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分局信息化建设的现状及对策思考
三、进一步加强基层公安机关信息化建设的对策。一要强化发展意识,在提高民警应用能力上下功夫。要狠抓认识提高,进一步强化民警的信息警务理念,将信息化应用水平和成果与日常考核、干部任免等挂钩,充分调动民警的信息化应用积极性。要狠抓技能培训,把信息化应用作为深化全警大练兵的重要内容,按照警种、岗位和年龄的不同,分层次组织开展培训,切实提高民警的信息化应用能力。要狠抓实战应用,把信息化应用融入日常警务工作,成为民警的工作常态,充分发挥信息化建设的规模效应和倍增效应。要狠抓典型培育,采取组织信息化应用比武竞赛等办法,在基层发现培养一批先进典型,充分发挥他们的榜样示范作用,推动基层信息化应用整体水平的提高。二要强化源头意识,在规范信息采集录入上下功夫。要将源头数据的采集录入作为基层所队最基础的业务,进一步健全工作责任制,规范民警的信息采集录入行为,着力提高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时效性。要坚持服务实战的目标,紧紧围绕“吃住行销乐”环节,突出实有人口、工作对象、高危人群,以及旅馆业、中介业、典当业、网吧、洗浴场所、二手交易市场等重点,切实加强信息采集工作。要采取立项推进的方式,认真抓好有作案手段的案件现场勘查、洗浴场所留宿人员旅馆化管理、摩托车修理行业登记报备等难点问题的解决,纳入常态化管理轨道,尽可能减少信息资源的流失。三要强化共享意识,在打破信息封闭上下功夫。要坚决摒弃狭隘的部门利益观念,依托警务信息综合平台,切实提高信息的共享度,除有特殊规定外,采集录入的各类信息数据,原则上都要开放共享,不得层层设置密码口令,人为制造应用障碍。特别是要加强不同地区、不同警种、不同部门之间的协作,建立网上信息交换共享机制,努力实现信息的跨地区、跨部门、跨警种共享应用。同时,要结合动态巡防工作,积极推广移动警务系统,实现与公安网的实时链接,使民警即使走出办公室,依然能够随时随地快速上网查询信息,依托网络平台在街面、路面和现场动态办公,处理各项公安业务。四要强化研判意识,在加强信息预警上下功夫。要进一步完善信息研判机制,在基层分局组建专门的研判机构,配齐配强力量,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流程,不断拓展情报信息研判的领域,提高研判工作水平。当前,要按照警力跟着警情走的要求,加强对本地及相邻地区违法犯罪变化规律特点、发展态势的动态分析,研判发案的重点时段、路段和部位以及作案手段、区域分布等动态特点,为科学配置警力提供支持。要正确处理研判中心与职能部门、基层派出所的关系,明确信息研判职责,侦破具体个案、查控特定犯罪嫌疑人的研判工作由职能部门负责,对某个派出所微观层面具体环节的研判工作由派出所自行开展。同时,要充分利用公安信息网的优势,及时发布研判成果,科学指导基层开展实战。五要强化应用意识,在服务侦查破案上下功夫。要进一步健全网上破案工作机制,继续推行以案、人、物、证、场所等信息为起点的主动进攻型作战方式,积极实践网上排摸、网上串并、网上查证、网上缉捕等新战法,实现侦查破案模式由以“从案到人”为主向以“从人到案”、“从案到案”为主的转变,不断提高动态复杂条件下的侦查破案工作水平。要进一步健全网上控制工作机制,充分利用警务信息综合平台高度关联、共享的优势,积极开展信息的网上自动比对碰撞,实现对人、物、场所、行业、阵地的网上实时管控,形成侦查破案新的增长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