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公安交通管理重点工作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市委二届十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和公安交警队伍建设,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全市公安工作会议和全省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以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主线,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不断改进和加强公安交管工作,深入开展公安交警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大力推进“三基”工程建设和“三项建设”,不断提升道路交通管理和交警队伍建设水平,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为构建平安和谐大关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工作目标:一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基础得到进一步加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长效机制逐步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防范体系进一步巩固和拓展,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能力和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二是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各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得到有效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道路交通秩序进一步好转;三是创新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增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法律法规意识和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四是“三基”工程建设、“三项建设”深入推进,公安交通管理信息化应用水平进一步提高,实战能力不断增强,民警执法水平明显提升,服务群众水平明显提高,警民关系更加和谐。五是“丘北经验”推广工作得到深化,“县乡平安出行”创建活动全面开展,巧家经验在全县推广,县、乡、村、社四级防控网络建设牢固形成。六是大队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纪律作风进一步转变,队伍“执行力、凝聚力”得到进一步增强。努力实现“事故防得住,秩序更畅通,警民更和谐”的目标。 一、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市委二届十次全会精神,认真开展公安交警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全面加强大队队伍建设 1、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市委二届十次全会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密结合公安交管工作的形势和任务,以党的建设推动公安交管工作和队伍建设。 2、认真开展以“严警纪、抓班子、正作风、建机制”为主题的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全面推进队伍建设。通过扎实有效地开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大队队伍的理论素质、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得到提高,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纪律作风进一步转变,贯彻率、执行率得到提升。 3、按照“三个必训”的要求,制定和实施《大队教育培训计划》。 4、认真做好民警、协管员先进事迹的对内对外宣传报道,积极开展立功创模活动,大力宣传和表彰先进典型,树立公安交警队伍的良好形象。 5、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是要健全全县公安交警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二是要强化“一岗双责”,实现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三是要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四是要加强财务检查和内部审计,规范经费管理。 6、认真贯彻执行全市公安交警人事管理和经费体制改革工作,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以及上级公安机关领导和支持,确保大队经费保障落实到位。 二、切实做好“春运”安全工作,以抓好“两节”、“两会”交通安全保卫工作为首要任务,争取全年全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开局良好 1、根据“春运”期间的交通特点,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突出重点,狠抓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各项措施的落实,全力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为全年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奠好基,开好头。 2、认真总结近几年来各项重大活动和重要节庆交通安全工作经验,认真分析今年“元旦”、“春节”、全*人大、政协“两会”交通安全保卫工作的特点,合理制定工作预案,科学部署警力,突出工作重点,强化路面管控,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两节”、“两会”期间道路交通安全。 三、继续围绕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主线,突出各个时期和各个阶段的重点工作,努力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社会化 1、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第四十八次常务会议精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决定》和《*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规定》,以及继续贯彻落实市政府一个决定及相关通知精神,推动各级、各部门道路交通安全职责和“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的深化落实。 2、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巩固、深化和丰富“丘北经验”,不断探索加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新举措,解决制约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突出问题。 3、继续按照公安部和*省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城市畅通工程”的部署要求和评价办法,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创建评价工作。 4、进一步加大公路危险路段排查治理。按照《*省公路危险路段排查整治办法》的要求,加大与交通、建设、安监等部门的协调配合,落实公路危险点、段和事故多发路段的排查整治工作。 四、进一步加强事故预防工作,全力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一是要认真落实《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11号),改进和加强机动车驾驶人管理工作。二是要进一步完善机动车查验工作规范,加强机动车查验工作监督管理。三是要进一步落实机动车销售环节的“四种制度”,协调有关部门加强机动车生产、销售、登记、报废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四是要加大驾驶人考试工作监督力度,进一步规范驾驶人考试工作,严把“考试关”,严把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第一道防线。五是要加强驾驶培训质量监督,健全完善驾校培训质量追踪通报制度。六是要完善从业驾驶人交通违法通报、健全重点驾驶人交通安全再教育和培训机制。 1、进一步加强运输企业管理。一是要以客运企业为重点,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客运企业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二是完善客运车辆GPS卫星定位系统,切实发挥监控作用,强化动态监管。三是要开展荣誉职业驾驶人评选活动。 3、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道路管控。一是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公安厅关于加强全省农村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进一步深化公安派出所全面参与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工作规范和考核办法,明确责任,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减少漏管失控面。二是要继续锁定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三轮摩托车等重点车辆及驾驶人,进一步加大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管控,严厉查处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防群死群伤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4、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一是要建立、健全县城交通综合协调机制,积极参与城市交通规划工作。二是要贯彻落实《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行业标准,规范县城道路路面停车管理,指导制定停车场建设和管理规定。三是要加强县城交通科学化管理的研究,提高疏堵保畅能力。 5、切实做好彝岔公路建设期间保通安全工作。一是在县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安监、运政、路政、公路管理段的配合协作,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全力做好保通工作。二是全警动员,全力以赴,全力做好二级公路建设期间的保通工作和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确保道路交通畅通、安全,为彝岔公路的顺利施工创造良好的建设环境。 6、持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一是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开展好农村地区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工作。二是要进一步深化酒后驾驶、超速、超员、无证驾驶、低速载货车、两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 五、继续加大丘北经验的推广力度,不断加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1、深入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广丘北经验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2008)131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客运发展的若干意见》(2009)21号,积极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主动协调相关部门,紧紧围绕“路、站、运、管、安”一体化建设要求,加大丘北经验推广工作力度。 2、进一步推进“县乡平安出行”创建活动,促进丘北经验推广工作的深入开展。 3、进一步加大丘北经验推广工作力度,进一步推广巧家、鲁甸县高度重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倾斜力度,积极培育农村客运市场,大力构建四级安全防控网络的做法和经验,强力推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深入开展,切实解决农民出行难、出行贵、出行不安全的问题,严防农村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3、进一步发挥“四支队伍”(交通安全专职、兼职协管员、义务协管员、交通安全志愿者)的作用,制定有效的管理、考核办法,加大考核奖惩力度,开展评先活动,完善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一盯一”、“一帮一”的长效监督管理机制,构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网络。 六、创新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拓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 1、认真总结全省机动车驾驶人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的经验,深入贯彻《*省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实施办法》,落实各级各部门的交通安全宣传职责,健全交通安全宣传长效机制,深化“五进”宣传工作。 2、创新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形式和内容,开展群众易于接受、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推进社会监督制约,倡导文明交通,摒弃交通陋习,增强广大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和文明意识。 3、坚持和深化“交通安全宣传月”、警营开放日等制度,拓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内容、途径,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和重视交通安全的浓厚氛围。 4、进一步加强与有关媒体的协调配合,深化和拓展与省、市新闻媒体的合作,发挥主流媒体的宣传和舆论引导作用,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七、深入推进信息化建设与应用,不断提升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科技化水平 1、按照“金盾二期”的要求,积极配合支队完成交警队信息平台、道路交通违法非现场管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安全管理等信息系统的建设改造任务。业务系统全面启用PKI/PMI电子身份证认证。年内完成数据库异地安全备份任务。实现机动车登记系统、驾驶证管理系统、违法处理系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系统的整合,强化交通管理业务系统与公安情报信息平台和警务信息综合平台的数据关联,实现数据共享、比对,强化预警查处工作。 2、积极配合支队组织“道路交通事故预警系统”和“山区公路网安全保障技术体系研究与示范工程”课题的研究,提升公安交管部门科技应用水平,提高事故预防能力。 八、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 1、强化执法教育培训。一是要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树立新时期交警形象”为主题,集中开展转变执法理念教育,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意识,教育民警正确处理严格、公正、规范执法与理性、平和、文明执法的关系;二是要按照在岗培训和集中培训相结合的原则,继续开展执法规范化培训,积极参与配合总队负责的支、大、中队领导和业务骨干的培训,并负责组织全市交通民警的培训。三是要积极配合省总队研究编制执法规范化教学提纲和考核办法,加强对基层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 34、细化执法标准。一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研究执法规范化标准。二是进一步建立完善值日警官制度和法制员制度,规范工作职责,强化执法监督。 35、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一是要将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点向大队、中队和参与农村道路交通管理的派出所延伸,按照全省执法规范化建设示范大队评定标准,有条件的交警大、中队争取列入全省50个执法规范化建设先进大队(中队、派出所)行列。二是按照省总队的建设和创建要求,有条件的地方和大队争取能纳入建成示范城市、创建成示范标准岗、创建成示范事故处理岗。 36、强化执法监督。一是要加强执法检查、执法质量考核评议、专案调查、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内部执法监督工作,切实增强内部执法的监督实效。二是要继续推行网上办案和网上考评工作,实现以信息化规范执法程序、落实执法制度、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质量。三是要进一步深化警务公开,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以公开促进公正。 37、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一是要加大信访积案集中清理化解工作力度,妥善处理化解涉及交通管理的信访积案,力争案结事了。二是要继续加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力度,提高案件侦破率。三是要会同司法行政部门推广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制度,按照省总队的统一规划,积极协调各方力量,上半年,努力建成人民调解室,下半年,在条件成熟的县(区)建成人民调解室。 九、继续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六大工程,在进一步树立公安交警的良好形象 38、继续构建思想基础工程。进一步打牢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使执法工作更加理性、平和、文明、规范。 39、继续构建素质能力工程。巩固大练兵活动成果,进一步建立、完善民警教育训练机制,实现大练兵常态化,不断提高民警执法服务能力和队伍整体素质。 40、继续构建警民沟通工程。深化“大走访”活动,建立走访群众工作长效机制,定期对辖区村社进行走访,组织民警定期进村入社开展“五进”宣传活动,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的咨询、投诉和求助,加强警民交流,促进警民和谐。 41、继续构建便民利民工程。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继续推动交通管理服务进社区、进企业、进乡镇,合理布建车辆管理所、分所、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继续推动车辆管理业务下放,提高办事效率和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并积极推动车管基础设施建设和对各项车管业务的监管和监控,实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办事原则,不断提高车管工作的规范化、科技化程度。 42、继续构建阳光警务工程。一是要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及时反馈群众提出的问题、意见和建议办理情况。二是要深入开展警营开放和开门评警活动,公开执法活动的内容、程序,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对公安交警执勤执法活动的监督。43、继续构建和谐警营工程。一是要建立完善维护民警合法权益的工作机制,落实民警带薪休假及体检制度。二是要落实从优待警各项措施,积极帮助民警解决工作、生活上的困难。三是要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警营文化建设活动,陶冶情操,文化育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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