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节日期间公安交警的执法艺术
中华民族是一个有着悠久文化传统的国家,人民对于节日往往是非常的重视,通常表现在节日前期,及早的购买节日所需的各种物品,出现群体性购买潮;在节日期间,喜于探访亲友,人处于一种半兴奋状态,从而导致自我防护意识降低。因此,在节日期间特别容易发生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而此时,作为道路交通安全的守护者——公安交警则承担着比平常更为艰巨的任务,不仅要采取超常规的工作方法、加大路面的管理力度,建立“坚不可摧”的“防、管、控”体系,严查各类交通安全隐患、严防各类道路交通事故,更要积极的调整自己的心态,全力做好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那么,公安交警怎样掌握节日期间的执法尺度,圆满地完成节日期间的保卫任务呢?笔者从以下几方面浅析公安交警在节日期间的执法艺术。
一、牢固树立为民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行动是思想的外化表现。从公安执法活动的角度讲,执法理念直接左右和影响着执法者的执法方式、行为规范和执法目的的实现;执法行为则直接反映执法者在组织实施执法时的思想意识、思维方式和态度立场。因此,要解决公安执法问题,首先必须解决执法思想、执法观念问题,这是前提和基础。
199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条明确规定:“人民警察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维护人民的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从而以立法的形式明确了“为人民服务”这一宗旨的重要地位。要将公安机关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真正的落实,就要求公安交警在各项执法工作中,要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需要,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执法、去工作、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
人民群众的支持,是公安工作最大的政治优势,是公安队伍不断发展壮大的源泉,是做好公安工作的根本保证。而检验公安工作的标准就是看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答应不答应。因此公安交警在工作中必须要做到恪尽职守、爱岗敬业,高质量的做好本职工作,特别是在节日期间,当人们都在其乐融融的享受家庭的温暖时,公安交警却在严寒中守卫着人民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这是就要求公安交警牢记公安工作的宗旨,肯于牺牲、肯于奉献。
二、讲究执法艺术,构建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由于受传统思想的影响,我国部分群众特别是文化不发达地区的群众,还有着这样的观点:即节日期间行车外出,希望一路顺畅,最好是一路绿灯,没有红灯。如果遇到被交警处罚则认为不是好兆头。于是,许多的被处罚人不仅不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往往还是带着脾气接受处罚,对交警报粗口、说脏话、有的甚至还对交警大打出手。其所谓“以和邦国,以统百官,以谐万民”,在这种情况下,公安交警如不能有效地化解矛盾,平复被处罚者的情绪,那么不要说构建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就是处罚的最终目的又不能达到。所以,执罚的过程中,公安交警一定要懂得运用执法艺术,在即不破坏违法行为人在节日期间出行的心情,又完成纠违的任务,保证群众出行的安全。
首先是语言的艺术。语言是人际交流的工具,是人与人沟通、交流的一种主要方式,表达方式的不同,往往会收到不同的效果,正所谓“好言一句寒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在纠正违法时,公安交警如果施以尖锐、刻薄的语言,用教训、奚落的口吻,不要说什么教育效果了,违法者甚至连听也听不进去,这样不仅处罚者与被处罚者之间的关系趋于紧张,更给节日笼罩了一层不愉快的气氛。因此,在纠正违法时,公安交警可以因势利导的说一些具有亲和力、诚恳的话,对待不同的违法行为人采用不同的语气,或委婉、或直白、或幽默、或浅显,或直奔主题、或循序渐进。这样不仅可以化解违法行为人因被处罚而产生的不良情绪、消除其与处罚者的矛盾,还能使违法者自己认识到错误,自觉接受处罚,从而达到教育的目的。
其次是微笑的艺术。在被处罚时,被处罚者往往容易在心理上与交警产生距离感,这时如果公安交警一脸冷漠的表情、态度强硬,就会让被处罚者觉得交警在“摆架子”、“讲派头”,这样就会在警民之间造成隔阂和障碍。而此时,公安交警淡淡的微笑,不仅能有效地缩短与被处罚者之间的距离,跟更体现出公安交警良好的道德素质和良好的职业操守,从而达到良好的纠违效果。
再次是敬礼的艺术。可以说敬礼是公安交警的纠正违章前的“招牌动作”,一个标准敬礼动作是对交通违法者的尊重,同时也是新时代公安干警良好形象和规范执法的表现,接受交警的敬礼后,违法者就会自然的产生对交警同样尊重的情感,从而协调了警民的关系,有效的促进了执法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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