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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公安机关主动融入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思考

    时间:2011年05月09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公安机关担负着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三大历史使命,应当立足自身职能,与时俱进,既主动融入实施城乡一体化战略这一历史洪流,又要为城乡一体化战略的实施起到良性的保障和推动作用。

        一、公安机关必须主动融入城乡一体化进程

        公安工作既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部分,又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前提和保障。城乡一体化战略的实施正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因此可以说,公安工作既是城乡一体化战略的一部分,又是城乡一体化战略实施的前提和保障;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既是城乡一体化战略的保卫者,又是城乡一体化战略的参与者和服务者,而整个经济社会的发展反过来又可以保障和推动公安工作不断前进。因此,公安机关必须主动融入城乡一体化进程,要坚决摒弃在城乡一体化进程中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旁观者”、“置身事外”心态,坚决摒弃城乡一体化进程与公安工作无关的错误认识。在城乡一体化进程中,公安机关不是无所作为,而是大有可为。

        在城乡一体化进程中,随着经济的发展,招商引资步伐的加快,工业发展的新突破,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明显加剧,城区规模的不断扩大,外来务工、经商、办企业等各类人员的增加等因素,给公安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这就要求公安机关必须与时俱进,按照*总书记切实提高维护国家安全、驾驭社会治安局势、处置突发事件、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四种能力的要求,着眼于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大局,针对新形势新任务,从政治稳定、经济安全、治安平稳、服务高效等角度出发,研究新情况,探索新思路,提出新方法,解决新问题,创建新机制,增长新本领。特别是要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个大局,按照“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的要求,更新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方式,增强服务意识,拓宽服务领域,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为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既要继续坚持原来行之有效的城区治安管理的方法和措施,又不能再满足于过去的水平。在警力布置、警务机制、工作重心、工作模式等方面,要按照城区管理的标准予以整合和重建。要防患于未然,对可能出现的新的治安问题未雨绸缪,避免产生新的治安乱点和防范漏洞,形成治安真空和痼疾,减少城市化进程中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确保城郊结合部地区的治安平稳。

        二、强化维稳工作,切实保障城乡一体化战略顺利实施

        伴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招商引资步伐的加大和工业发展取得新的突破,征地拆迁补偿、工程建设中的拖欠民工工资、工商企业发展中的拖欠货款、材料款和员工工资等不稳定因素将大量产生和积淀,并可能在一定条件下激化。激化的方式也可能向多样化发展,给社会稳定带来新的较大压力。公安机关必须牢固树立“发展是政绩,稳定也是政绩”的观点,立足本职,强化维稳工作。

        一是要提高发现能力。发挥公安工作点多、面宽,触角广泛、触及深入的优势,密切关注社会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全面排查、充分掌握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不稳定因素和群体性事件苗头等情报信息,及时汇总、分析、研判、上报,为党委、政府预警、报警,立足于抓早抓小抓苗头,防止各种社会矛盾汇合。

        二是要提高化解能力。把大力化解人民内部矛盾作为维护稳定的一根主线贯穿始终,以化解矛盾保稳定。要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上,以保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前提,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紧紧依靠和充分相信绝大多数群众,协助主管部门开展疏导工作,以落实政策、法律手段和部门合力化解矛盾,力争使问题解决在内部、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是要提高处置能力。针对当前群体性事件的新特点,充分考虑和估计城乡一体化进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类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新情况,认真制定、细化和完善处置预案。对堵塞交通、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扰乱国家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要坚决依法打击,毫不手软,绝不允许事态进一步扩大,绝不允许危害社会稳定的人员形成组织,绝不允许危害社会稳定的各类活动形成气候。

        与此同时,应注重加强对民警的教育管理,进一步严格队伍纪律,在执法办案、管理服务中严格依法办事,慎言慎行,防止因处理不当和工作失误导致群体性事件的发生,防止因处理不当和工作失误导致非对抗性矛盾激化为对抗性矛盾,防止因处理不当和工作失误导致矛盾转向公安机关。

        三、实施一元化户籍管理制度,保障失地农民合法权益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城乡分割的户籍管理二元结构阻碍了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地区间的合理流动,不利于城市化建设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不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虽然城市化不仅仅是人口身份的变更,但人口身份的转变、特别是城镇人口占全部人口一定比例却是城市化的重要指标之一。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是加快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步骤,是进一步加快城镇化发展战略的内在要求,是逐步消除城乡差别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的现实需要。一元化户籍管理制度不仅保障了失地农民应当享有的权利,还将使其逐步与城市居民享有同等的社会保障、义务教育及就业政策等权利,真正享受到城市化带来的实惠。

        为此,公安机关必须以优质高效的服务,积极稳妥地做好一体化进程中原农村人口的“农转居”工作,除及时办理失地农民的“农转居”手续外,还应继续放宽“农转居”条件,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取消进城人口计划指标管理,实行户口迁移条件准入制度,实行有利于吸引资金和人才的城市户口迁移政策,放宽对申请迁入城市投靠亲属的条件限制,改革大、中专院校学生户口迁移办法,严格控制“居转农”,在人口身份方面有力推进城镇化战略。

        四、加强治安管理,创建城乡一体的和谐社会

        关注民生、体察民情、尊重民意是新一届政府的执政理念,城乡一体化的实施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的必然,是要让改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公安机关也应该让以人为本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对身份转变后的农民进行规范、引导、养成,让他们感受到城市文明和城市生活气息,在推出便民利民措施、规范行政执法等方面使他们更加得到尊重,感受到公正、公平,并以此带动、加快公安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适应城乡一体化建设步伐。

        一是按照城区标准调整警力布置。针对城乡一体化进程速度较快地区的治安现状,在新拓展城区适时组建公安派出所或治安执勤点,跟进经济社会发展;同时,下沉警力,精简、抽调机关科室人员,充实一体化进程较快区域的派出所,缓解派出所警力与形势发展不相适应的矛盾。

        二是按照城区标准抓好交通管理工作。要提前规划新城区的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在新城区的新建道路上适时增设红绿灯、标志标牌、人行横道线等交通设施,提高新建城区的道路交通通行能力。同时,在新建城区积极开展交通安全进社区的工作,有效提高身份转变后的道路交通参与者的交通法制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珍惜生命意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文明程度。此外,在新建城区的主要路口增加交通民警执勤,以规范、严格的指挥和管理逐步引导、养成新增城市人口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减少新城区的道路交通事故。

        三是按照城区标准抓好消防工作。要以确保安全和方便群众为原则,按照消防建审工作的要求,对新建城区的建筑、公众聚集场所、生活小区等提前介入规划和审核,并为之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服务,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同时,努力抓好消防基础工作进社区的工作,努力构建消防工作新机制。在一些经济发展较快、基础条件较好、城乡一体化进程迅速的新建社区逐步组建社区义务消防队并抓好适应型训练,在新建社区增设消防配套设施,提高社区自身对一般火灾的预防、扑救能力。此外,要以“119”宣传日为契机,通过报纸、电视台、广播和社区消防运动会等多种形式,在新建社区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工作,提高“农转居”人员的珍惜生命意识、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杜绝群死群伤和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四是按照城区标准抓好社区警务建设。要适应大开发、大发展的动态环境,按照“警力下沉、警务前置”的原则,按照“城镇带动农村,农村促进城镇”的思路,大力推进社区警务战略的实施,迅速将社区警务战略向城乡一体化区域延伸,形成规模,实现社区警务建设的城乡一体化,以小区域的治安稳定促进和带动社会治安大局的长期稳定。工作中,要把有限的警力放到社区,充分发挥民警的主导作用,组织好各种专业的、义务的治安防范力量,有效地开展防范、巡逻、控制工作。同时,侧重于流动人口管理和行业场所、企事业单位的安全防范工作,在各小区、场所、路口跟进安装技防装置和监控探头,铺开技防网络体系,改善防控基础设施。

        五、严厉打击种类违法犯罪,全力维护政治社会稳定

        “严打”工作是公安机关一项长期的工作,打击犯罪是维护好社会秩序的首要环节。在城乡一体化战略实施的进程中,要在认真总结“严打”整治斗争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继续深化和推进“严打”整治斗争。在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招商引资步伐、实现工业发展新突破的过程中,必将带来人财物的大流动,加之交通便利,违法犯罪的城乡一体化趋势明显,城乡违法犯罪的种类逐渐趋同、动态性增强,在新建城区和城郊结合部可能会比以往更多地出现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爆炸、杀人、绑架、抢劫、抢夺以及涉枪等犯罪活动。对此,我们必须未雨绸缪,超前谋划。

        一是继续强化刑侦基础工作,充分发挥刑事特情、刑事技术、刑事资料以及阵地控制、刑嫌调控在案侦工作中的作用,提高利用率。

        二是进一步落实案件侦破责任制,特别是要落实命案、规划案的侦破责任制,明确职责,锲而不舍,多方获取线索,注重线索质量,对发生在城郊结合部区域的影响大、危害深的恶性案件要尽快破获,坚决打掉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三是进一步落实市局“四道防线”、分局“三层防线”等打防控机制建设的要求,在新建城区开展实战演练,调整警力部署,规范卡点设置,努力预防、减少和打击街面“两抢”等现行犯罪。

        四是要针对新建和新迁入企业,深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及时开展宣传,提高企业防范职务侵占等经济犯罪的能力;对已发生的经济案件,要迅速开展侦破工作,及时破案,为企业挽回影响和经济损失。

        五是要在新建小区积极开展创建“无毒社区”活动,狠抓打击毒品违法犯罪的工作,搞好禁毒宣传,提高身份转变人员的禁毒意识。

        六、深入开展大练兵,切实提高“四个能力”。

        深入开展大练兵活动,既是上级公安机关的安排部署,也是公安机关面对形势的紧迫要求和队伍现状,在重要战略机遇期提高综合应对能力和战斗力水平、主动融入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必然选择。在城乡一体化战略实施的过程中,公安机关必须要以*总书记在观摩全*公安民警大练兵汇报演练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公安部《**至**年全*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纲要》的要求,推动练兵活动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大力加强维护国家安全、驾驭社会治安局势、处置突发事件、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四种能力的建设,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把大练兵活动推向深入,大力推进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不断提升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战斗力,真正担负起新世纪新阶段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为推进城乡一体化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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