享和交换。 三、提高公安机关信息化应用水平的建议 公安信息化建设是一场深刻的警务改革,是推动公安工作迅速发展的强劲动力,是把基层民警从繁琐的劳动中解放出来,由体力劳动向脑力劳动转换,由人工劳动向智能劳动过渡,努力实现信息工作全警参与、全警共享,全警应用。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对于信息化这场警务革命,孟建柱部长指出“谁认识得早,抓得好,谁就能赢得主动,占领制高点;谁认识得晚,抓得不好,谁的工作就会被动,落后于时代。”从我县的情况看,随着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深入,广大民警对信息化建设的认识不断提高,全警学习技能、全警采集、全警应用的良好局面初步形成,但客观地讲,这种局面的形成主要来自于上级的强制推动和“两个会战”带来的压力,在实际工作中,受惯性思维和经验型工作模式的影响,基层民警仍很大程度上存在着对公安信息化建设重要意义理解不深入、信息化作战方法不善用、不愿用等问题,信息化应用尚未成为全警的自觉行动。必须从教育培训、主观引导和强行推进入手加以解决。一是以持之以恒地应用技能训练来提高参与者对信息化建设的认知。各警种、各部门首先要立足本系统职能和业务系统应用实际,把应用技能训练作为一项持之以恒的功课,通过集中培训、网上教学、互帮互学、民警自学等方式,因人施教、分类施训,使民警不断充实信息化建设理论知识,掌握信息化警务工作手段,通过信息化应用技能和水平的提高,来增强开展信息化建设的需求感和紧迫感。二是以实际成效的显现来提高参与者对信息化建设的认同。要不断加强信息化工作机制建设,深入研究信息化战术和战法,引导广大民警广泛进行网上办公、网上办案、网上追逃,使他们充分感受到信息化带来的便捷、高效,从而将信息化融入警务工作的各个环节,转化为做好工作的必然需求,拉动信息化建设提质提速。三是以强制推行来提高参与者对信息化建设的责任。要立足工作实际,深入研究和建立符合职能特点的信息化工作模式,把数据采集录入、信息查询比对等作为民警必备的基本功,明确标准,严格流程,细化奖惩,常抓不懈。要结合信息化建设进程,逐步建立完善信息化综合绩效考评体系,强制推进、强制应用、强制考核,使应用信息化成为全体民警必需履行的责任和必需完成的任务,逐渐形成惯性思维,变为民警的自觉行。 (二)公安信息化必须始终围绕警务实战需求进行建设、发展和完善,最终实现信息化技术手段与公安工作的高度契合。一是立足全警应用需求,建设完善方便、快捷、高效的信息化应用系统。要着力解决目前各类公安业务系统的应用中,存在着信息重复录入、操作使用步骤繁琐、录入信息项目冗杂、信息孤岛等问题,应该充分考虑基层民警的应用需求,将科技手段与应用人性化紧密结合,以研发方便快捷的应用工具为重点,整合录入项目,提高共享程度,精简操作步骤,提升公安工作效能。二是立足服务群众需求,深化警民互动信息化建设步伐。要下大力开展农村、社区警务室公安网接入工作,最大限度地将网上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特种行业、消防安全等管理权力下放到警务室,完善网上查询功能,做到凡是能够通过公安网在警务室办理的业务、查询事项,均能在警务室办理,进一步方便群众。要积极探索警民互动、办证办照的新措施,宣传公安工作,引导群众舆论导向,更加便捷的服务群众,开拓做好群众工作的新渠道,提高群众满意度。 (三)推进公安机关信息化建设,必须坚持走社会信息化建设之路。如果我们仅仅局限于公安机关内部,不只是定位的短视,更是发展的短板。一是要使公安信息化建设成为政府行为。公安信息化是政府信息化的一部分,其服务对象不只是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而是整个社会。各级公安机关必须跳出公安看发展,努力争得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将公安信息化实实在在地提升到政府行为,形成政府主导、政府立项、政府推进的态势,从根本上带动整体向更高层次发展。二是要寻求建设资金社会化。公安信息化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这些资金如果仅依靠政府财政解决是不现实的,走政府投入与社会筹资相结合,是解决这一难题的有效手段。公安机关可以通过分期付款、线路、设备租用、合作建设等方式,充分利用社会信息化资源,实现多渠道筹资、降低成本、提高效能、优化结构等效果。三是要推进理论和技术手段社会化。在信息化建设上,无论是在理论层面,还是在技术手段层面,社会中都有许多经过实践验证的成功理论、经验和成熟的技术值得公安机关学习和应用。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将这些在社会信息化大潮中经受检验的理论和技术引入公安信息化建设,加以改造,为我所用,必将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四是要促进信息资源社会化。随着公安信息化的不断深入,公安机关对社会宏观问题的关注将进一步加强,特别是由宏观政策、决策、金融市场走势、民生等问题引起的社会治安趋势将成为公安机关关注的重点。目前,民政、电信、金融、*、社保等部门均建有独立的信息资源数据库,如能将之与公安信息系统关联整合,必将大大提升警务信息工作水平,增强公安机关打防控工作能力。 (四)推进公安机关信息化建设,必须坚持规范与创新相结合。公安信息化建设作为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必须严格按照“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的原则,正确处理好规范与创新的关系。所谓规范,主要是指:一方面在各大平台和系统建设上要坚决按照省厅确定的建设业务需求和总体框架进行规划建设和整合,强调上下对口;另一方面各地公安机关因地理环境、治安状况相近,要在警务模式、信息化战法等方面进行统一。所谓创新,就是运用多种手段,鼓励广大民警以实现警务实战效益最大化为目标,拓展警务需求,推动信息化发展。创新应重点突出三个方面:要围绕“警务综合管理平台”功能要求,从实战出发,主动改进警务模式,探索战术战法,创新工作机制,使警务工作最大限度地适应平台运行需求,提高平台系统运行效能;要在应用平台系统的前提下,立足实战需求,不断研究开发适应警种、部门职能特点的应用软件,弥补平台系统覆盖空白,力争使信息化建设更加完善,功能更加强大;要坚持与时俱进,善于将较为成熟的高端科技产品引入警务实战,完善高科技产品与平台系统的联通对接,进一步提升信息化服务实战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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