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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浅谈如何提高农民的交通安全意识

    时间:2011年07月16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年*月至*月,*县辖区共发生**起交通事故,其中责任者为农民的人员类型共有**起,占总次数的**.**% ,造成*人死亡、**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元。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和调查取证,确认事故发生的原因均由农民朋友自身的交通违法行为引起。

        那么,引发农民朋友违反交通法律法规,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又是什么呢?个人认为,我国农民的生活水平虽然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大大提高,但是部分农民的法制观念依然很淡薄,交通安全意识还停留在“低年级”的水平,尚有待提高。忽略交通安全,将自己置身在不安全的交通状态下,自然很难避免发生交通事故,给自已带来悲惨的局面。

        为提高广大农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有效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作为交通管理部门,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切实做好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联合文艺部门,通过将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交通安全常识以小品、相声、歌舞、对山歌等深受农民朋友喜爱、易于接受的方式,每逢赶集或喜庆盛典时组织演出。同时,定期深入交通安全工作站,了解村民的交通安全知识普及率和宣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通过解决问题、改善宣传方式,推动交通安全宣传进程。并通过交通事故图片,对农民朋友宣传讲解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及双方责任,使广大农民进一步提高对交通违法行为危害性的认识,深化对交通法律法规的理解。

        二、严把驾驶证办理、年审关

        按照我国有关的法律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但是,办理驾驶证必须经过正规的驾驶技术和安全法规的培训,并通过严格考试,才能发证。因此,交警车管部门必须严把驾驶证办理、年审关,只有这样,才能从素质上提高驾车人的操作技能和遵章守法意识,从源头管理上杜绝和预防失控现象。在办理驾驶证年审时,车管部门要强化农民驾驶员安全管理教育,通过对其进行交通法规宣传,用血的教训警醒农民朋友提高安全意识。

        三、把好机动车入户、审验关

        我国农村机动车数量随着农村经济建设的发展在急剧增长,摩托车、拖拉机、低速货车等,目前已成为农村最常见的交通工具。在帮农民朋友办理机动车入户、年检时,交警车管部门自然也不能马虎了事。在办理新车入户时,登记办理人必须签字,凡符合规定入户的机动车,必须出具机动车购置保险凭证后方可办理。机动车审验时,车管部门在办证窗口发出车辆检验时必须参加保险的告知书,车主出具机动车购置保险凭证后方可进行审验,否则不得进行审验。对维护保养差的机动车,车管部门要强制车主对机动车进行检修,对安全性能不符合安全要求而无法修复的要强制报废。

        四、大力开展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在农村,农民朋友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意识不是很强,有些机动车未上牌入户,就被驾着上路行驶,有些农民的驾驶证则是花钱买来的。对交通法律法规一知半解,就稀里糊涂地开车上路行驶,难免也就产生了各种不同的交通违法行为。因此,交通管理部门要将查纠交通违法行为的重点向农村、向县乡道进行适当的延伸,适时开展打击无牌无证、拖拉机或机动车非法载人、报废车上路行驶等专项整治行动,再努力做到公正执法,从而消除农民朋友之间的“花钱”办事与“不花钱”办事一个样的不平衡心里,以此来提高农民朋友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的意识。

        五、充分调动农村基层组织等社会力量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条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为此基层人民政府包括基层社会组织都有责任和义务共同承担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当前农村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几乎由交警部门“单干”,无形当中既增加了基层民警的工作量,使本已有限的警力资源形成超负荷运转,同时也有悖于交通法律法规的规定。人民政府、交警、公安、交通、法院、司法等部门综治集中宣传,以点带面提高农民朋友的交通安全意识,交通安全宣传自然会收到明显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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