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2010年行政执法自查总结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简化办事程序,方便群众办事,根据*县人民政府永政发【****】***号文件的及当前开展的“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科学发展”大讨论活动的要求,*县公安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违指导,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行政,按照相关文件精神扎实开展行政执法及信息公开工作。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建立健全了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配齐了人员,责任落实到人。对本机关的政府信息认真清理和保密审查。严格执行政府信息的公开方式程序和时限。按时公开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公共安全和重大公共利益的公共信息。不存在不履行公开义务、不及时纠正虚假信息、违反规定收取费用或者提供有偿服务、公开不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情况,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依法申请行为没有出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二、根据《*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对照检查,我局有专职的法制工作机构-法制室,有专职法制民警*人;按照要求贯彻落实了“行政问责办法、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四项制度。行政执法人员主体资格具备、行政执法程序合法,没有出现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和其他消极执法行为。制定规范性文件的主体、权限、依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没有与上位法及上级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乡冲突。没有违法设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及行政收费的情况。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的情况。
(一)、加强培训和宣传
首先,对内部公安民警加强培训工作,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部署、要求,结合本县实际,对全县执法办案部门民警采取专门培训与以会代训相结合,重点培训与普遍培训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培训,以保障《治安管理处罚法》和《道路交通法》的顺利施行。今年来,公安局借助“三考”的东风组织全县民警对《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法》进行考试、竞赛等促进民警学习、掌握运用。
其次,《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法》对外的宣传,利用电视台、发传单、张贴、逢集天对其内容的宣讲、咨询等方式进行宣传,同时还利用宣传车先后到桧溪、黄华、莲峰、大兴等乡(镇)巡回宣传,让人民群众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以保证《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法》的顺利实施。
(二)、执法情况
1、自****年以来,全县公安机关受理治安行政案件***件,行政拘留***人,罚款*万余元;按照一般程序办理交通违法案件**件,拘留**人,简易程序罚款**余万元。
2、今年办理共办理听证案件*件,引起行政复议的案件*件,市局法制科通过复议予以维持。
3、处罚执行的难题。罚款执行难,导致案件降格处理,执法不严的现象仍然存在。如殴打他人或故意伤害类案件,按《治安管理处罚法》第**条规定有三个处罚档次,一般情节和从重情节,行政拘留必须罚款,对偏远、经济不发达地区行为人,根本无力缴纳罚款,而降格处理,全案又无从轻情节。
听证范围案件,行为人利用听证时限逃避公安机关的处罚。如卖淫、嫖宿类案件,行为人大部分属外地人。且用假姓名、地址,一旦逃跑,根本无法处罚执行。
一部分案件罚款数较低,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立案执行费较高,手续程序繁琐,若将滞纳金一并裁决执行,行为人无力承担,执行若变卖财物,又不人性化。
4、交通违法案件的办理在实践中罚款数额底数总体过高,执行有一定难度。
总体来说,*县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四项制度”,切实履行职责,积极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严格依法办案,热情服务,为保证*县各项建设顺利进行,促进经济友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作出了最大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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