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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加强对乡镇、综治维稳中心建设的思考

    时间:2011年07月15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当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人、财、物的大流动,信息流通的高速化,经济社会的大变革等等,影响着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新的时代、新的环境、新的条件、新的形势也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治安形势出现了很多新情况、新特点,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夯实基础,是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积极措施,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发挥维护社会稳定基础性作用的有力举措,是进一步深化基层平安建设、巩固政权基石的有效抓手,而综治维稳中心(站)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乡镇(村)维稳的指挥中心、信息中心、服务中心、参谋中心和运转中心,切实加强其规范化建设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

        一、盐津县乡镇综治维稳中心建设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党对基层基础工作的领导,切实加强基层综治组织建设,发挥基层综治组织在维护全县社会稳定和经济持续发展中的职能作用,****年,盐津县委办、政府办下发了《关于成立基层综治维稳中心(站)的通知》(盐办通〔****〕**号),将乡镇综治办、维稳办、矛盾调处中心合并,成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中心(简称“综治维稳中心”),村(社区)设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站(简称“综治维稳工作站”)。全县**个乡(镇)分别成立了综治维稳中心,**个村(社区)成立了综治维稳站,建立健全了综治维稳工作制度,制定了各种统计台账,在化解了大量的民间矛盾纠纷,维护一方稳定,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做了大量的工作。

        二、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认识上出现偏差。各乡镇在****年虽然设立了综治维稳中心,并进行了挂牌,但作用发挥不尽如人意,有的形同虚设,只是应付相关考核了事,究其原因,是认识上出现偏差,存在“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同时,相应的综治维稳人员很多时间往往安排参与到一些中心工作中,而没有把主要精力放在抓综治维稳工作上。

        (二)乡镇综治维稳中心专职工作人员落实不到位。按照****年*月**日县委常委扩大会议要求,对乡镇综治维稳中心专职人员名额作了明确规定,即:*镇、*镇和*乡各在内部调剂解决*个行政编制,其余*个乡镇各在内部调剂解决*个行政编制,作为乡镇综治维稳中心专职干部专用编制,纳入专编管理。但由于各乡镇普遍存在受编制数的制约,只能在现有其他岗位工作人员中兼职;有的虽有编制,但长期缺少工作人员,而无人员调剂,这严重影响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经费紧张。大部分综治维稳中心由于经费拮据,缺少必要的投入,连必要的办公用品都难以购置,严重影响了综治维稳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四)对基层综治组织、人员的指导、培训力度不够。基层综治维稳人员培训,绝大部分是由派出所进行,由于缺乏培训经费,没有统一规范的培训资料,培训内容单一,大多是以会代训,加之综治维稳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达不到预期的目的。

        (五)综治维稳机制制度落实不好。虽然县综维稳治委制定了一些的工作运行机制和规范的制度,但最基本的人员落实、经费保障等问题未行之有效解决,加之工作人员的责任心、事业感有待加强,而导致落实不好。

        三、几点思考及建议

        当前,既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人民内部矛盾凸现、刑事犯罪高发、对敌斗争复杂期,近期,中央又印发了《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加强基层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意义重大。当前要坚持人力、物力、财力向基层倾斜,紧紧围绕“领导、编制、人员、经费、工作”五落实的要求,加强基层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真正做到层层有人领导,层层有人办事,层层真抓实干。

        (一)解决好认识问题。思想是行动的指南,没有高起点的认识,一切工作无从谈起,在当今信息化时代,人们的物质生活极其丰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空间,人与人的生活方式差异越来越大,从而造成人与人的思想方式、价值取向呈现出多样性,在这样一个环境下,要统一人民群众的思想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首先要在领导层统一思想,将认识提高至一个全新的高度,牢固树立面向基层、固本强基的思想,充分认识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把基层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作为提升基层综治工作水平的战略性、根本性任务来抓,不断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解决好“有人办事”的问题。正确的决策,好的工作思路,必须要有人来抓落实,有良好的工作作风来保证其贯彻落实;基层组织建设好了,基础工作做扎实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才能落实到城乡基层单位。针对当前实际,乡镇在配齐配强*—*名中心专职干部的基础上,可在政法系统副科级后备干部中选拔文化程度较高、政策观念强、熟悉法律、肯于吃苦奉献的干警充实到综治维稳中心工作*—*年,担任中心专职副主任,严格进行考核考评,与晋级晋职挂钩,这即使干部得到锻炼和成长,又加强和充实了基层的力量,解决了有人干事的问题。

        (三)解决好“有钱办事”的问题。“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必要的经费保障是工作长期开展的先决条件,经费保障到位,可吸收大量的年青优秀人才加入了综治维稳人员队伍中,可适时组织相关培训及训练,以增强他们的法律业务素质,可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各乡镇务必按照县委、政府的要求,将综治维稳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解决好村(社区)综治维稳工作站工作人员的工资报酬、基本的办公经费和必要的装备,力所能及帮助解决好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应加强科技投入,在主要路段、复杂场所、重点部位安装监控设备进行全天候的动态监控,以达到检查、防范、打击及弥补工作时间所形成的治安防范空隙的目的。

        (四)解决好“有章可循”的问题。乡镇综治综治维稳中心作为协助党委、政府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职能部门,要在乡镇党委、政府和综治委领导下,牵头组织协调,整合公安、司法行政、民政、社会保障、信访、人民法庭等基层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资源和力量,通过各有关部门集中办公,建立协作配合、精干高效、便民利民的工作平台,落实工作例会、首问责任、情况报告、分流督办、检查考核等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信息联享、矛盾纠纷联调、区域联防、突出问题联治、基层平安联合创的工作机制。同时,各乡镇要按照县里的要求,认真研究落实与警务室、治保会、调委会、流动人口管理站合署办公,集村(社区)警务、治安联防、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铁路护路、流动人口管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刑释解教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禁毒以及情报信息收集等职能于一体的村(社区)综治维稳工作站机制建设,做到规范运转。

        (五)解决和落实好“奖与惩”的问题。县综治维稳委和纪检、组织、人事、监察部门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协调制度,及时通报情况,将综治维稳中心(站)纳入年度考核,共同检查落实,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党政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与晋职晋级挂钩,与评先评估挂钩;进一步健全完善督导检查、黄牌警告等具体办法和程序,对工作成效显著的要给予一定得物质奖励;对落实不力的,要给予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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