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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经侦宣传工作的几点思考

    时间:2011年05月08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经济领域不断扩大,经济相关活动日益频繁,经济生活所占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比例越来越大,广大人民群众分享着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丰硕经济成果的同时,部分群众切身经济利益受到不法分子不同程度的侵害,不法分子以不断翻新的作案手段实施经济犯罪,造成各类经济犯罪层出不穷。尤其在近年,由于一些直接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涉众性经济犯罪不断出现,并呈现高发态势,人民群众了解公安经侦部门工作职能,认识经济犯罪表现形式、犯罪手法、社会危害性等方面的现实需求在不断增加的同时,公安经侦部门需要群众力量支持的紧迫性也相应递增。一方面,经济案件的系列工作,譬如案件来源、线索摸排、证据获取等,如离开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便寸步难行,而要获取人民群众的支持和配合,宣传无疑最直接有效的手段;另一方面,群众对经侦部门的职责权限、管辖范围的认识了解仍存在较大盲区,以我市为例,便时常有群众到经侦支队报案,称其被骗了几万、几十万,请求经侦支队立案侦查,其“被骗的事实”实质是普通诈骗,属刑侦部门管辖,但部分群众认为自己的钱被骗了由经侦部门处理是理所当然的事,还要求经侦部门必须管,对民警苦口婆心的解释还半信半疑,更有甚者尚不知晓公安机关有经侦这一部门,存在被经侦管辖的犯罪侵害后跑到派出所或刑侦部门报案要求其处理的突出现象,由此,就更谈不上广大群众对经济犯罪表现形式、惯用手法、社会危害性等方面深入了解的问题。鉴于此,加大经济犯罪相关宣传工作力度迫在眉睫,唯有通过大力宣传,让人民群众了解经侦,支持经侦,并最大限度的参与经侦工作,才能促使经侦工作整体顺利推进;唯有充分发挥宣传工作遏制经济案件高发,防范和打击经济犯罪的重要作用,才能确保经侦工作取得实效。公安经侦部门作为打击经济犯罪,维护经济安全和经济秩序的主力军,对开展好宣传工作自然责无旁贷。下面,笔者就经侦宣传工作的现状与问题、原因及对策浅谈一下个人观点。

        目前经侦宣传工作现状及存在问题。

        近年,随着公安经侦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保驾护航的任务不断加重,开展经侦宣传工作的现实需求性和紧迫性不断增加,宣传工作已逐步引起公安经侦部门的高度重视,目前,正在开展的各个专项行动都将宣传工作作为考核重点之一,尤其近期总队按公安部经侦局统一部署,从今年起将每年的5月15日确定为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明确了今年的宣传主题,并作了详细安排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足以可见经侦宣传工作已成为整个经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迄今为止,经济犯罪举报中心宣传日活动开展了10届,通过历年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安经侦部门职责权限、管辖范围有了一定认识,一定程度上向社会展示了公安经侦部门打击经侦犯罪的决心、能力和公正执法的良好形象,以及经侦工作在保护企业生产经营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中不可缺的重要作用。但是,笔者认为,目前经侦宣传工作在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依然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

        一是重办案,轻宣传的现象依然比较突出。目前,部分公安经侦部门没有将打击和防范充分结合起来,没有充分发挥打击强化防范的延伸作用。打击经济犯罪始终是经侦部门的第一要务,因此重视侦查破案固然无错,但局限于为打击而打击的工作思维和方式,仅把案子办好,不对外宣传,就不能充分发挥打击工作的延伸作用,不能充分展示经侦民警的精神风貌,群众因此无法看到经侦部门的工作业绩,不法分子也看不到公安机关打击经济犯罪的决心和能力,依然会肆无忌惮的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造成无法有效遏制经济犯罪高发和公安经侦部门孤军奋战的问题。

        二是可择时的宣传活动其时机把握不够准。宣传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震慑和防范经济犯罪,争取群众支持参与打击工作,但由于宣传工作公开化的特性,使宣传效应客观上具备两面性,即相关宣传在教育群众的同时,不法分子也必然有一定知晓和掌握,尤其在需要报道一些犯罪分子作案手法和公安机关行动计划的情况下,如对宣传时机把握不当,很容易打草惊蛇,并提醒了一些伺机作案的不法分子,以致宣传工作适得其反。目前,很多专项在行动之前或行动初始阶段就组织宣传,笔者认为应区别情况,不能形成凡是专项行动开始就要搞宣传的工作模式,这种提前宣传、早宣传的方式其良好的出发点毋庸置疑,既为争取人民群众支持参与,但实际往往会造成不法分子,尤其是有组织的犯罪团伙和具备一定反侦查能力的犯罪分子过早警觉,随即将违法犯罪行为彻底收敛,在集中行动结束后又重起炉灶,重新开张,造成公安经侦部门不得不投入大量的警力,付出更大的破案成本。

        三是宣传内容把握不够好。目前,公安经侦部门对以什么样的宣传内容及形式突出宣传主题,如何找准最佳的宣传切入口,通过何种方式方法达到最佳宣传效果还不能全面把握,特别在宣传内容的提炼上,对那些内容可以大肆宣传,那些内容需要严格保密心里没有底,尚缺乏这方面的专业知识和甄别能力,形成一种矛盾心理,造成因为怕泄密而干脆不搞宣传,或在宣传中提供给新闻媒体的材料过于简单、枯燥,无法达到理想宣传效果的问题。

        四是宣传深度不够。目前的经侦宣传工作,宣传角度在不断扩大,内容基本覆盖了高发性经济犯罪,以我市为例,近年的宣传基本覆盖了非法经营、非法传销、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高发犯罪,但为宣传而宣传的现象较为突出,宣传深度还不够,一方面其达到的社会效果仅为部分群众知道经侦这一部门和主要罪名,而这些犯罪的具体表现形式和惯用手法,以及具体有效的防范措施群众往往不能通过宣传认识掌握;另一方面,群众对经济犯罪分子作案手段和惯用手法的知晓掌握程度,以及部分群众对经侦部门知晓率还比较低,多数群众对如何识别和防范经济犯罪还知之甚少。

        五是宣传方式缺乏创新。目前,经侦宣传渠道并不单一,包括电视、广播、网络、报刊杂志、街面设点宣传等,这些宣传覆盖面比较广,受教育群众比较多,但存在广而不深的弊端,以致群众所受教育程度肤浅,宣传效应欠佳,从严格意义上讲,这些宣传活动均属群众被动接受性宣传,即只有群众主动收看、浏览、参观才能达到一定的宣传效果,经侦部门主动深入群众,召集群众面对面进行宣传的情况则鲜有耳闻。而现实生活中,有很大一部分群众认为经济犯罪及其侵害离自己很远,对此漠不关心,在工作之余通常喜欢看一些娱乐性强的节目、栏目,对宣传节目、栏目感兴趣的群众相对较少,在街面宣传中,主动上前观看了解的群众也比较少,对宣传单认真学习并理解的群众更少,辛苦做出来的宣传单发放给群众后,通常是随便浏览一下后便丢弃,令宣传民警心痛,同时也反映出了我们的宣传工作感染力较弱的问题。

        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是警力短缺,案侦任务繁重,致使宣传工作相对滞后。经侦作为维护经济秩序和经济安全的中坚力量,在经济案件发案数量大幅上升,影响范围不断扩大的情况下,必然要面对繁重的任务和严峻的挑战,尤其市级经侦部门面对侦办案件比较复杂,警力比较少的现状,通常要打破内设机构界限,全体动员、全力以赴投入案侦工作,繁重的案侦任务消耗了大量的警力及精力,由此造成警力相对短缺,民警精力不济的现象,在侦办案件结束后,民警身体和心理往往都已非常疲惫,加之案侦任务接踵而来,更没有时间和精力去搞宣传工作。

        二是缺乏宣传经费。在经济发达地区,经侦部门的经费或许相对充裕,但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如我市经侦部门,经费紧张的问题显得非常突出,在办案经费已非常紧张的情况下,更谈不上保障宣传经费的问题。经费比较紧张的情况下,宣传工作的开展必然举步维艰,勉强能搞一些简单的宣传,宣传效果自然无法保证,譬如利用电视、广播等媒体进行专题宣传这些效果相对好但收费较高的宣传手段,在我市此类欠发达地区落实起来确实有一定难度。

        三是对宣传与打击的关系缺乏总结和研究。目前,在上级部门安排宣传工作后,下级公安经侦部门没有切实把宣传任务与本地的具体情况结合起来,没有对犯罪形势和犯罪规律进行认真研究,没有考虑拟宣传内容是否适合现阶段公开报道。是先宣传后打击还是先打击后宣传,还是边打击边宣传或在取得阶段性成效后再宣传,在某一阶段宣传到什么程度,均缺乏系统的总结研究,仅知道要“适时”宣传,究竟怎样才“适时”却一知半解,以致造成宣传与打击不协调的问题。

        四是宣传人员思想认识仍然存在一定误区,对宣传工作把握不到位。宣传需要周密细致的准备工作,涉及到写作、沟通等方面的综合能力,而经侦部门内部通常没有专门的宣传机构,宣传民警通常是兼职宣传员,对宣传的重要性认识不高,思想上还存在宣传仅是一项次要工作的认识误区,宣传综合能力也有待提高,或多或少存在某方面的能力缺陷,尤其存在思路单一,宣传材料质量较差等现象,特别对案件材料的公开程度,媒体的风格和报道习惯,那些媒体更适合报道拟宣传事项等更缺乏全面把握,由此,对宣传工作的把握存在不到位的地方也属必然现象。

        针对存在问题建议采取的对策

        一是提高认识,统筹兼顾。对经侦宣传工作重要性的充分认识是搞好宣传工作的前提,为此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经侦宣传工作服务侦查、反映战果、防范经济犯罪、减少经济犯罪发案率、鼓舞士气、树立良好形象、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及在推进经侦整体工作等方面的重大作用;要深刻领会宣传是防范的有力手段,打击和防范密不可分的关系,将经侦宣传与侦查等工作合理安排,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尤其要科学调整勤务模式,整合内部警力,激活民警活力,借助公安机关宣传部门的力量,并指定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层层落实责任。

        二是争取专项经费及相关部门支持。针对公安经侦部门经费相对紧张的问题,笔者认为应开源节流,从三方面努力:一要全力争取宣传经费,通过多渠道努力,向领导充分汇报,说明目前经侦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及其现状;二要竭力争取相关部门支持,对发票、银行卡等犯罪的宣传,积极与相关部门协商,采用“你出钱我出力”的工作模式,弥补经费不足,并可考虑在不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向在宣传活动中直接受益,并有雄厚财力的行业争取宣传经费;三要严格财务管理,尽量节约开支,减少不必要的开销,尤其要做好宣传经费预算,提前预留一批经费作为宣传之用。

        三是加强学习培训和自身总结,提高宣传民警综合素质。针对宣传工作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强教育培训,上级部门可考虑组织宣传教育培训班,着力提高宣传员的综合素质和宣传水平,以此高度重视的工作态度带动各地宣传工作的大力开展;还要加强自身总结,对于在以往宣传中出现的问题,要认真思考,找到其症结所在,针对性解决,对曾经在宣传中出现过纰漏的,也不能因噎废食,因怕出问题而不搞宣传工作,而应寻求解决办法,改善宣传工作。

        四是让宣传员亲历案侦工作,并加强与媒体的沟通交流。为避免宣传与实际脱节的问题,笔者认为,应让内部宣传员参与或跟踪具体的案侦工作,以此更了解案侦工作的具体环节和经侦民警付出的艰辛努力,促使宣传工作更具体、更全面、更生动、更具感染力,提高宣传深度;并与各类媒体加强联系,在争取媒体支持的基础上就宣传细节进行沟通,向媒体提供有价值、有层次的宣传素材和资料,形成公安经侦部门得到宣传和关注,新闻媒体得到市场的互利双赢工作模式。

        五是完善激励机制,奖惩逗硬,激发民警宣传潜力。目前,上级公安机关已逐步建立完善了宣传工作考核奖惩机制,明确了工作目标和要求,但基层公安经侦部门对此项工作的部署和开展仍参差不齐。鉴于此,笔者认为,应将宣传工作列入经侦部门内设机构和民警工作量化考核的重要内容,对经侦宣传员的职责范围、工作要求、考核奖惩等各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作出明确规定,以此实行规范化管理。尤其对工作开展成绩突出或有明显进步的,要及时予以肯定和奖励,对工作长期打不开局面要进行问责,根据具体情况追究相应责任。

        六是加强宣传工作调查研究,完善现有宣传体制。加强宣传工作的调查研究,是夯实宣传改革理论基础,促进宣传工作在改革中不断完善,确保宣传效应不断扩大的必要手段。笔者认为,在现有宣传体制基础之上,就改进宣传方式,加大宣传深度等方面,应逐步完善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建立完善经侦部门与派出所的联络机制,通过加强与派出所民警的沟通联系,调动派出所经侦联络员和社区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派出所对社会面熟、信息灵通的优势,促进经侦宣传工作;二是在目前以被动接受宣传为主的宣传模式基础之上提倡并融入主动宣传模式,将二者有机结合,形成互补,除主动深入企业开展警企联系外,要主动深入社区开展面对面的宣传,主动向重点单位、易感人群介绍高发经济犯罪和涉众型犯罪的典型案例、作案手法及社会危害性;三是建议上级公安部门可考虑在打击、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的基础之上,将经济犯罪宣传时间适当增加,建议将宣传日改为宣传周,并针对宣传活动出台规范性文件,明确必须开展那些宣传活动,可创造性的开展那类宣传活动,要达到什么样的宣传效果,以此促进宣传效应的不断扩大。

        七是强化宣传规范,注意宣传技巧,大胆开展宣传。由于经侦工作中部分内容涉密的特点,我们需要注意,对宣传工作要有所为有所不为,在实践中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宣传主题和宣传内容进行甄别和取舍,如对民警的办案思路和破案手段应严格保密,以避免其成为犯罪分子提高反侦查能力的免费学习资料,一旦我们的宣传报道对不法分子起到提醒、示范作用,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会更隐蔽、更狡诈,很容易造成同类案件在短期内遍地开花,成井喷之势。笔者认为,对宣传内容中涉及到案件侦查手段和公安经侦部门具体工作环节的问题,务必层层把关,对不该宣传的内容,坚决予以保密,如发现宣传工作弊大于利,影响案侦和行动的情形,应该立即停止宣传。当然,我们也不能畏手畏脚,形成前怕狼后怕虎的工作作风,绝不能忽视经侦宣传工作对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发挥的不可替代的巨大作用,在不影响案侦工作,不透露具体侦查环节和手段的情况下,尽量集中力量大张旗鼓地把案侦成效和侦查民警艰辛细致的工作通过声势浩大的宣传报道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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