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的实践与思考
公安基层所队的党风廉政建设,是公安机关反腐倡廉整体工作的基石。市公安局紧紧围绕构建落实惩防体系建设这一主线,眼睛向内,立足基层,把握重点,夯实基础,使全局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工作取得了新进展。特别是党的十七大召开后,该局按照党中央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新要求,结合公安部、省厅有关加强基层所队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意见,尤其是去年7月**市公安局提出立足基层重点,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试点工作后,该局结合十七大精神学习和队伍正规化建设,着力在“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上下功夫,善于从实际出发,敢于探索实践,勇于务实创新,把原则笼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具体化、规范化,建立起组织管理、廉洁自律、行风效能、教育管理四大类17本台帐的工作新模式。并选择在甘霖所、崇仁所和交警大队示范试点取得经验的基础上,该局召开现场会,在基层所队中全面推广,从而使全局的基层所队的党风廉政建设的思路更明,抓手更清,载体更实。通过一段时间的实践,深化基层所队的党风廉政建设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同时有力地促进了该局整体工作再上新台阶。
之所以形成这样一个良性互动的格局,究其因素之一,得益于该局对基层所队党风廉政建设的不断实践与思考。在9月19日**市公安局召开的“全市公安基层所队党风廉政建设总结推广会”上,该局的经验和做法作了专题介绍,受到与会的各级领导和同志们的充分肯定。在深化基层所队党风廉政建设的实践与思考上,该局的工作可初步概括为几个方面:
一、理清思路,示范做样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这是一条古训。抓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同样如此,首先要有清晰的思路和方法。一是领导重视、明确要求。**市公安局提出开展基层所队党风廉政建设试点工作后,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立即着手抓贯彻、抓部署,并明确局纪委监察为协调牵头单位,确定甘霖所、崇仁所和交警大队为示范试点单位,并提出立足基层、简明实用、务求创新、走在前列的工作要求,为做好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试点工作指明原则和方向。二是行成于思、谋划载体。作为牵头单位的纪委监察部门的领导经常到3个示范点蹲点调研,与所队班子领导一起,反复学习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加强基层所队党风廉政建设的文件、规定和资料,重点围绕**市公安局党委《加强基层所队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市公安机关基层所队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办法(试行)》和局党委《关于印发〈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与行风效能建设工作要点和组织领导、责任分工〉的通知》《关于印发〈2008年作风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等纲要性文件,结合该局近年制定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和工作规范,进行认真细致的研讨,集思广益,谋划工作载体。三是模式初铸、付之实施。在融会贯通、吃透上级文件精神的过程中,显现出这样一个想法,认为**市公安局制定的基层所队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办法(试行)已以条文的形式,将近年来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工作进行了概括,对抓基层所队党风廉政建设具有方向性、原则性,但其不足之处在于操作性上,若是在**市公安局的考核办法的基础上,把近年来该局开展的有关主题教育、专项治理以及队伍正规化建设中形成的表册相配套,这样既使原则性与操作性相统一,又能使近年来行之有效的工作得以巩固,更使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体现简明扼要,岂不是一条抓深化基层所队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路子?本着这一思路,该局纪委监察部门的领导与示范试点单位的教导员一起,按照**市公安局制定的考核办法,逐块进行对照,凡每块内容以前有表册的或可用表册来反映的均采用表册的形式来体现,同时从实际出发,增加了该局近年来形成并正在使用的表册。由此,在工作中形成了组织领导、廉洁自律、行风效能、教育管理四大类,自查考评、民警重大事项报告(含自备车登记)、企业联系、特邀监督员联系、谈心谈话(含诫勉谈话)、家属联系、来信来访等17本基础台帐的工作模式,通过统一内容、统一封面、统一样式的做法在3个示范点试行,收到了初步的成效。
二、召开会议,部署推广
在示范点取得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该局党委专题研究,形成、印发了《关于深化基层所队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这个《实施意见》明确了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工作内容、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为切实贯彻落实《实施意见》,该局于5月30日召开了基层所队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现场会,全面推广示范点的经验和做法。这次现场会分两步走:第一步,到示范点参观。组织与会人员赴3个示范点甘霖所、崇仁所、交警大队进行了实地参观,使与会人员亲身感受了3个示范点的所容所貌、民警的精神风貌、廉政文化氛围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台帐建立情况,头脑中形成了感性认识。第二步:在局会议室召开会议。先由3个示范点的教导员各自介绍了本单位的工作做法、特点和体会。再由局纪委书记对全局深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明确提出了做好总体工作的实施意见,使基层所队抓贯彻落实工作方向明、要求明、任务清。随即特邀参加会议的市纪委副书记石永平在赞赏该局示范点工作的基础上,提出了“三个一”的希望:一气呵成,抓好推广;一以贯之,抓好落实;一马当先,做好示范。最后,由市委常委、公安局长宋国新就全局如何深化基层所队党风廉政建设强调了三点要求:一是思想认识要进一步到位;二是工作落实要进一步到位;三是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到位。通过召开现场会,使示范点的工作经验和做法强势进行推广,从而进一步深化了全局基层所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加强考评、注重长效
凡新生事物无不经历培育完善、时间考验、实践检验的过程。一是建班子抓责任落实。为深化基层所队党风廉政建设,今年初以来,该局明确在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再建立由局纪委书记为组长,纪委监察督察、政治处、办公室、法制科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指导考评组,全面抓好指导、落实、考评工作。同时明确: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所队科长、教导员是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共同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全面做好组织落实工作。局指导考评组切实加强了工作指导,从而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真正形成抓落实、抓到位的良好局面。二是照样子基层自转。特别是示范点现场会后,各所队科迅速行动,召开会议,统一认识,营造氛围,增强了全体民警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推广落实示范点的经验做法夯实了工作基础。尤其是分管政工、党建工作的教导员,切实履行职责,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按照局里的部署和要求,一项一项地抓好落实,确保了工作的质量和进度。三是抓考评整体推动。依照该局《实施意见》规定的在6月底建好台帐的时间要求,7月1日至8日,局指导考评组对各所队科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的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考评,通过实地听汇报、查资料、看台帐等方式,并就此印发了通报:总体来看,市局召开现场会后,大多数基层单位抓部署、抓贯彻、抓落实,在一个月内如期按要求建立起了示范点的台帐模式,使推广工作在全局基层所队生根、开花、结果,达到了预期的目标。针对个别单位因一些客观因素工作不到位的情况,在《通报》中进行了点名批评,督促改进。总之,该局采用示范引路、基层自转、考评推动的工作方法,建立起长效机制,把基层所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得更实、更有效,从而推进全局的整体工作更上一层楼。
市公安局用一年多的时间,在探索实践中,逐步建立了台帐模式,进一步深化了基层所队党风廉政建设。在回顾工作过程中,感到有以下几点深刻的体会:
体会之一:领导重视是关键。不论在**市公安局提出开展基层所队党风廉政建设试点之初,还是现在,感受到各级领导对这项工作相当重视、相当关注。在工作过程中,**市公安局纪委书记徐明法多次带领市局纪委监察室领导来嵊州市亲临指导,听取汇报,针对性地提出工作意见,为深化完善该局的示范试点工作指明了方向。该局党委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局长宋国新经常亲自过问,关注进程,对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进行协调,并在召开的几次专题会议上,均出席会议,进行部署强调。该局纪委监察切实履行协调牵头职责,把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一场硬仗来打,全力以赴,做了大量的工作。值得一提的是,无论是3个示范点单位,还是现场会后着手要做的单位班子成员,做到思想统一,齐抓共管,带头参与,多次召开班子成员会议,反复讨论研究,并制定出了具体的实施方案,为建立台帐提供了前提和保证。上下各级领导的重视,对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
体会之二:规范台帐是基础。通过这次深化基层所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建立了四方面17本台帐,把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主要工作都通过台帐来体现,把民警的日常工作、思想状况和家庭现状等都分类别、分时间、具体仔细地记录在台帐中,从台帐中可以了解到每一个民警的工作和思想状况,从而使民警队伍的管理工作更简明,更透明,也使过去普遍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虚的、空的东西,向实的、具体的方向转变,更为基层单位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效能建设打实了基础,提供了载体。
体会之三:民警参与是保证。要搞好党风廉政建设,离不开全体民警的参与,他们既是具体的实施者、参与者,也是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各单位普遍以召开会议、个别谈心的方式,以充分调动全体民警的自我参与、主动参与的积极性。在工作中,按照台帐的要求,及时提供资料,丰富完善台帐内容。与此同时,增强了民警的自律意识,自觉做到以党风廉政建设的内容来对照自己,以廉政勤政的要求来激励自己,为做好各项业务工作起到了保障性的作用,有效地促进了该局基层所队的队伍建设和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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