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公安保卫工作的一点思考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公安保卫工作对于深入开展创建和谐、平安、活力项目部,全力维护项目部内部稳定和政治稳定,确保生产、生活秩序的安全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如何提纲挈领搞好此项工作是摆在各项目管理者面前的一项重要议题,作为漳平项目此项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人,一点个人看法在这里做抛砖引玉之举。
管理好此项工作无非三点,一曰刑、二曰名、三曰教。
刑就是刑罚的意思,就是触犯规章制度所要承担的代价。首先要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及规定,制度、规定务求细密、严格,切实做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公安保卫工作有法可依,其次选任执法严格的人员从事治安管理工作,执法工作不唯人只唯事,做到执法必严,第三就是要违法必究,对于违反项目部管理制度的人和事必须予以严惩,不能姑息迁就。长此以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公安保卫工作相关管理规定方能深入人心,形成约定俗成的规矩不去触犯,否则,任何工作将流于形式,不能取得长治久安之实效。
名就是给予名誉奖励的意思,一是针对综治管理工作中工作认真,执法严格的工作人员给予名誉,进行表彰,不断完善和强化激励机制。使工作人员勇于开展工作,敢于开展工作。二是大力弘扬正气,表彰见义勇为、同违法犯罪做斗争的模范人员,形成群防群治的大好工作局面。三是深入开展创建活动,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在公司范围内,积极开展争创“模范单位”、“优秀单位”和“安全文明单位”的各项活动。不断加大基层安全创建活动的广度和深度。
教就是进行教育的意思,一是开展系列教育活动,宣传落实《公民思想道德实施纲要》,加大普法教育的力度,提高员工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鼓励职工争做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建筑工人。二是教育后进,对于犯过错误的职工同志本着治病救人的态度加强教育工作,允许改正错误。
按此三点结合开展工作,将起到环环相扣,绵绵不息的效果,推动项目部综合治理工作,形成长治久安的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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